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时间:2020年12月04日 17:25:38 中财网
原标题: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0-093

债券代码:155731 债券简称:19北新能

债券代码:155793 债券简称:19新能02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芜湖信石信冶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信石”)持有北汽蓝谷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汽蓝谷”)187,257,434
股股份,占北汽蓝谷总股本比例为5.36%,股份来源为认购北汽蓝谷
2018年度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北汽蓝谷持股5%以上股东芜湖信石拟通
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含)
69,873,186股股份,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2.00%的股
份。其中,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比例1%的股份;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比例2%的股份。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北汽蓝谷有增发、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芜湖信石将对该减持
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 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均为自公
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
汽蓝谷”)于2020年12月4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芜湖信石信冶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信石”)出具的《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芜湖信石信冶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187,257,434

5.3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
得:187,257,434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自所持公司股份解除限售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

计划减持
数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

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减持
合理
价格
区间

拟减持股份

来源

拟减
持原


芜湖信石信
冶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不超过:
69,873,186股

不超
过:
2.00%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69,873,186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69,873,186


2020/12/28~
2021/6/25

按市
场价


认购公司2018
年实施重大资
产置换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之
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股份

减持
主体
运营
需要



注:1、上述“计划减持比例”指计划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北汽蓝谷有增发、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
事项,芜湖信石将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均为自公告披露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均为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6月25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
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芜湖信石曾向公司出具股份锁定承诺并载于《成都前锋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与本次减持计划相关的承诺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取得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时,本公司持有用
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北汽新能源股份的时间如不足12个月的,
该部分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公司持有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北汽新能源股份的时间已
满12个月的,该部分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
月内不得转让。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不转让
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
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使本公司增加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
应遵守上述承诺。若本公司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
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
进行相应调整。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
司拥有股份的计划。”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
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芜湖信石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
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


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芜湖信石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
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在芜湖信石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芜
湖信石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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