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捷股份: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期限届满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号),持有公司股份 427,000股(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的财务总监庞启智先生计划自 前述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0 年 6 月 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0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0.01%)。 庞启智先生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9月4日、2020年9月 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59号)、《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171号)。2020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任暨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庞 启智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任后继续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董事长助 理,并聘任李见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 另聘/解聘时止,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 于财务总监辞任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86号)。 截至本公告日,庞启智先生上述减持计划的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 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 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庞启智 集中竞价 交易 2020年6月5日 64.060 7,000 0.0008% 2020年6月9日 65.030 10,000 0.0011% 2020年7月1日 68.000 10,000 0.0011% 2020年7月3日 69.009 10,000 0.0011% 2020年7月6日 70.550 10,000 0.0011% 2020年9月15日 87.130 50,000 0.0057% 合计 -- -- 97,000 0.0110% 注:本公告中所述的总股本均指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日的总股本。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庞启智 合计持有股份 427,000 0.0484% 330,000 0.0374%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320,250 0.0363% 320,250 0.0363%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6,750 0.0121% 9,750 0.0011%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持续期间,庞启智先生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 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庞启智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减 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其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 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庞启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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