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智造: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0年12月07日 17:06:50 中财网
原标题:太空智造: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太空智造 公告编号:2020-178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樊立先
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00,845,6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33%),通过“云
门智造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406,364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0.2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樊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01,126,81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38%),通过“云门智造1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740,3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6%)。樊立
先生计划减持其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7,441,722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1.50%);樊志先生计划减持其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
过7,441,72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0%),两人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4,883,4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
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
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减持)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樊立先生和樊志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上述股东计划拟减持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


1、樊立

2、樊志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股东名称:樊立、樊志

2、股东持股情况:樊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845,640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20.33%,通过“云门智造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1,406,36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28%;

樊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1,126,81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38%,通过“云门智造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740,33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9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

(1)樊立先生拟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7,441,722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0%);樊志先生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441,72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0%),两人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883,4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


若计划减持期间内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减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6. 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樊立先生和樊志先生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情况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樊立和樊志承诺:自公司股
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樊立、樊志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
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樊立先生和樊志先生已严格履行了相关股份减持的承诺
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
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樊立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樊志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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