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健康成长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A : 博时健康成长主题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时间:2020年11月30日 11:15:50 中财网

原标题:博时健康成长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A : 博时健康成长主题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博时健康成长主题双周定期可赎回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2020年04月0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博时健康成长主题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622号)进行募集。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
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担。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
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
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
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5、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产品和
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基金产品。本基金如
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
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
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
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公开发行的二
级资本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如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以将其
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基金资产可以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
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
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
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
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
以资产信用为支持,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
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
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
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
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可参与股票期权交易,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若参与股票期权交易,可能面临
价格波动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强制平仓风险、合约到期风险、行权失败风险、交易违约
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
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
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
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
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
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
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
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7、本基金的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健康成长主
题”的股票(以下简称“健康成长主题股票”)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港股通
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0%-50%,但应赎回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在每次赎回开放期开始前2个工作日及开放期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
限制。在基金赎回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在基金非赎回开放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
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
例。


8、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但并非每个工作日开放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仅能在
赎回开放期内申请赎回基金份额。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赎回开放期而未能赎回,
则其基金份额将至下一赎回开放期方可赎回。与其他定期开放式基金或者普通开放式基金存
在差异。


9、本基金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发
售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10、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
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11、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2020年11月1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2020年0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重要提示】 ............................................................. 2
第一部分 绪言 ........................................................... 6
第二部分 释义 ........................................................... 7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2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7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9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52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53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 .................................................... 65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 ..................................................... 79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80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81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87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9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1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92
第十六部分 风险揭示 .................................................... 99
第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04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06
第十九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21
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33
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136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38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 139



第一部分 绪言

《博时健康成长主题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博
时健康成长主题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博时健康成长主题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
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时健康成长主题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
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
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
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博时健康成长主题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博时健康成长主题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博时健康成长主题双周定
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博时健康成长主题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博时健康成长主题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博时健康成长主题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
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
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6、直销机构: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8、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9、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
受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30、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2、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3、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4、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

35、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6、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7、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8、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9、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本基金参与
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
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

40、申购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业务的工作日

41、赎回开放期: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赎回业务的工作日

42、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3、《业务规则》: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4、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5、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6、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7、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8、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9、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0、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20 %

51、元:指人民币元

52、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3、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54、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5、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6、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7、基金份额分类:指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即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
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
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58、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9、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0、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1、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的费用

6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3、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
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4、港股通:是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
所上市的股票的交易机制

65、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成立时间: 1998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 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韩强

联系电话: (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
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持有股份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
份12%;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
有股份2%。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
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两大总部和三十三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以及宏
观策略部、交易部、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多元资产管理部、年金投资部、绝对收益投资部、
产品规划部、销售管理部、客户服务中心、市场部、养老金业务中心、战略客户部、机构-
北京、机构-上海、机构-南方、券商业务部、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零售-
西部、零售-中部、央企业务部、互联网金融部、财富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人
力资源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基金运作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票
投资部(含各投资风格小组)、特定资产管理部、研究部。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
组合管理。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权益类特定资产专户和权益类社保投资组合的投资管理
及相关工作。研究部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固定收


益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
公募基金组、专户组、指数与创新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
和投资工作。


市场部负责市场竞争分析、市场政策的拟订;牵头组织落实公司总体市场战略,协同产
品和投资体系以及机构业务团队的协同;拟订年度市场计划和费用预算,具体负责机构业务
的绩效考核和费用管理;机构产品营销组织和销售支持;专户业务中台服务与运营支持等工
作。战略客户部集中服务国有银行、政策性银行、大型头部保险公司、中央汇金公司等重要
金融机构。机构-北京负责北方地区其他银行、保险和财务公司等机构业务。机构-上海和机
构-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工作。

