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0年11月30日 22:00:53 中财网

原标题:盈峰环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000967 股票简称:盈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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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人民西路1818号)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保 荐 人:



主承销商: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环境”、“发行人”、“公
司”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
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2020年11月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盈
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盈峰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024.SZ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147,618.96万元(1,476.1896万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147,618.96万元(1,476.1896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0年12月2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3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1年5月10日至2026年11月
3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来源:公司回购的股票或新增发的股票。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首日(即2020年11月4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
个计息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
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
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
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菁证券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


责任公司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本次可转换债券主体信用评级
为AA+级,债券信用评级为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19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年11月4日公开发行了1,476.189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发行总额147,618.96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
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47,618.96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
销。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147,618.96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0年12月2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盈峰转债”,债券代码“127024.SZ”。


本公司已于2020年1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
文。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Infore Environment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注册资本

3,163,062,146.00元

法定代表人

马刚

注册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人民西路1818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怡欣路7-8号盈峰中心23层

营业执照

33000000002755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6096799222

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

2000年3月30日

股票简称

盈峰环境

股票代码

000967

联系电话

0757-26335291

传真电话

0757-26330783

邮政编码

528300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

环卫设备、特殊作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环境监测设备、环境保护
专用设备、汽车充电设备及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咨询、
维修及运营服务,设备租赁,城市垃圾、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
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运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环境工程、
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电力工程、水利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土壤修复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管理、技术开
发、技术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凭
许可证经营),环保技术、物联网技术、互联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软件的研发、销售,通风机、风冷、水冷、空调设备的销
售,从事进出口业务,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的设立及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及上市情况

公司的原名为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由浙江风机风冷设备公司为主发
起人联合上虞风机厂、绍兴市流体工程研究所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
于1993年11月18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设立时初始注册


资本为2,350万元,其中法人股1,9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80.86%,内部
职工个人股45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9.14%。


2000年3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2号《关
于核准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4,500万股A股股票。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3,678.608万
股。经深交所深证上(2000)第20号《上市通知书》批准同意,公司网上定价
发行的4,500万股公众股于2000年3月30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二)上市后股权变动情况

1、2000年9月,股份转让

2000年9月25日,上虞上峰压力容器厂与上海明方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签
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上虞上峰压力容器厂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253万股社会
法人股转让给上海明方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2、2000年10月,股份转让

2000年10月9日,上虞上峰压力容器厂、绍兴上风机械有限公司、上虞市
上浦金属加工厂分别与杭州济和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上
虞上峰压力容器厂、绍兴上风机械有限公司、上虞市上浦金属加工厂分别同意将
其持有的公司1,354,880股、1,101,440股、963,680股社会法人股转让给杭州
济和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3、2001年,股份转让

2001年,公司原股东上虞上峰压力容器厂按照每股3.16元人民币,将其持
有的8.81%股份(股份数为1,205 万股),分别转让给上海汇垄经贸有限公司、
上海荣福室内装潢有限公司、上海新理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普林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上海栋华实业有限公司和浙江华强企业投资有限公司。上述股份转让
完成后,上虞上峰压力容器厂仍持有盈峰环境法人股1,765.8880 万股,占总股
本的12.91%。


4、2004年5月,股份转让


2004年5月30日,公司股东浙江风机风冷设备公司和原股东绍兴市流体工
程研究所均以每股4.28元人民币的价格分别将其所持有的盈峰环境法人股
23,297,984 股和1,600,000 股转让给美的集团,分别占总股本的17.03%和
1.17%。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美的集团持有公司法人股24,897,984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8.20%;浙江风机风冷设备公司持有公司27,357,216股法人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20%;绍兴市流体工程研究所不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


5、2004年6月,股份转让

2004年6月17日,公司原股东上虞上峰压力容器厂和上虞风机厂均以每股
4.28元人民币的价格分别将其所持有的盈峰环境法人股17,658,880股和
3,872,000 股转让给中山市佳域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2.91%和
2.83%。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中山市佳域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法人股
21,530,8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4%;上虞上峰压力容器厂和上虞风机厂均
不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


6、2005年2月,控股股东名称变更

2005年2月28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风机风冷设备公司企业性质由原股
份合作制企业性质变更为符合《公司法》所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性质,企业名称
相应变更为浙江风机风冷设备有限公司。2005 年8月12日,经浙江省上虞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风机风冷设备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上风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7、2006年6月,控股股东变更和股权分置改革

