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药业: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

时间:2020年12月02日 17:10:52 中财网
原标题:新光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0-044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2月2日,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药业”、“公
司”)收到公司股东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丰投资”)的
《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和丰投资于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12月1
日期间合计减持新光药业股份1,610,700股,占新光药业总股本的比例1.0067%。

自公司2020年8月28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6)以来,和丰投资持股比例变动再次达到1%。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嵊州市剡湖街道江滨西路585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0.08.28-2020.12.01

股票简称

新光药业

股票代码

300519

变动类型
(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161.07

1.0067










合 计

161.07

1.0067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4,398.0442

27.4878

4,236.9742

26.481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398.0442

27.4878

4,236.9742

26.4811

有限售条件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计划

是√ 否□

和丰投资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0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和
丰投资本次股份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
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的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其他相关说明:

1、和丰投资减持的股份为公司首发前股份,减持事项公司已按相关规定进行
了预先披露。


2、本次减持后,和丰投资仍持有新光药业总股本的26.48%股份,仍为新光药
业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减持股东和丰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的
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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