养老金业务中心负责公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本养老金及职业年金的客户拓展、销售与
服务、养老金研究与政策咨询、养老金销售支持与中台运作协调、相关信息服务等工作。券
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的开拓和销售服务、大宗交易业务、融券业务、做市商业务、股指期
货业务等工作。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零售-西部、零售-中部负责公司全国
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央企业务部负责招商局集团签约机构客户、重要中央企
业及其财务公司等客户的拓展、合作业务落地与服务等工作。销售管理部负责总行渠道维护,
零售产品营销组织、销售督导;营销策划及公募销售支持;营销培训管理;渠道代销支持与
服务;零售体系的绩效考核与费用管理等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责
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指数
与量化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多元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的基金中基金投资产品的
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年金投资部负责公司所管理企业年金等养老金资产的投资管理及相关
工作。绝对收益投资部负责公司绝对收益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
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产品维护以及年金方案设计、重要政府部门、监
管部门以及交易所、外汇交易中心等证券市场重要主体的关系维护等工作。互联网金融部负
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施,公司互联网金融的平台建设、业务拓展和客户运
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的整合与创新。财富管理部负责高端客户的理财服务与
销售。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负责电话咨询与服务;网络咨询与服务;电话呼出业务;营销数据
分析统计、直销柜台业务等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务工作;
股东关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展研究、
公司文化建设;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关系管理;党
务工作;博时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办公室负责公司的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件管
理、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
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财务
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IT
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风险管理部
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
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
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
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分别负责对驻京、沪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
处理公务人员给予协助。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


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公司总人数为636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90%拥有
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
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江向阳先生,博士。中共党员,南开大学国际金融博士,清华大学金融媒体EMBA。

1986-1990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信息与情报学系,获学士学位;1994-1997年就读于中国
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2006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
国际金融博士学位。1997年8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历任办公厅、党办副
主任兼新闻办(网信办)主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处长、
副专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处长、处长。2015年1月至7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团副
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5年7月至2020年10月任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4月15日代为履行博时基金董事长职务。



自2020年4月1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自2020年4月15日起任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苏敏女士,分别于1990年7月及2002年12月获得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学士学位和中
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苏女士分别于1998年6月、1999年6月及2008年6
月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授予的注册资产评估师
资格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的高级会计师职称。苏女士拥有管理金融类公司及
上市公司的经验,其经验包括:自2015年9 月及2015 年12月起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
公司总经理及董事;自2016年6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600999;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99)董事;自2014年9月起担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3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
司,股票代码:3968)董事。自2016 年1月至2018年8月任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监事;自2015 年11 月至2018年8月任招商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2015 年
11 月至2017 年4 月任深圳招商启航互联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3年5月
至2015年8 月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002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138)董事;自2013年6月至2015年12月任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866;香港联交所上
市公司,股票代码:2866)董事;自2009年12月至2011年5月担任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698)董事;自2008年3月至2011年9月担任安徽
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543)董事。苏女士亦拥有
会计等相关管理经验,其经验包括:自2011年3月至2015年8月担任中国海运(集团)总
公司总会计师;自2007年5月至2011年4月担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并于
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担任该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9月3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王金宝先生,硕士,董事。1988年7月至1995年4月在上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任
教师。1995年4月进入招商证券,先后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
理(主持工作)、投资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股票销售交易部总经
理(现更名为机构业务总部)、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08年7月,任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第四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陈克庆先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起历任世纪证券投资银行北京总部副总
经理,国信证券投行业务部副总经理,华西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2014
年加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现任投资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


方瓯华先生:硕士,中级经济师。2009年起,加入交通银行,历任交行上海分行市南
支行、大客户二部、授信部、宝山支行行长助理等职位,主要负责营运及个人金融业务。2011
年起,调入交通银行投资部,担任高级经理,负责交行对外战略投资及对下属子公司股权管
理工作。2015年,加入上海信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工作至今,历任高级投资经
理、总经理、董事等职,同时兼任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整体运营。2018
年9月起,担任上海盛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2018年10月25日起,
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顾立基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68年至1978年就职于上海印染机械修配厂,任共青
团总支书记;1983年起,先后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主任;招商局
蛇口工业区免税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招商局贸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海通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08年退休。2008年2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教授;2008年11
月至2010年10月,兼任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6月至今,兼任中国
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2011年3月至今,兼任湘电集团
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3年5月至2014年8月,兼任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ECNL)
董事;2013年6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1月起,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姜立军先生,1955年生,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MBA)。1974年12月参加工作,历
任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财务处科员、中国-坦桑尼亚联合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日本中
铃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中远(英国)公司财务部经理、香港益丰船务公司财务部经理、
香港-佛罗伦租箱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
副总经理、中远日本公司财务部长和营业副本部长、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等
职。2002.8-2008.7,任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首席执行官、董事。

2008.8-2011.12,任中远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新加坡上市公司)总裁、董事会副主席、