2006年2月23日,公司原控股股东浙江上风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盈峰
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浙江上风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公司9,575,027股股份转让给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7.00%,
转让价格为每股2.97元。同日,美的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的24,897,984
股股份转让给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18.20%,转让价格为每
股4.28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4,473,0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0%,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2006年6月27
日,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公司字(2006)118号文


件,对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收购无异议,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广东盈峰
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

股份数量(万股)

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

9,178.608

67.10

其中: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3,447.30

25.20

二、已上市流通股

4,500.00

32.90

股份总数

13,678.608

100.00



2006年3月,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采取送股和重大
资产收购相结合的方式,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佛山市威奇电工材料
有限公司75%的股权注入公司;同时,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
股送1.7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

股份数量(万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8,413.61

61.51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8,413.61

61.51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265.00

38.49

股份总数

13,678.608

100.00



公司收购佛山市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75%的股权,以佛山威奇截至2006
年2月28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作为定价依据。

根据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华证特审字(2006)第2号《审计报告》,
截至2006年2月28日,佛山威奇审计后的净资产为100,637,014.04元,公司
收购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佛山威奇75%的股权的价格为75,477,760.53
元。佛山威奇200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6,303.34万元,占公司2004年度经
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19,886.48万元的333.41%。根据《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
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的有关规定,本次
交易属于重大资产收购行为,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2006年6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方
案的意见》,同意公司按照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重组。

2006年7月13日,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收购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2006年7月30日,公司已完成佛山威奇75%股权的过户手续。



2006年7月6日,为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实施,公司控股股东广东
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与股东中山市佳域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中山
市佳域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1,530,880股公司非流通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15.74%)以每股4.28元全部转让给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2006年8月16日,
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公司字(2006)167号文《关于同意豁免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
司要约收购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同意豁免广东盈峰集团
有限公司因增持2,153,088股上风高科股票(占总股本的15.74%)而应履行的
要约收购义务。


8、2008年6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8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13,678.608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股份,共转
增股份68,393,040股。2008年6月,公司实施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总股本增至205,179,120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

股份数量(万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9,396.30

45.8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8,458.80

41.23

境内自然人持股

937.50

4.57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1,121.61

54.20

股份总数

20,517.91

100.00



9、2013年6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2013年5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12
年12月31日总股本205,179,12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共
计4,103,582.40元。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
股共计41,035,824.00元。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

股份数量(万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5.00

0.18

其中:高级管理人员股份

45.00

0.18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4,576.49

99.82

股份总数

24,621.49

100.00



10、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14年6月16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证监许可[2014]566号)文
件,并于2014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数量为60,451,597股,发行
价格7.2元/股。经深交所核准,该次新增股份于2014年7月23日在深交所上
市。该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由246,214,944股增至306,666,541股。

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

数量(万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090.16

19.86

境内法人持股

4090.30

13.34

境内自然人持股

1954.86

6.37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45.00

0.1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4,576.49

80.14

股份总额

30,666.65

100.00



11、2015年10月,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同时,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
金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42,5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
的25%。上述方案于2015年8月5日正式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证监许可
[2015]1858号)。


2015年10月13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5】
386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向深圳市权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八名交易对象、何剑锋
等四名交易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134,801,831股和43,456,031
股的情况予以验证。2015年10月19日,此次增发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完毕。


上述变更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配套融资前)

本次交易后

(配套融资后)

持股数

(万股)

股权比


持股数

(万股)

股权比


持股数

(万股)

股权比





1

盈峰控股

11,984.03

39.08%

13,517.78

30.62%

15,017.46

30.97%

2

ZG香港

-

-

4,873.76

11.04%

4,873.76

10.05%

3

太海联

-

-

3,205.52

7.26%

3,205.52

6.61%

4

何剑锋

-

-

-

-

2,304.00

4.75%

5

权策管理

-

-

1,468.11

3.33%

1,468.11

3.03%

6

福奥特

-

-

1,068.51

2.42%

1,068.51

2.20%

7

安雅管理

-

-

722.17

1.64%

722.17

1.49%

8

瑞兰德

-

-

511.25

1.16%

511.25

1.05%

9

兴天管理

-

-

-

-

306.75

0.63%

10

和风聚赢

-

-

-

-

235.17

0.48%

11

和熙投资

-

-

97.14

0.22%

97.14

0.20%

12

其他

18,682.62

60.92%

18,682.62

42.32%

18,682.62

38.53%



合计

30,666.65

100.00%

44,146.84

100.00%

48,492.44

100.00%



12、2016年7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2016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15
年12月31日总股本48,492.4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40元(含税),
派发现金共计1,939.70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共转增
24,246.22万股,转增完毕后公司总股本为72,738.66万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盈峰控股

