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隆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0年12月04日 16:06:00 中财网
原标题:佳隆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长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
长青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
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068,76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长青先生的《控
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确认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林长青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报告日,林长青先生的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截至本报告
日持股数量

持股比
例(%)

持有无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股
份数量

林长青

境内自然人

63,764,901

6.82%

63,764,901

0

0

合 计

--

63,764,901

6.82%

63,764,901

0

0



注:截至本报告日,林长青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林平涛先生、许巧婵女士、林长春先生、
林长浩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6,901,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2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人姓名:林长青

2、减持目的:个人资金周转需求

3、减持股份的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减持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数量和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林长
青先生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068,76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
中,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股份等股份变动事
项,则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及股权比例将相应调整。


(二)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长青先生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


截至本报告日,上述承诺已实际履行,林长青先生所持有的股份已于2013
年11月4日解除限售。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长青先生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报告日,上述承诺已实际履行,林长青先生严格按照承诺事项履行,
未出现违反该项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长青


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林长青先生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4、林长青先生与林平涛先生、许巧婵女士、林长春先生、林长浩先生为本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林平涛先生与许巧婵女士为夫妻关系,
林平涛先生与林长青先生、林长春先生、林长浩先生为父子关系,许巧婵女士与
林长青先生、林长春先生、林长浩先生为母子关系,林长青先生、林长春先生和
林长浩先生为兄弟关系。林平涛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许巧婵女士现任公司副董
事长,林长浩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兼总裁。


5、本次减持计划为林长青先生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林长青先生与林平涛先生、许巧
婵女士、林长春先生、林长浩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6、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林长青先生的《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确认函》。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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