中远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总裁;并任新加坡中资企业协会会长。2011.11-2015.12,任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A+H上市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2-2015.12,兼
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监事长、天津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2014.9-2015.12,兼任中国上市
公司协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赵如冰先生,1956年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历任
葛洲坝水力发电厂工作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葛洲坝二江电厂电气分厂主任、
书记;1989.09—1991.10任葛洲坝至上海正负50万伏超高压直流输电换流站书记兼站长,
主持参加了我国第一条亚洲最大的直流输电工程的安装调试和运行;1991.10—1995.12任
厂办公室主任兼外事办公室主任;1995.12—1999.12,任华能南方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
理,兼任中国华能集团董事、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代码0037)副董事长、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华能电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01-2004.07,华能
南方公司被国家电力公司重组后,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副董事长、董事;2004.07-2009.03,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2009.12-2016.8,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公司董事长;
2016.8-至今,任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任西南证券、百隆东方、威华股
份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何敏女士,1975年出生,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1999年7月至2006年4月任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核算岗,2006年4月至2009年4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部总经理助理,2009年4月至2019年2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2019年2月至今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9年4月10日起,任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长。


陈良生先生,中央党校经济学硕士。1980年至2000年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巢湖市支行
及安徽省分行。2000年起就职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历任合肥办事处综合管理部部长、
福州办事处党委委员、总经理、福建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中国
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机构协同部专职董监事。2017年6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监事。


赵兴利先生,硕士,监事。1987年至1995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年至2012
年5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5月筹备天津港(集团)
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2011年11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2013
年3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博士,监事。2001年起先后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8年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
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年金投资部总经
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兼任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2016年3月18日至今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员工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监事。1997年7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5年5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代总经理兼副总经理。1995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
发部经理、清华紫光股份公司CAD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公司代总经理兼
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主管IT、运作、指数与量化投资、养老金、基金零售等工作,兼
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及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97年至1999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
投资管理工作。2000年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
合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
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社保组合投资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固定收益投资
官、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卫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监会、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工作。2015年6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年加入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兼任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葛晨先生,硕士。2008年至2009年任大学生西部计划支西志愿者。2012年从南京大学
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兼基
金经理助理。现任博时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4月9日—至今)、博时
健康成长主题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6月17日—至今)的基金经
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江向阳、邵凯、黄健斌、张龙、魏凤春、王俊、过钧、黄瑞庆、曾鹏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黄健斌先生,简历同上。


张龙先生,硕士。1996年起先后在长江证券、长盛基金、华夏基金、北京金百朋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19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专职委
员兼股票投资部总经理。


魏凤春先生,博士。1993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信托、清华大学、江南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工作。201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博时抗通胀增强
回报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8月24日-2016年12月19日)、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5年11月30日-2016年12月19日)的基金经理、多元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博时颐
泽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2019年3月20日—2020年9月3
日)、博时颐泽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2019年8月28
日—2020年9月3日)的基金经理。现任首席宏观策略分析师兼宏观策略部总经理。


王俊先生,硕士。2008年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研究员、金融地产与公用事业组组长、研究部副总经理、博时国企改革股票基金


(2015.5.20-2016.6.8)、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基金(2015.5.22-2016.6.8)、博时沪港深价
值优选混合基金(2017.1.25-2018.3.14)、博时沪港深成长企业混合基金
(2016.11.9-2019.6.10)的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经理。现任研究部研究总监兼博时主题行
业混合(LOF)基金(2015.1.22-至今)、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混合基金(2016.11.9-至今)、
博时新兴消费主题混合基金(2017.6.5-至今)、博时优势企业混合基金(2019.6.3-至今)、
博时研究优选混合基金(2020.3.20-至今)、博时研究精选持有期混合基金(2020.6.24-至
今)、博时研究臻选持有期混合基金(2020.6.30-至今)、博时价值臻选持有期混合基金
(2020.7.29-至今)的基金经理。