23,444.54

32.23%

2

ZG香港

7,310.63

10.05%

3

太海联

4,808.28

6.61%

4

何剑锋

3,456.00

4.75%

5

权策管理

2,202.16

3.03%

6

曹国路

1,791.67

2.46%

7

福奥特

1,602.76

2.20%

8

周稷松

1,242.82

1.71%

9

安雅管理

1,083.25

1.49%

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改革动力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00.00

1.24%

11

其他社会公众股

24,896.55

34.23%

合计

72,738.66

100.00%



13、2017年6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部分股票期权激励行权


公司于2017年5月4日召开了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截止2016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727,386,604
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40 元(含税),派发现金共计29,095,464.16
元,分配后留存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94,128,903.45 元,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每10 股转增5 股,共转增363,693,302 股。公司于2017年4月1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及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对本次提出申请行权的53名激
励对象的2,052,000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上述股票已于2017年6月13日上市。

至此公司总股本已由727,386,604股,变更为729,438,604股。


根据相关规定,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
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应当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
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
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因此,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729,438,6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98874元人民币现金;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85934股。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729,438,60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93,131,877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和部分股权激励行权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

比例

限售股

无限售股

总计

1

盈峰控股

115,019,091

236,319,219

351,338,310

32.14%

2

ZG香港

109,556,670

0

109,556,670

10.02%

3

太海联

34,132,074

37,924,527

72,056,601

6.59%

4

何剑锋

51,791,361

0

51,791,361

4.74%

5

权策管理

33,001,405

0

33,001,405

3.02%

6

曹国路

26,849,797

0

26,849,797

2.46%

7

福奥特

11,377,358

12,641,506

24,018,864

2.20%

8

周稷松

0

18,338,446

18,338,446

1.68%

9

安雅管理

16,233,508

0

16,233,508

1.49%

10

瑞兰德

11,492,280

0

11,492,280

1.05%

11

其他社会公众股

13,216,119

365,238,516

378,454,635

34.62%




合计

422,669,663

670,462,214

1,093,131,877

100.00%



14、2018年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2017]1938号)批文,并
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发行数量为73,856,975 股,发行价格 8.53
元/股。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于 2018 年 1 月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由1,093,131,877股增至1,166,988,852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22,845,797

36.2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44,143,055

63.77%

股份总额

1,166,988,852

100.00%



15、2018年11月,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盈
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草案)修订稿》及
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长沙中联重科
环境产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2018年11月26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向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8]1934 号),发行数量为1,996,073,294 股,发行价格 7.64元/股。根
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
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10 日受
理盈峰环境递交的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登记申请。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于 2019
年 1 月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由
1,166,988,852股增至3,163,062,146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本
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持股数(万股)

股权比例(%)

持股数(万股)

股权比例(%)

1

盈峰控股

35,960.9756

30.8152

35,960.9756

11.3690




2

ZG香港

10,955.6670

9.3880

10,955.6670

3.4636

3

太海联

7,205.6601

6.1746

7,205.6601

2.2781

4

何剑锋

6,351.4690

5.4426

6,351.4690

2.0080

5

宁波盈峰

-

-

101,799.7382

32.1839

6

中联重科

-

-

39,921.4659

12.6211

7

弘创投资

-

-

31,042.3813

9.8140

8

粤民投盈


-

-

7,984.2931

2.5242

9

绿联君和

-

-

6,883.0113

2.1761

10

宁波盈太

-

-

4,091.3514

1.2935

11

宁波中峰

-

-

4,014.1033

1.2691

12

宁波联太

-

-

3,870.9849

1.2238

13

其他股东

56,225.1135

48.1796

56,225.1135

17.7755

合计

116,698.8852

100.0000

316,306.2146

100.0000



16、2019年10月,回购股份

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2018年
10月8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
的议案》,并于2018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司
决定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回购预案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发布《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截
止2019年10月7日,公司累计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5,326,208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48%,最高成交价为6.83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6.26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99,993,196元(不含交易费用)。截止
2019年10月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为
316,306.2146万股。


