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轴承: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0年12月07日 17:01:37 中财网
原标题:襄阳轴承: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678 证券简称:襄阳轴承 公告编号:2020-044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9,93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6%)的特定股东上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或大宗交易方式(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六个月内实施)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93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6%。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襄阳轴承”)于近日收
到特定股东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银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
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拟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到期股份。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账户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上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上银基金财富28号
资产管理计划

上银基金-浦发银行-襄阳
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4,460,000

0.97%

上银基金财富29号
资产管理计划

5,473,300

1.19%

合计

9,933,300

2.1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产品运作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襄阳轴承2016年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减持的数量及比例: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93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16%。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自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后12个月内,减持数
量不超过其持有的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5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
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
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
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



在下列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
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认购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本次非
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从该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限售。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16年7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并
已于2019年7月25日解除限售。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股份限售的承诺,本次减持亦未违反股
份限售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
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证监会公告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发布关
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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