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睿景A : 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时间:2020年12月02日 10:45:43 中财网

原标题:大成睿景A : 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大成睿景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大成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O

O










重 要 提 示

大成
睿景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
201
5

4

30
日证监许可

201
5

784
号文核准募
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
15

5

26
日正式

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
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
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
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
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
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
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退
市风险、投资集中度风险、市场风险、系统性风险、股价波动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
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
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
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
截止日为
20
20

5

26

(其中人员变动信息以公告日为
准),有关财务数据和基金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0

3

31
日,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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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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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二、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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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三、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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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四、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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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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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五、相关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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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4
六、基金的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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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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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八、基金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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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9
九、基金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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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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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
十、基金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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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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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
十一、基金资产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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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70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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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75
十三、基金收益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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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77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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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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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79
十六、侧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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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5
十七、风险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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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87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
................................
................
93
十九、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
94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
..........
122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服务
................................
................................
................................
..
136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
................................
..............
137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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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8
二十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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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39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
》”)


大成
睿景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
编写。



基金管理人
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

大成
睿景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合同》
编写,并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取得依基金合
同所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
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
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
办法》、《销售办法》、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
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

大成
睿景
灵活配置混合

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大成睿景灵活配混合型置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十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经主管部门批准,运用在香港募集的人民币资金
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的相关主体

22、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基金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
受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6、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的费用

44、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
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
赎回费用的,称为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
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 类基金份额

4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6、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7、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8、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9、元:指人民币元

5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
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7、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8、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
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
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59、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设立日期:
1999

4

12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50%)、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持股比例2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三家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肖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吴庆斌先生,董事长,清华大学法学及工学双学士。先后任职于西南证券飞虎网、北京
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广联(南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2012年7月至今,任广联
(南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任职于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6月至今,
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11月3日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谭晓冈先生,董事、总经理,哈佛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曾在财政部、世界银行、全国社
保基金理事会任职。2016年7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12月至2019年8月任大成
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7年2月至2019年6月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7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8月起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


李超女士,董事,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学士。2007年6月至2008年5月,任职于深圳晨星
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7月至2011年8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2011
年8月至2018年5月,任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稽核监察部模型团队团队经理;2018年5月至
今,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稽核审计部总经理。


郭向东先生,董事,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在职研究生。1996年至1998年在中国新技术创
业投资公司负责法律事务;1998年至2000年在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负责法律事务;2000
年至2006年任职于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2007年1月加入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任职于负债处置部;2007年7月至2013年2月,历任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风险控制部
总经理、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审计部负责人,曾兼任北京银河吉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
事;2013年2月起任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行政负责人。


杨晓帆先生,独立董事,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学士。2006年至2011年,任惠理集团有
限公司高级投资分析师兼投资组合经理;2012年至2016年,任FALCON EDGE CAPITAL LP 合
伙人和大中华区负责人;2016年至今,任晨曦投资管理公司(ANATOLE INVESTMENT MANAGEMENT)
主要创始人。


胡维翊先生,独立董事,波士顿大学国际银行与金融法硕士。1991年7月至1994年4月,
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政治组主任科员;1994年5月至1998年8月,任北京乾坤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2000年2月至2001年4月任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年5月至今,历
任北京市天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主任,现任北京市天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金李先生,独立董事,美国麻省理工学院金融学博士。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
长,九三学社中央常委,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委员。曾在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任教十
多年,并兼任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执行理事。



黄隽女士,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教授、
副院长。研究方向为货币政策、商议银行理论与政策、艺术品金融,出版多本专著,在经济、
金融类学术核心期刊上发票多篇学术论文,具有丰富的教学和科研经验。


2. 监事会成员

许国平先生,监事会主席,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学博士。1987年至2004年先后任中国
人民银行国际司处长,东京代表处代表,研究局调研员,金融稳定局体改处处长;2005年6
月至2008年1月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行股权管理部主任;2005年8月至2016年11
月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7年2月至2016年11月
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2010年6月至2014年3月兼任北京银
河吉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7年1月至2015年6月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2014年1月至2017年6月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4年3月至2018年1月任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至2017年11月)及法定代表人;2018年3月加入大成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任监事会主席。


