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生物: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38 证券简称:晨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0—163 债券代码:123055 债券简称:晨光转债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9年12月6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2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5元/股(含8.5元/股), 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 于2019年12月10日首次实施了回购股份,并在实施回购期间按要求在各个时 点披露了回购进展公告。 2020年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将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资金总额由“不 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调整为 “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 2020年3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定将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8.5元/股(含8.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10元/股)。 具体内容请见2019年11月2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90)、2019年12月6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19—203)、2019年12月11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9—204)、2020年3月2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2020年3月17日披露的《关于调 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以及其他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 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 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30,306,5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2%,本次回购股份的最 高成交价为9.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72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232,697,972.9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 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 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 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2月10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7,096,158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 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 6,774,040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 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4、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后续回购情况及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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