科创新源: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0-125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及未来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天利投资有限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钟志辉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天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天利”)不是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或“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持公司股份17,838,5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4.15%)的股东苏州天 利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3 月20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520,700股(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126,036,667股比例的2%),苏州天利持有的股份16,580,700股处 于质押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方可上市流通。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苏州天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天利”)、原持股5%以上股东 钟志辉计划于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11月27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 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50,000股、2,497,330股(分别占预披露公告时 公司总股本124,866,547股的比例3.16%、2.00%,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更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其中,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1%。 2020年6月8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钟志辉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5日期间,股东钟志辉通 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25,80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当 时总股本124,866,547股比例的1.622%,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综合 前期披露的减持情况,自2018年12月24日至2020年6月5日期间,股东钟志辉以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583,500股,减持后所持公司股份总 数已减少至公司当时总股本124,866,547股的5%。其中,2019年7月17日至2020 年6月5日期间,股东钟志辉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171,800股,减持比例为1.739%,该减持比例已达到1%的披露标准。具体详见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2020年6月22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天利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 比例达到1%暨权益变动的告知函》、《减持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3月2日至 2020年6月19日期间,股东苏州天利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1,263,380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当时总股本124,866,547股的1.012%。 综合前期披露的减持情况,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天利自2018年12月11日至 2020年6月19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984,100股,减持后所持公司股份累计权 益变动达5.00%。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苏州天利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 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0年8月27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天利出具的《股份减持时 间过半告知函》。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天利于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7月7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22,800股,累计达 到披露公告时公司总股本124,866,547股的0.8999%,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 2020年9月25日,公司完成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期股票期权行权事宜,公司总股本由124,866,547股变更至126,036,667股。 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持股 5%以上股东苏州天利、原持股5%以上股东钟志辉本次减持计划相应调整。 2020年9月28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天利出具的《关于股份减 持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9月25日期间,股东苏州 天利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88,500股,减持比例达 到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天利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及未来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原持股5%以上股东钟志辉出具的《股份减持计 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11月27日,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天利、 原持股5%以上股东钟志辉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苏州天利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股东苏州天利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 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 苏州天利 投资有限 公司 集中竞价 2020年5月28日- 2020年9月1日 32.92 1,337,500 1.071%1 大宗交易 2020年6月18日 31.10 500,000 0.400%1 2020年9月25日 30.00 650,000 0.516%2 合 计 2,487,500 1.987% 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9月1日期间,股东苏州天利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31.25元/股到35.00元/股。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1(%)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2(%) 苏州天利 投资有限 公司 合计 持有股份 20,326,060 16.28% 17,838,560 14.15%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 20,326,060 16.28% 17,838,560 14.15% 有限售 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二)股东钟志辉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股东钟志辉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 钟志辉 集中竞价 2020年5月29日- 2020年7月31日 30.45 865,000 0.693%1 大宗交易 2020年6月5日 30.48 1,620,000 1.297%1 合 计 2,485,000 1.99% 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7月31日,股东钟志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的价格区间为29.18元/股到34.22元/股。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1(%)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2(%) 钟志辉 合计 持有股份 8,270,000 6.63% 5,785,000 4.59%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 8,270,000 6.63% 5,785,000 4.59% 有限售 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实施完成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股票期权行权事宜,公司总股本由124,866,547股变更至126,036,667股。上述减持比例依 据减持时公司总股本计算: (1) 此处计算依据为减持时公司总股本124,866,547股; (2) 此处计算依据为减持时公司总股本126,036,667股; (3) 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 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苏州天利和钟志辉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股东苏州天利和 钟志辉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2、股东苏州天利和钟志辉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 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发生重大影响。 3、股东苏州天利和钟志辉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股东苏州天利和钟 志辉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4、本次减持后,股东苏州天利持有公司股份17,838,560股,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东钟志辉持有公司股份5,785,000股,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 股东。 三、股东未来减持股份计划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注】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份来源 苏州天利 17,838,560 14.15%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和 首次公开发行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获得的股份 注:股东苏州天利持有的公司股份中有16,580,700股处于质押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 质押冻结后方可上市流通。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苏州天利自身投资安排。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和首次公开发行后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本次计划减持的总股票数量不超过2,520,700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股份变更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 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实施(根 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计划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价格。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三)本次拟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限售承诺 公司股东苏州天利承诺: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 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2、股份减持承诺 (1)减持数量:若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 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符合上述减持条件 的前提下,其减持本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的,则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如下处理: 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则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的减持股份总数 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则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的减持股份总数将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如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则向单个受让方转让的股份总数将不低于公司股 份总数的5%,且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如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则遵循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依法减持。 (2)减持价格:以市场价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 价格减持所持股份,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 式。 (4)信息披露:其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并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减持其本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的,其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 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若法律、法规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的要求发生变动,则上 述承诺根据变动后的有效规定相应调整。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除 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 律责任外,将把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苏州天利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 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系苏州天利根据自身投资安排做出的自主决定,在减持计 划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 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苏州天利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苏州天利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 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构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督促信 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天利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股份减 持计划的告知函》; 2、原持股5%以上股东钟志辉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3、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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