邓金煌先生,职工监事,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2001年9月至2003年9月任职于株洲
电力局;2003年9月至2006年1月攻读硕士学位;2006年4月至2010年5月任华为三康技术有限
公司人力资源专员;2010年5月至2011年9月任招商证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2011年9月至
2016年8月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助理;2016年8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监;现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


陈焓女士,职工监事,吉林大学法学硕士。2005年8月至2008年3月任金杜律师事务所深
圳分所公司证券部律师;2008年3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律师、总
监助理;现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


3. 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吴庆斌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谭晓冈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肖剑先生,副总经理,哈佛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曾任深圳市南山区委(政府)办公室副
主任,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广聚投资控股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处长、处长。2014年11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8月起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温智敏先生,副总经理,哈佛大学法学博士。曾任职于美国Hunton & Williams国际律
师事务所纽约州执业律师。中银国际投行业务副总裁,香港三山投资公司董事总经理,标准


银行亚洲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中国投行业务主管。2015年4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首席战略官,2015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周立新先生,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中央党校经济管理本科。曾任新疆精河县党委办
公室机要员、新疆精河县团委副书记、新疆精河县人民政府体改委副主任、新疆精河县八家
户农场党委书记、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团委副书记及少工委主任、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企业及江苏省铁路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控股企业负责人、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燃气战略管理部项目经理。2005年1月加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客户服务中心总监助理、市场部副总经理、上海分公司副总经
理、客户服务部总监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公司助理总经理,2015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9年5月起兼任首席信息官。


姚余栋先生,副总经理,英国剑桥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职于原国家经贸委企业司、美
国花旗银行伦敦分行。曾任世界银行咨询顾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资本市场部和非洲部
经济学家,原黑龙江省招商局副局长,黑龙江省商务厅副厅长,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二司
副巡视员,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2016年9月加
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首席经济学家,2017年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赵冰女士,督察长,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供职于中国证券业协会资格管理部、
专业联络部、基金公司会员部,曾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分析师委员会委员、基金销售专业委
员会委员。曾参与基金业协会筹备组的筹备工作。曾先后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投教
与媒体公关部负责人、理财及服务机构部负责人。2017年7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2017年8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4. 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韩创:经济学硕士。证券从业年限8年。2012年6月至2015年6月曾任招商证券研发
中心研究员。2015年6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研究部研究员。2019年1月
10日至2020年2月3日任大成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月10日
起任大成新锐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1月2日起任大成睿景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2)历任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姓名

管理本基金时间




焦巍

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9月30日

李本刚

2015年9月18日至2020年1月13日



5.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公司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9
名成员组成,设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1
名,其他委员
8
名,名单如下:


温智敏,公司副总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徐彦,股票投资部总监,股票投资
决策委员会委员;石国武,社保及养老投资管理
部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苏秉毅,
基金经理,数量与指数投资部副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戴军,基金经理,研究部
副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李博,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副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
员会委员;刘旭,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副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于雷,交易管
理部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郑刚,风险管理部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和、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
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
己及任何
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
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
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
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
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
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承担赔
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
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为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24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5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6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建立健全
的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运作办法》禁止的行为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
同或托管协议;



3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11
)故意损害基金投资者及其他同业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



12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
)信息披露不真实,有误导、欺诈成分;



15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4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



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5
、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
)承销证券;



2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可不受上
述规定限制。






基金经理的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被代理人、受雇
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
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
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为加强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管理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
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



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在充
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
施而形成的系统。公司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科学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管理层对内
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1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
)保
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
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
)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包
括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
执行。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的设置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财
产、自有资产与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成本控制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
)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
白或漏洞。




3
)审
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
)适时性原则。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
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订或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4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




1
)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
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
)公司管理层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
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
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3
)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禁止不正当关
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4
)公司的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操
作相互独立。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
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
系统。




