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0年12月01日 17:06:34 中财网
原标题:山东赫达: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1,606,0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0%)的董
事杨丙刚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竞
价及协议转让)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992%)。


持有公司股份1,141,5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7%)的董
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毕松羚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
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及协议转让)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394%)。


持有公司股份791,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9%)的董事、
副总经理谭在英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
集中竞价及协议转让)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0.0946%)。


持有公司股份1,095,4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5%)的副


总经理杨丙生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
月内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
中竞价及协议转让)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0.1344%)。


持有公司股份991,6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9%)的副总
经理邱建军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
内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
竞价及协议转让)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195%)。


持有公司股份638,3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2%)的副总
经理毕耜新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
内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
竞价及协议转让)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47%)。


持有公司股份3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的财务
总监崔玲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竞
价及协议转让)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45%)。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31
日分别收到董事杨丙刚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毕松羚先生、
董事兼副总经理谭在英女士、副总经理杨丙生先生、副总经理邱建军


先生、副总经理毕耜新先生、财务总监崔玲女士出具的《股票减持意
向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减持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如下:

序号

姓名

公司任职情况

持股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杨丙刚

董事

1,606,008.00

0.80

2

毕松羚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1,141,522.00

0.57

3

谭在英

董事、副总经理

791,900.00

0.39

4

杨丙生

副总经理

1,095,446.00

0.55

5

邱建军

副总经理

991,694.00

0.49

6

毕耜新

副总经理

638,334.00

0.32

7

崔 玲

财务总监

38,400.00

0.02



二、本次拟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时间:杨丙刚先生、毕松羚先生、谭在英女士、杨丙生
先生、邱建军先生、毕耜新先生、崔玲女士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4、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




姓名

减持股份

来源

减持方式

拟减持数量

不超过(股)

拟减持股数占
公司总股本比
例不超过

(%)

拟减持股份占
其本人总持股
的比例不超过

(%)

1

杨丙刚

首发前股份
及股权激励
计划限制性
股票

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或深
交所认可的
其他方式

400000

0.1992

24.91%

2

毕松羚

首发前股份
及股权激励
计划限制性
股票

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或深
交所认可的
其他方式

280000

0.1394

24.53%




3

谭在英

股权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


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或深
交所认可的
其他方式

190000

0.0946

23.99%

4

杨丙生

首发前股份
及股权激励
计划限制性
股票

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或深
交所认可的
其他方式

270000

0.1344

24.65%

5

邱建军

首发前股份
及股权激励
计划限制性
股票

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或深
交所认可的
其他方式

240000

0.1195

24.20%

6

毕耜新

首发前股份
及股权激励
计划限制性
股票

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或深
交所认可的
其他方式

150000

0.0747

23.50%

7

崔 玲

股权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


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或深
交所认可的
其他方式

9000

0.0045

23.44%

合计

1539000

0.7663

-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上限
做相应调整。


(二)承诺履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杨丙刚先生、毕松羚先生、谭在
英女士、杨丙生先生、邱建军先生、毕耜新先生、崔玲女士承诺:在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
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
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
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
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
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拟减持股
东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公司减持人员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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