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电梯:部分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092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崔清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 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9,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1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监事崔清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崔清华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清华持有公司股份3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4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计划授予 3、减持数量:不超过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11%)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期间如遇法律 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决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即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 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 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清华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 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崔清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 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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