5
)依据公司自身经营特点
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1
)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
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
)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3
)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
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4
)风险管理部主要负责对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等进行风险测
量,并提出风险调整的建议;对投资业绩进行评价,包括整体表现分析、业绩构成分析以
及业绩短期和长期
持续性检验;对将要展开的新业务和创新性产品的投资做全面的风险评
估,提出风险预警等工作。




6
)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各级人员具备与其
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7
)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
防范和化解风险。




8
)建立严谨、有效的授权管理制度,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



1
)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
授权标准和程序,保证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2
)公司各业务部门、分
支机构和各级人员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3
)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采取书面形式,明确授权书的授权内容和时效。



4
)公司适当授权,建立授权评价和反馈机制,包括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的反馈和评
价,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及时修订或取消授权。




9
)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公司资产与基金财产、不同基金的资产之间和其他委



托资产,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10
)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
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进行物理隔
离。




11
)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12
)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




13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公司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并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适时改
进。



5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
)公司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投资管理业务的性质和特点严格制定管理
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采取
控制措施。




2
)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
)研究工作保持独立、客观。



2
)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



3
)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根据基金合同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
选库。



4
)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通畅的交流渠道。



5
)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3
)投资决策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
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



2
)健全投资决策授权制度,明确界定投资权限,严格遵守投资
限制,防止越权决策。



3
)投资决策有充分的投资依据,重要投资有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并有决
策记录。



4
)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在设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



5
)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包括投资组合情况、是否符合基金产品特征和
决策程序、基金绩效归属分析等内容。




4
)基金交易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
)基金交易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经理不得直接向交易员下达投资指令或者直接进
行交易。



2
)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



3
)交易管理部门审核投资指令,
确认其合法、合规与完整后方可执行,如出现指令违
法违规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应部门与人员。



4
)公司执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不同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5
)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及时核对并存档保管每日投资组合列表等。



6
)建立科学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7
)根据内部控制的原则,制定场外交易、网下申购等特殊交易的流程和规则。




5
)建立严格有效的制度,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投资
涉及关联交易的,在相关投资研究报告中特别说明,并报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批准。




6
)公司
在审慎经营和合法规范的基础上力求金融创新。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周密考
虑金融创新品种或业务的法律性质、操作程序、经济后果等,严格控制金融新品种、新业
务的法律风险和运行风险。




7
)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标准、销售渠道管理、广告宣传行为规范,建立广告宣传、
销售行为法律审查制度,制定销售人员准则,严格奖惩措施。




8
)制定详细的登记过户工作流程,建立登记过户电脑系统、数据定期核对、备份制
度,建立客户资料的保密保管制度。




9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
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




10
)公司配备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




11
)加强对公司及基金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对
出现的失误提出处理意见,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2
)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13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严格制定信息
系统的管理制度。



信息技术系统的设计开发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编写完整的技术
资料;在实现业务电子化时,设置保密系统和相应控制机制,并保证计算机系统的可

性,信息技术系统投入运行前,经过业务、运营、监察稽核等部门的联合验收。




14
)通过严格的授权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等管理措施,



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15
)计算机机房、设备、网络等硬件要求符合有关标准,设备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实
施明确的责任管理,严格划分业务操作、技术维护等方面的职责。




16
)公司软件的使用充分考虑到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具备身
份验证、访问控制、故障恢复、安全保护、分权制约等功能。信息技术系统设计、软件开
发等技术人员不得介入实际的业务操作。用户使用的
密码口令定期更换,不得向他人透
露。数据库和操作系统的密码口令分别由不同人员保管。




17
)对信息数据实行严格的管理,保证信息数据的安全、真实和完整,并能及时、准
确地传递到会计等各职能部门;严格计算机交易数据的授权修订程序,并坚持电子信息数
据的定期查验制度。



建立电子信息数据的即时保存和备份制度,重要数据异地备份并且长期保存。




18
)信息技术系统定期稽核检查,完善业务数据保管等安全措施,进行排除故障、灾
难恢复的演习,确保系统可靠、稳定、安全地运行。




1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
核算办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
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
制。




20
)明确职责划分,在岗位分工的基础上明确各会计岗位职责,禁止需要相互监督的
岗位由一人独自操作全过程。




21
)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
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与公司会计核算相互独
立。




