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0-114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吴丰礼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丰礼 先生计划自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445,054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8%)。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大股东、董监高在 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2020年12 月4日,吴丰礼先生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公司于2020年12 月4日收到吴丰礼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进展情况告知 函》,现将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丰礼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6,415,2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36.22%)。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吴丰礼先生尚未通过 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吴丰礼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 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丰礼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 毕,最终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跟进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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