三、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上市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智慧环卫和环境监测及固废处理投资及运营平台,其
主营业务包括环卫装备和环卫服务在内的智慧环卫业务、环境监测及固废处理业


务和其他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图 上市公司主要业务(2019年度毛利占比)



1、智慧环卫业务

上市公司是一家集环卫装备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提供环卫一体化服务的
提供商,是国内专业化环卫装备的龙头企业和环卫服务业务的主要供应商之一。

上市公司智慧环卫运用灵活的商业模式进行投资和运营,融合环卫装备和环卫服
务,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智慧环卫体系,打造出全新的智慧化、精细化、机械化、
经济化的智慧环卫模式,为客户在新能源无人驾驶、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收转运、
道路清扫保洁、环卫人员管理、餐厨垃圾收运、渣土运输监管、渗滤液处理、智
慧城市建设等领域提供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和平台运营服务。


(1)环卫装备

环卫装备方面,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联环境依托较强的科研实力、领先
的环境装备生产制造能力和较为完善的全国营销网络,构建了国内较为完善的环
卫装备产品线,为客户提供多种环卫清洁装备、垃圾收转运装备、新能源及清洁
能源环卫装备等成套设备解决方案,产品型号超过400款。中联环境的环卫装备


产品的市场销售占有率连续多年稳居全国第一,稳居行业领导者地位。


此外,上市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具有行业领先的研发能力,截至2020年
6月30日,共取得专利授权810项,并牵头制订了多项国家、行业、地方标准,
拥有省级研究中心,曾获得“湖南省十大知识产权领军企业”称号,并荣获中国
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等奖项。同
时,上市公司大力开发智能装备,目前已经发布了5G环卫机器人、无人驾驶环
卫车、智能小型环卫机器人等智慧环卫装备,智能装备能力行业领先。环卫装备
的主要经营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


(2)环卫服务

环卫服务方面,针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农村垃圾
等城乡固体废弃物,上市公司推出了涵盖城乡垃圾清运、道路清扫保洁等在内的
环卫服务。


2016-2019年,上市公司新增的环卫服务年化服务金额分别为0.55亿元、
3.05亿元、4.29亿元、8.55亿元,2017-2019年新增环卫服务年化服务金额增
长率分别为454.54%、40.66%、99.30%。根据环境司南的统计,2019年,上市公
司新增年化环卫服务合同国内排名第4,公司的环卫服务业务的规模和增长均处
于行业领先。环卫服务的主要运营模式为PPP、BOT、承包运营、委托运营。


2、环境监测及固废处理

上市公司环境监测及固废处理业务主要涵盖环境监测、固废处理、污水处理
等城市环境综合运营服务。


环境监测业务,主要涵盖烟气、空气质量、灰霾、水质、水利、土壤、扬尘
等诸多领域的监测,为环境保护、水利水务、智慧城市等提供“一站式”环境综
合服务。经营模式以产品销售为主、运维服务为辅。


固废处理业务,主要涵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填埋、餐厨垃圾资源
化利用、固废循环产业园等业务。公司固废循环产业园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核
心,园内配置生活垃圾处置、危废处理、污泥处理、餐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
建筑垃圾处理、填埋场生态修复、渗滤液处理、飞灰处理等处理设施,各业务之


间有机协同,一揽子解决固废问题。经营模式主要为BOT。


污水处理业务,主要提供从环境评价、整体设计、工程施工及监理、后期运
营全流程的服务。经营模式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包括BOT、TOT和BT。


3、其他业务

上市公司的其他业务主要包括电工材料制造及通风机械制造等。


电工材料制造业务为电磁线加工,其产品主要涵盖铜线、铝线、圆线、扁线、
漆包线、纸包线、丝包线等不同温度等级的线种,应用于汽车电机、制冷压缩机、
防爆电机、电子线圈、电动工具、超高压输配电设备、轨道交通、风能发电设备
等领域。电工材料制造业务采取以销定产的直销模式。


通风机械制造业务产品主要涵盖风机、消声器、风阀、制冷设备、磁悬浮风
机、核级阀鼓风机、鼓风机等,应用于核电、地铁、隧道、轨道交通、工民建等
领域。通风机械制造业务采取以直销为主、代理为辅的模式。


