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洋: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0-091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票 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 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洋集团”)持有公司股 份192,000,0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39%;实际控制人车轼先生持有公司股 份12,06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0%。本次公告司法拍卖的标的为东方海 洋集团持有的公司1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22%;实际控制人 车轼先生持有的公司12,067,78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0%;上述拍卖涉 及公司股份数量合计112,067,7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82%。如上述拍卖最终 全部成交,可能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 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目前该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 拍 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还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 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海洋集团、实际控制人车轼先生通知,东 方海洋集团因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股票质押融资业务引起纠纷,其所持有的 100,000,000股公司股份将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1日10 时起,至2020年12月22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 https://sf.taobao.com)上进行公开拍卖,存在被动减持的可能;车轼先生因与深 圳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引起诉讼,其所持有的 12,067,788股公司股份将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4日10时至 2021年2月15日10时期间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网址:https://sifa.jd.com/2579)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存在被动减持的可能。 上述拍卖涉及公司股份数量合计112,067,7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82%,相 关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称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本次 涉及 股份 数量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起始日 到期日 拍卖人 原因 山东东 方海洋 集团有 限公司 是 100,000,000 52.08% 13.22% 2020年 12月21 日10时 2020年 12月22 日10时 北京市 第二中 级人民 法院 股票 质押 融资 纠纷 车轼 是 12,067,788 100% 1.60% 2020年 12月14 日10时 2021年 2月15 日10时 深圳市 福田区 人民法 院 融资 租赁 合同 纠纷 合计 112,067,788 — 14.82% — — — — 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 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2、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拍卖 数量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山东东方海 洋集团有限 公司 192,000,001 25.39% 100,000,000 52.08% 13.22% 车轼 12,067,800 1.60% 12,067,788 100% 1.60% 合计 204,067,801 26.98% 112,067,788 — 14.82% 截至本公告日,东方海洋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2,000,001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25.39%,其中192,000,001股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占其所持公司股 份数量比例为100%;192,000,001股被轮候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 100%。本次合计100,000,000股将被司法拍卖,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 52.08%。 截至本公告日,车轼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06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1.60%,其所持股份没有办理股权质押登记;12,067,800股被轮候冻结,占 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100%。本次合计12,067,788股将被司法拍卖,占其 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100%。 二、其他事项 1、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保持独立,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目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及上市 公司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保的情形。针对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问题,公司与控股股东进行了多次沟通,详细询问了解其筹款进度与现状, 控股股东正在全力采取资产处置、股权合作、对外借款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此 外控股股东名下有部分实体资产正在对外出售处置,但由于存在查封冻结情形, 资产变现与处置尚需时间。目前控股股东正在积极与多方进行沟通洽谈,积极推 进事项进展,但截至目前尚未签署正式协议。针对上市公司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 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保的问题,目前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积极与法院、各申请人协商沟通,寻求申请人对公司继续支持,争取尽快 解除公司担保责任;同时公司已开始通过诉讼、仲裁等多种方式积极消除上市公 司担保责任,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3、东方海洋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92,000,0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39%; 实际控制人车轼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6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0%。本 次公告司法拍卖的标的为东方海洋集团持有的公司1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13.22%;实际控制人车轼先生持有的公司12,067,788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1.60%;上述拍卖涉及公司股份数量合计112,067,788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14.82%。如上述拍卖最终全部成交,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能 发生变化。 4、目前该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 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还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 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鲁 证调查字[2020] 13 号),目前公司正处于被立案调查期间,公司持股5%以上股 东不得减持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冻结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 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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