22
)采取适当的会计控制措施,以确保会计核算系统的正常运转。



1
)建立凭证制度,通过凭证设计、登录、传递、归档等一系列凭证管理制度,确保正
确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



2
)建立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正确设置会计账簿,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



3
)建立复核制度,通过会计复核和业务复核防止会计差错的产生。




23
)采取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学的估值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资的有价证券在估值
时点的价值。




24
)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确保基金财



产的安全。




25
)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26
)制
订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会部门妥善保管密押、业务用章、
支票等重要凭据和会计档案,严格会计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
密。




27
)严格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运作管理办法,自觉遵守国家财税制度和
财经纪律。




28

公司设立督察长,经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督察长应当经中国证监会相关
派出机构认可后方可任职。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
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
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
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
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29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管理层负责,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公司保证监察
稽核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30
)明确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充足的监察稽核人员,严格监
察稽核人员的专业任职条件,严格监察稽核的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31
)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
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32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追究有
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
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证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3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成立时间:1994年1月21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4】510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7,621,087,664元

存续期间:长期

联系人:崔瑞娟

联系电话:
020
-
66338888


广发证券成立于
1991
年,是国内首批综合类证券公司,先后于
2010
年和
2015
年分别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股票代码:
000776.SZ

1776.HK
)。

截至
2019

12

31
日,公司共有证券营业部
283
家,分布于中国大陆
31
个省、直辖市、
自治区。



广发证券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多项主要经营指标从
1994

起连续多年位居十大券商行列。截至
2019

12

3
1
日,集团总资产
3,943.91
亿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912.34
亿元,
2019
年营业收入为
228.10
亿元,营业利润为
107.00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5.39
亿元。资本实力及盈利能力在国内证券
行业持续领先,总市值居国内上市证券公司前列。



2
、主要人员情况


刘洋先生现任广发证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美国道富银行。

刘洋
先生于
2000

7
月获得北京大学理学学士,并于
2003

7
月获得北
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广发证券托管部员工均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主要人员均具备多年基金、证券、银行等金
融机构从业经历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验,从业经验丰富,熟悉基金托管工作。资产托管部
员工学历均在本科以上,专业背景涵盖了金融、法律、会计、统计、计算机等领域,是一支
诚实勤勉、积极进取的专业团队。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广发证券于
2014

5
月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广发证券严格履
行基金托管人的各项职责,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确保基金资产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提供高质量的基金托管服务。



截至
2019

12
月底,广发证券已托管
25
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宝盈睿丰创
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睿远稳健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睿盈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吉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广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睿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
100
指数型发起

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
8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上证
50
指数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睿智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睿享文娱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荣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蜂巢卓睿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凯石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中庚小盘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融融盛龙头严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弘毅远方
国证民企领先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博道志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弘毅远
方国证消费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弘毅远方经济新动力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风险管理原则和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开展基金托管业务遵循以下风险管理原则:


1
、合规性原则。保持风险管理政策与监管部门要求相一致,并把监管规定作为业务开
展和风险管理应遵从的最基本要求。



2
、全面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应涵盖可能出现的所有风险类型,应渗透到决
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风险控制应落实到业务涉及的所有岗位、所有环节,包
含事前风险控制、事中风险监控、事后风险报告和处理。



3
、制衡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各级业务部门和
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约,
建立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独立性原则。公司的风险控制相关部门,包括合规与法律事务部、风险管理部、稽
核部等,均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各自从独立的风险控制角度出发,对资产托管业务的风险
进行管理。



5
、持续性原则。公司对资产托管业务开展持续的风险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
整风控措施和风控手段,并通过顺畅的风险报告和传导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种风险事项,



确保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贯彻实施。



广发证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具体
包括《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广发证券公募基金投资监督管理规定》、《广发证
券资产托管业务信息披露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资金清算管理规定》、《广发证
券托管金融产品账户业务操作指引》、《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基金估值与会计核算管理规
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应急管理规定》、
《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信息保密与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
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系统维护管理规
定》等,囊括了基
金托管业务的账户管理、估值核算、资金清算、投资监督、内部控制、风
险管理、业务系统管理、保密和档案管理、应急处理、从业人员管理等全部业务环节。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
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
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
管理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或
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相关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
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
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
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
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电话:
0755
-
83183388