(二)公司的竞争优势

1、雄厚的环卫装备行业积淀以及领先优势

上市公司作为我国环卫装备领域的引领者,在行业内拥有最前沿的核心技
术,最为完善的环保装备产品线。产品方面,上市公司建立了国内最为完善的环
保装备产品线,约有400个型号的产品,可满足全国各地主要应用场景的环卫装
备需求;市场方面,中联环境已连续多年处于国内行业销售额第一的位置,遥遥
领先于行业其他参与者;品牌方面,上市公司作为环卫装备领域的开拓者之一,
曾获得中国第一台干湿两用吸扫式扫路车、中国第一台全液压微型扫路机、中国
第一台隧道清洗车、中国第一台纯电动扫路车、中国第一台天然气动力清洗车等
业内首创的成绩。


在研发和智能新装备领域,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联环境的前身早在
1996年便涉足环卫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在2010年成立城市公共装备技
术研究院,过往丰富的行业经验使得中联环境具备良好的技术底蕴及扎实的技术
基础。得益于对研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及持续投入,中联环境已积淀了雄厚的研发
实力及技术基础,自主专利达七百余项。上市公司成功掌握了新能源环卫装备、


智能环卫机器人、无人驾驶环卫车辆等多项代表行业发展方向的领先技术,并获
得环卫领域政府发放的第一张无人驾驶路测牌照。公司研发的全球首个环卫智慧
机器人集群编队已在国家5A级长沙橘子洲景区投入使用,5G无人驾驶环卫机器
人编队在长沙大学城投入使用。


2、环卫服务的智能化管理及快速增长的优势

上市公司智慧环卫服务选用灵活的商业模式进行投资和运营,融合5G、物
联网、AI、大数据、云计算、边缘计算等先进技术打造出全新的智慧化、精细化、
机械化、经济化的智慧环卫模式,打通“智慧分类、智慧环卫、智慧环境、新能
源及无人驾驶”全产业链,实现对环卫运营服务所涉及的“人、车、物、事”构
建“全时段、全方位、前后台无缝对接、精准高效”的运维服务和远程监控管理
模式,2019年公司新增合同总额92.76亿元,行业排名第四,对比2018年合同
新增总额61.10亿元,同比增长51.81%;2019年公司当年新签约项目的年化合
同额为8.33亿元,对比2018年度公司新签约项目的年化合同额为3.81亿元,
同比增长118.64%,行业排名第4位,较2018年同期显著提升6个名次。公司
的环卫服务,行业竞争能力快速跃升,现已发展成为具有自身特色的智慧型智慧
环卫体系。


3、完善的营销网络打造出较强的销售和运维优势

盈峰环境通过运用其成熟的环卫装备销售服务网络和优秀的行业经验积淀,
业务营销网络覆盖全国,全国设有64家分公司、逾300个运营中心,近千个环
境治理运营服务项目,遍布31个省、市、自治区。环卫服务项目具有较强的区
域性、定制化特征。随着各级政府对环境卫生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环卫服务项
目需要较高的专业运营经验、长期跟踪服务,以维持项目的运作和新项目的不断
获取。环卫服务需要专业化程度较高的营销网络建设,才能把握各区域的商机,
提升服务和交付质量,取得业务机会。


广域覆盖的营销网络优势将有利于上市公司开展智慧环卫于环境监测和治
理业务。第一,该营销网络将帮助上市公司在及时发现全国各地的市场需求机会,
不断扩大上市公司的业务覆盖范围;第二,该营销网络覆盖全国多个重点省市,
可有效提高上市公司的品牌曝光度,进而提升上市公司在全国各地的品牌影响


力;第三,该营销网络可有效保证客户售后需求响应的及时性,使得上市公司在
持续满足客户需求的过程中,逐步提高客户对上市公司品牌的忠诚度。




四、公司的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3,163,062,146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58,356,644

36.62%

1、其他内资持股

1,158,356,644

36.62%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137,761,778

35.97%

境内自然人持股

20,594,866

0.6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004,705,502

63.38%

1、人民币普通股

2,004,705,502

63.38%

三、股份总数

3,163,062,146

100.00%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
例(%)

限售股股数(股)

1

宁波盈峰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


1,017,997,382.00

32.18

1,017,997,382.00

2

中联重科股份有
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


399,214,659.00

12.62

-

3

盈峰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


359,609,756.00

11.37

-




4

弘创(深圳)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一般法


310,423,813.00

9.81

-

5

上海君和立成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上海绿联
君和产业并购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理财产
品等

