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频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30日 01:11:52 中财网
原标题:超频三: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20-165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

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信
泰富”)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5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1.84%。




公司于近日收到吉信泰富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吉信泰富持有公司股份16,40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0%。


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杜建军
先生为吉信泰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吉信泰富 80.56% 的份额,吉信泰富为杜
建军先生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83 条规定,刘
郁女士、张魁先生和吉信泰富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刘郁女士、张魁
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吉信泰富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9,477,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2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减持目的: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3、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0年12月22
日至2021年6月21日止,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发行价格。


7、减持股份数量: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6,560,000股(含),占公司现有总股本
的比例不超过1.84%。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吉信泰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股份减持作出如下承诺: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本人/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截至本
公告日,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 本企业在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每年通过大
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30%;减持股份的价格(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
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本企业将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将相关减持计划告知公司,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
息披露工作。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将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入(如有)
将上缴为公司所有。


2、上述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发生违
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吉信泰富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
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吉信泰富严格遵守《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吉信泰富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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