过钧先生,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上海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德国德累斯顿银行上海分
行、美国Lowes食品有限公司、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华夏基金固定收益部工作。2005年加
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2005.8.24-2010.8.4)
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0.11.24-2013.9.25)、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2.1-2014.4.2)、
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1.8-2014.6.10)、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3.9.13-2015.7.16)、博时新财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6.24-2016.7.4)、
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3.29-2018.2.6)、博时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6.8.1-2018.2.6)、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4.6.10-2018.4.23)、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10.24-2018.5.5)、
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2.10-2018.5.21)、博时鑫和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12.13-2018.6.16)、博时鑫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1.10-2018.7.30)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总部公募基金组负责人、博时新价值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3.29-2019.4.30)、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2016.9.29-2019.10.14)、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1.28-2020.4.3)、
博时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9.6-2020.7.20)、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10.17-2020.7.20)、博时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2.10-2020.7.20)的基金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总部指数与创新组
负责人、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2009.6.10-至今)、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6.2.29-至今)、博时中债3-5年进出口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8.12.25-
至今)、博时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7.19-至今)的基金经理。



黄瑞庆先生,博士。2002年起先后在融通基金、长城基金、长盛基金、财通基金、合
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研究、投资、管理等工作。2013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股票投资部ETF及量化组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助理、股票投资部量化投资组投资
副总监(主持工作)、股票投资部量化投资组投资总监、博时价值增长混合基金
(2015.2.9-2016.10.24)、博时价值增长贰号混合基金(2015.2.9-2016.10.24)、博时特
许价值混合基金(2015.2.9-2018.6.21)的基金经理。现任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兼博时
量化平衡混合基金(2017.5.4-至今)、博时量化多策略股票基金(2018.4.3-至今)、博时
量化价值股票基金(2018.6.26-至今)的基金经理。


曾鹏先生,硕士。2005年起先后在上投摩根基金、嘉实基金从事研究、投资工作。2012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博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
2月9日-2016年4月25日)基金经理。现任权益投资总部一体化投研总监兼权益投资主题
组负责人、博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1月18日—至今)、博时特许价值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6月21日—至今)、博时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6月27日—至今)、博时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4月
15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
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
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
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
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
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
《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
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
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牟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部,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
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
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
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
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文件,即
负责确保每一个部门都有合适的系统来识别、评定和监控该部门的风险,负责批准每一个部
门的风险级别。负责解决重大的突发的风险。


(3)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理报
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监察法律部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
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5)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
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6)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
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
控和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
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
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
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
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
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
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出现的各
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
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
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
控制风险。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
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
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
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
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
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中国银行已托管854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808只,
QDII基金46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等多种类型的基
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
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


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
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

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
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7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
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
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
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电话:010-65187055

传真:010-65187032、010-65187592

联系人:韩明亮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刘连舸

联系人:

高越

电话:

010-66594973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http://www.boc.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任德奇

联系人:

陈旭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东银大厦25楼

法定代表人:

高国富

联系人:

吴斌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60243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http://www.spdb.com.cn



(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

高迎欣

联系人:

王继伟

电话:

010-58560666

传真:

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http://www.cmbc.com.cn/



(5)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

范一飞

联系人:

汤征程

电话:

021-68475521

传真:

021-68476497

客户服务电话:

95594

网址:

www.bosc.cn



(6)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3号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3号

法定代表人:

王滨

联系人:

陈泾渭/刘伟

电话:

020-38321497/020-38322566

传真:

020-3832167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08003

网址:

http://www.cgbchina.com.cn/



(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联系人:

施艺帆

电话:

021-50979384

传真:

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8)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金山

联系人:

鲁娟

电话:

010-89198762

传真:

010-89198678

客户服务电话:

96198

网址:

http://www.bjrcb.com



(9)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

张达洋

联系人:

毛真海

电话:

0571-87659546

传真:

0571-87659188

客户服务电话:

95527

网址:

http://www.czbank.com



(10)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

卢国锋

联系人:

吴照群

电话:

0769-22119061

传真:

0769-221177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96228;0769-96228

网址:

http://www.dongguanbank.cn



(11)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

林复

联系人:

刘晔

电话:

025-86775335

传真:

025-86775376

客户服务电话:

95302

网址:

http://www.njcb.com.cn



(12)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

夏平

联系人:

田春慧

电话:

025-58587018




传真:

025-58587038

客户服务电话:

95319

网址:

http://www.jsbchina.cn



(1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

李伏安

联系人:

王宏

电话:

022-58316666

传真:

022-58316569

客户服务电话:

95541

网址:

http://www.cbhb.com.cn



(14)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三星大道168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丹桂街8号汉嘉国际401室