67,210,113.00

2.12

-

6

何剑锋

境内自然人

63,514,690.00

2.01

11,723,329.00

7

Zara Green Hong
Kong Limited

境外法人

54,778,335.00

1.73

-

8

广东粤财信托有
限公司-粤财信
托·腾鑫1号证券
投资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

其他

49,397,393.00

1.56

-

9

广东恒健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3,937,200.00

1.39

-

10

宁波绰易贸易有
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


43,723,630.00

1.38

-

合计

2,409,806,971.00

76.19

1,029,720,711.00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47,618.96万元,发行数量
为1,476.1896万张。


2、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和配售比例:

原股东共优先配售9,405,386张,即940,538,6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3.71%。


3、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7,618.96万元。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
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47,618.96万元的部分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7、配售比例

原股东优先配售9,405,386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3.71%;优先配售后的
部分通过深交所系统网上发行的盈峰转债为5,356,51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6.29%;网上最终缴款认购5,304,73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5.94%,社会公
众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包销数量为51,780张,占本次
可转债发行总量的0.35%。


8、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张)

占总发行比例(%)

1

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749,976

32.18

2

盈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677,939

11.37




3

何剑锋

296,360

2.01

4

宁波盈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0,902

1.29

5

宁波中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7,298

1.27

6

宁波联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0,620

1.22

7

上海君和立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上海绿联君和产业并购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7,017

1.13

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个人分红-018L-FH002深

97,052

0.66

9

华菁证券有限公司

51,780

0.35

10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粤财信
托·腾鑫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

41,323

0.28



9、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

项目

金额(万元)

承销费用与保荐费用

1,623.81

审计费用与验资费用

94.34

律师费用

94.34

资信评级费用

23.58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

49.27

合计

1,885.34



二、本次承销情况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9,405,386张,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63.71%;网上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为72,961,767,380张,网上
中签率为0.0073415299%,网上最终配售数量5,304,730张,即530,473,000元,
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35.94%。主承销商包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
51,780张,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0.35%。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476,189,600.00元,扣除剩余
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后的余额1,460,951,514.40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于2020年11月10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另扣除其
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615,330.2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57,336,184.17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天健验[2020]490号验证报告。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怡欣路7-8号盈峰中心23层

法定代表人

马刚

联系人

王妃

联系电话

0757-26335291

传真

0757-26330783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菁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575号2501室

法定代表人

刘威

联系电话

021-60156666

传真

021-60156733

保荐代表人

李泽明、郑灶顺

项目协办人

岳亚兰

项目经办人

张博文、刘思远、黄东晓



(三)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

中国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11楼

负责人

章靖忠

联系电话

0571-87901110/87901111

传真

0571-87901500

经办律师

邱志辉、王泽骏



(四)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办公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越豪

联系电话

0571-89722611

传真

0571-88216999

经办注册会计师

孙文军、王强、边珊姗、陈芳、曹翠娟




(五)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1幢60101

法定代表人

闫衍

联系电话

010-66428877

传真

010-66426100

经办评级人员

盛京京、汤梦琳



(六)申请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102号

联系电话

0755-82083333

传真

0755-82083947



(七)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联系电话

0755-21899999

传真

0755-21899000



(八)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户 名

华菁证券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

8110201412000897218






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核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于2020年4月23日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5月15日经公司2019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于2020年7月30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通过。


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9月10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盈峰环境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19号
文)核准,批文有效期12个月。


2、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147,618.96万元。


4、发行数量:1,476.1896万张。


5、上市规模:147,618.96万元。


6、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7、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7,618.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733.618417万
元。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147,618.96万
元,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智慧环卫综合配置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实施主体

拟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智慧环卫综合配置中心项目

盈峰城服

196,683.64

13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上市公司

17,618.96

17,618.96

-

合计

-

214,302.60

147,618.96



9、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
分行

755901705210120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
支行

405249425258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85070078801300000608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款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
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未来转换的股票来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来转换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股票或新增发的股票。


3、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47,618.96万元,发行数量为1,476.1896
万张。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0年11
月4日至2026年11月3日。


6、债券利率

票面利率: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50%,第三年0.80%,第四
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债券到期偿还: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以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
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
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
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
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8、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1月10日
(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5月10日)起至可转换公司


债券到期日(2026年11月3日)止。


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31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
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
除息等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
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
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
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


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
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
相关规定来制订。


