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实际控制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28日 01:12:01 中财网
原标题:方大特钢:实际控制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0-068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基本情况:方威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持有公
司股份1,096,479,5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86%。其中,方威先生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137,763,5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9%;通过间接控制子公司江西方
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58,716,021
股(含方大钢铁—中信建投证券—18方钢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的方大特钢股
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4.47%。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方威先生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119,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计划
减持期间方大特钢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
将相应进行调整)。在窗口期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
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减持区间为自公司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或“公司”)于2020
年11月27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签署的《关于拟减持方大特钢股份的
告知函》,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方威

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

137,763,554

6.39%

协议转让取得:
137,763,554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
公司

782,896,021

36.31%

方威先生通过辽宁方大集团实业
有限公司控制江西方大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100%股权

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

175,820,000

8.16%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100%股权

合计

958,716,021

44.47%





注: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包含方大钢铁-中信建投证券-18
方钢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的方大特钢股份。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


方威

717,882

0.05%

2019/5/8~
2019/5/9

10.38-11.05

2018年11月17日

江西方大钢铁
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00

6.03%

2015/7/3~
2015/7/3

3.3-3.3

2015年7月4日

江西汽车板簧
有限公司

108,215,836

8.16%

2015/7/3~
2015/7/3

3.3-3.3

2015年7月4日



注:减持比例为当期减持股份数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数的比例。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

计划减持数
量(股)

计划减持比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股份
来源

拟减持原


方威

不超过:
43119000股

不超过:2%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
43119000股

2020/12/21~2021/6/19

按市场
价格

协议转让方
式取得

个人资产管
理及投资需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方威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
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


2、方威先生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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