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药业: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
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0-044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2月2日,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药业”、“公 司”)收到公司股东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丰投资”)的 《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和丰投资于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12月1 日期间合计减持新光药业股份1,610,700股,占新光药业总股本的比例1.0067%。 自公司2020年8月28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6)以来,和丰投资持股比例变动再次达到1%。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嵊州市剡湖街道江滨西路585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0.08.28-2020.12.01 股票简称 新光药业 股票代码 300519 变动类型 (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161.07 1.0067 合 计 161.07 1.0067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4,398.0442 27.4878 4,236.9742 26.481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398.0442 27.4878 4,236.9742 26.4811 有限售条件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计划 是√ 否□ 和丰投资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0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和 丰投资本次股份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 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的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其他相关说明: 1、和丰投资减持的股份为公司首发前股份,减持事项公司已按相关规定进行 了预先披露。 2、本次减持后,和丰投资仍持有新光药业总股本的26.48%股份,仍为新光药 业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减持股东和丰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的 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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