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江新材: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0-139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3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本次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8)及2020年10 月30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131)。 一、首次回购股份及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 称 “回购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 的次日予以披露,以及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 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1,500,000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0.11%,最高成交价为1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9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942,256.8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 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 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 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11月30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87,499,196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 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 计成交量的 25%(即46,874,799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 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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