10、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
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
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
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1、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
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
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2、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
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
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3、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2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
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
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
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
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30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2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
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
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
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
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
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
在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


见第12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14、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
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47,618.96万元的部分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可转债发行包销的基数为147,618.96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
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
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44,285.688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
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将启动内部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
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及时
向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本次发行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
月3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
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盈峰转
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3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


“盈峰环境”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0.4666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面值,按100元/
张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4666张可转债。


发行人现有A股股本3,163,062,146股,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A股股
本为3,163,062,146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
转债上限总额为14,758,847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79%。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权的部分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7,618.96万元(含
147,618.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实施主体

拟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智慧环卫综合配置中心项目

盈峰城服

196,683.64

13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上市公司

17,618.96

17,618.96

-

合计

-

214,302.60

147,618.96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
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
序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
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
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1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第七节 发行人的资信及担保事项

一、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债券发行及其偿还的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无债券发行情况。


二、本次可转债资信评级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债券主体信用评级为AA+级,债券信用评级为AA+级,评级展望为稳
定。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四、公司商业信誉情况

公司近三年与公司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的违约现象。



第八节 偿债措施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信用评级,根
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盈峰环境主体信用等级为AA+,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在本次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至本次债券本息的约定偿付日止),中诚
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
环境、本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
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指标比较如下:

项目

2020年6月30
日/2020年1-6


2019年12月
31日/2019年


2018年12月31
日/2018年度

2017年12月31
日/2017年度

流动比率(倍)

1.50

1.46

1.29

1.47

速动比率(倍)

1.34

1.32

1.15

1.34

资产负债率(合并)

38.02%

36.56%

40.18%

45.37%

资产负债率(母公
司)

7.11%

4.49%

2.54%

17.63%

利息保障倍数(倍)

11.71

16.94

13.57

7.28



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47、1.29、1.46、1.50,速动比率
分别为1.34、1.15、1.32、1.34,均维持在比较合理范围内,且未发生较大波
动。2017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水平相对较高,主要系2017年度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导致流动资产增幅较大,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同步上升;2018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2017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
2018年公司收购了中联环境,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增加,导致公司流动负债规
模增长大于流动资产规模增长;2019年末,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2018
年末有所回升,主要系公司2019年将上风风能(其核心资产为宇星科技)出售,
从而导致其流动负债规模减少大于其流动资产规模减少所致。



2、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母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7.63%、2.54%、
4.49%、7.11%,资产负债率比较低,主要系公司母公司为控股平台,无实际运营
业务所致;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5.37%、40.18%、36.56%、38.02%,
整体维持在比较合理范围内,保证了公司持续经营的稳健性。2018年末,公司
的资产负债率比2017年末有所降低,主要系2018年公司发行股份收购了中联环
境100%股权,2018年末公司的净资产增加了1,018,191.52万元所致。2019年
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下降,主要系公司2019年将上风风能(其核心资
产为宇星科技)出售,从而减少了其应付账款等流动负债所致。


3、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内,公司借款较少导致利息支出金额较少,利息保障倍数较高,体现
出较好的付息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偿债指标和长期偿债指标均维持在较为合理水平,短期
偿债风险和长期偿债风险较小。


从公司未来发展趋势看,公司的业务经营与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随着公
司业务规模的提升、市场份额的扩展,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将继
续增长。稳健的财务状况和充足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将保证偿付本期可转换公司
债券本息的资金需要。



第九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公司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并出具天健审[2018]3228号、天健审[2019]2888号、天健审
[2020]343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公司2017年度、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
股收益

2020
年1-6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34%

0.17

0.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47%

0.17

0.17

2019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05%

0.43

0.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33%

0.40

0.40

2018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62%

0.41

0.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38%

0.24

0.24

2017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69%

0.35

0.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28%

0.20

0.20



注1:公司同一控制中联环境的合并日为2018年12月1日,中联环境合并日后的归
母净利润对加权平均净资产的影响额需按1/12加权。


注2:2018年12月1日,公司发行股份取得中联环境100%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
相关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照自最终控制方盈峰控股的持股比例51%对2017年7月
-2018年11月进行追溯,计算报告期末的基本每股收益时,将该股份的51%视同在合并期初
即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处理。



2、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指标

2020年6月30
日/2020年
1-6月

2019年12月
31日/2019年


2018年12月
31日/2018年


2017年12月
31日/2017年


流动比率(倍)

1.50

1.46

1.29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