传真:
0755
-
83199588


联系人:教姣


公司网址:
www.dcfund.com.cn


大成基金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88
-
5558
(免长途固话费)


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联系人:吴海灵、关志玲、白小雪


电话:
0755
-
22223556/22223177/2222355
5


传真:
0755
-
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邮编:
518040


2

代销机构



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
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
-
4316
房)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18

19

36

38

39

41

42

43

44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客服电话:
95575


联系人:黄岚


电话:
020
-
87555888


传真:
020
-
87555305


网址:
www.gf.com.cn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联系人:王永民


客服电话:
95566


电话:
010
-
66594896


传真:
010
-
66594942


网址:
www.boc.cn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王菁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客服电话:
9555
9


网址:
www.bankcomm.com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客服电话:
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传真:
0755
-
83195049


网址:
www.cmbchina.com



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客服电话:
95595


联系人

石立平


电话:
010
-
636
39180


传真:
010
-
68560312


网址:
www.cebbank.com



6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
021
-
38637673



传真:
0755
-
22197701


联系人:张莉


客户服务热线:
95511
-
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7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981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
山东二路
70



法定代表人:冀光恒


客服电话:
021
-
962999

400
-
696
-
2999


电话:
021
-
61899999


传真:
021
-
50105124


联系人:施传荣


网址:
www.shrcb.com



8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2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联系人:董汇


联系电话:
010
-
85605588


传真:
010
-
66506163


客服电话:
96198


网址:
www.bjrcb.com



9
)东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联系人:朱杰霞


电话:
0769
-
22865177


传真:
0769
-
23156406


客服电话:
956033


网址:
www.dongguanbank.cn




1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
55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人:田春慧


客服电话:
96098

400
-
86
-
96098


电话:
025
-
58587018


传真:
025
-
58588164


网址:
www.jsbchina.cn



11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洛阳市洛龙
区开元大道
256



办公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56



客服电话:
0379
-
96699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联系人:胡艳丽


电话:
0379
-
65921977


传真:
0379
-
65921851


网址:
www.bankofluoyang.com.cn



12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法人:郭志文


联系人:遇玺


联系电话:
0451
-
86779018


传真:
0451
-
86779007


客服电话:
95537


公司网址:
www.hrbb.com.cn



13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22



法定代表人:王天宇


客服电话:
967585(
河南地区)

4000
-
967585
(全国)



网址:
www.zzbank.cn



14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
1817



法定代表人:张宝祥


联系人:孙琦



系电话:
043184999627


客服电话:
400
-
88
-
96666
(
全国
)

96666
(
吉林省
)


网址:
www.jlbank.com.cn



15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涪江路1号


法定代表人:邢敏


办公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涪江路1号


客服热线:
40016
-
96869


公司网址:
www.tf.cn



16
)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文昌西街
1669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联合大厦


法定代表人:贾沁林


联系人:朱丹


联系电话:
18734835708


客服电话:
95105757


网址:
www.jccbank.com.cn



17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河南省郑州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厦


办公地址:总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
23
号中科金座大厦


法定代表人:窦荣兴


联系电话:(
86

0
371
-
85517898


传真:(
86

0371
-
85517555


客服电话:
95186


网址:
http://www.zybank.com.cn




18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信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1301
-
1305
室、
1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信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1301
-
1305
室、
14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联系电话:
010
-
60833754


传真:
0755
-
83217421


客服电话:
400
-
990
-
8826



址:
www.citicsf.com



19
)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芜湖路
258



法人代表人:吴国华


联系人:蔡芳


传真:
0551
-
62862801


客服电话:
4008878707


网址:
http://www.hsqh.net



20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25

27

29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8



法定代表人:陈太康


联系人:李天雨


联系电话:
021
-
68757102


客服电话:
95531

4008888588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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