法定代表人:

江建法

联系人:

沈斯诺

客户服务电话:

95343

网址:

www.mintaibank.com



(15)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

办公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

法定代表人:

甘为民

联系人:

孔文超

电话:

023- 63792212

传真:

023- 63792412

客户服务电话:

96899(重庆)、400-70-96899(其他地区)

网址:

http://www.cqcbank.com



(16)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耀球

联系人:

杨亢

电话:

0769-22866270

传真:

0769-22866282

客户服务电话:

961122

网址:

http://www.drcbank.com/



(17)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嘉兴市建国南路409号

办公地址:

嘉兴市建国南路409号




法定代表人:

夏林生

联系人:

顾晓光

电话:

0573-82099660

传真:

0573-82099660

客户服务电话:

0573-96528

网址:

http://www.jxccb.com/



(18)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

法定代表人:

魏礼亚

联系人:

陆文菁

电话:

0512-63969209

传真:

0512-6396920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696068 0512-96068

网址:

www.szrcb.com



(19)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安市高新路60号

办公地址:

西安市高新路60号

法定代表人:

郭军

联系人:

白智

电话:

029-88992881

传真:

029-8899288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696779

网址:

www.xacbank.com



(20)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湖滨北路101号厦门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厦门湖滨北路101号厦门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世群

联系人:

孙瑜

电话:

0592-5310251

传真:

0592-506195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588888

网址:

http://www.xmccb.com/



(21)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

法定代表人:

王继康

联系人:

王帆

电话:

020-28852675

传真:

020-28852675




客户服务电话:

95313

网址:

www.grcbank.com



(22)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号

法定代表人:

刘晓勇

联系人:

李阳

电话:

96588(广东省外加拨0756)

传真:

0755-82811423

客户服务电话:

96588(广东省外加拨0756)

网址:

http://www.crbank.com.cn/



(23)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办公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法定代表人:

阎俊生

联系人:

董嘉文

电话:

0351-6819926

传真:

0351-6819926

客户服务电话:

95105588

网址:

http://www.jshbank.com



(24)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8号

办公地址:

福州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8号福建海峡银行

法定代表人:

俞敏

联系人:

吴白玫、张翠娟、黄钰雯

电话:

0591-87332762

传真:

0591-8733092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3-9999

网址:

www.fjhxbank.com



(25)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绍兴柯桥笛扬路1363号

办公地址:

浙江绍兴柯桥笛扬路1363号

法定代表人:

俞俊海

联系人:

孟建潮

电话:

0575-84788101

传真:

0575-8478813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596

网址:

http://www.borf.cn



(2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6层

法定代表人:

马勇

联系人:

张燕

电话:

010-58325388

传真:

010-583253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6-1188

网址:

http://8.jrj.com.cn/



(27)江苏天鼎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1002室

办公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平安里74号

法定代表人:

金婷婷

联系人:

黄丹昀

电话:

025-66001159

传真:

025-66001172

客户服务电话:

025-962155

网址:

www.tdtz888.com



(28)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法定代表人:

葛新

联系人:

孙博超

电话:

010-59403028

传真:

010-59403027

客户服务电话:

95055-4

网址:

www.baiyingfund.com



(29)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室

法定代表人:

汪静波

联系人:

方成

电话:

021-38602377

传真:

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5399

网址:

http://www.noah-fund.com



(3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

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http://www.1234567.com.cn



(3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

陈柏青

联系人:

朱晓超

电话:

021-60897840

传真:

0571-266970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3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

张跃伟

联系人:

敖玲

电话:

021-58788678-8201

传真:

021—5878769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网址:

http://www.erichfund.com



(3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联系人:

吴杰

电话:

0571-88911818

传真:

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77-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34)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46层
4609-10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1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联系人:

余永键

电话:

010-85097570

传真:

010-652154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21-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35)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层1809

法定代表人:

戎兵

联系人:

程刚

电话:

010-52855713

传真:

010-85894285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9-9200

网址:

http://www.yixinfund.com



(36)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5层5122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

周斌

联系人:

马鹏程

电话:

010-57756074

传真:

010-5681078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80-618

网址:

www.chtwm.com



(37)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西环广场T2)19层
19C13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西环广场T2)19层
19C13

法定代表人: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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