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睿安混合A : 太平睿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太平睿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太平睿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太平睿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026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 11月 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及《太平睿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太平睿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0年 12月 10日 赎回起始日 2020年 12月 10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0年 12月 10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0年 12月 10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0年 12月 10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太平睿安混合 A太平睿安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0268 01026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等业 务是是 注:(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 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021-61560999、4000288699或 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taipingfund.com.cn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在基金开放日,投资者提出的交易申请时间应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目前为 15:00)之前,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净值 为当日的净值;如果投资人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 之后,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净值为下一开放日的净值。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本基金直销机构单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元(含申购费) ,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元(含申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单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本 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元(含申购费) ,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 A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 用;投资人申购 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 A类基 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进行分档。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 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1)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费用种类申购金额( M)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 M<50万 1.0% 50万≤ M<200万 0.8% 200万≤ M<500万 0.4% M≥500万每笔 1000元 (注:M为申购金额;单位: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主要用 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上限、当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当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 单一投资人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 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 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份,当某笔交易类业务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 构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份的,该基金份额余额必须一同赎回。 4.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并按照持 有期限的不同将赎回费按照不同比例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用的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 续费。 (1)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 率越低。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费用种类持有期限( P)费率 赎回费率 PD< 7日 1.5% 7日≤ P<30日 0.75% 30日≤ P<180日 0.50% PD≥180日 0 (2)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 率越低。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费用种类持有期限( P)费率 赎回费率 P〈7日 1.5% 7日≤ P〈30日 0.5% 30日≤ P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日的投资人,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 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个月的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3个月 但少于 6个月的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6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 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本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 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 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 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或基金赎回费率并另行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 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转换费用=转出费+补差费 2、转出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补差费=Max({转出净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净金额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5、转入净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6、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 金赎回费率) 7、转入份额=转入净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募集管理并且在本公司注册登记的下列基金,投资者可以在下 列基金的开放期内,申请办理本基金与下列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可以与下列基金互相转换: (1)太平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00986); (2)太平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004330;B类份额:004331); (3)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003398;B类份额:003399); (4)太平睿盈混合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006973;C类份额:007669); (5)太平改革红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5270); (6)太平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5872); (7)太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009537;C类份额:009538); (8)太平恒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9118); (9)太平中债 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009087;C类份额:009088); (10)太平恒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7545)。 5.2.2转换限额 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00份,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销 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如单一投资者转换转入后持有的基金份额超过基 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该投资人的转换转入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特定市场条件下暂停或者拒绝接受一定金额以上的转换转入申请。 5.2.3适用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名称: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10楼 1004室 联系电话:021-38556789 传真:021-38556751 网址:www.taipingfund.com.cn (2)网上交易 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网址 www.taipingfund.com.cn。 注: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二)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转换业 务时,需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及业务规则。 注:若适用的销售机构或平台发生变化,将在本公司官方网站公示。 5.2.4转换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转出基金及转入 基金的销售。 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 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 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5.2.5交易确认 转入的基金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系统之日起开始计算。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 时,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档次计 算其所应支付的赎回费。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 T+2日。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定投,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 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1)申购费率的说明 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相同。对于在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期或通过 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提交的定投业务申请,可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具体实施的费率以销售机构当时有效 的业务规定或相关公告为准。 (2)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销售 机构的相关规定。 (3)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到各销售机构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 为申购金额。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每期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10元,具体申购金额限制, 以各销售机构有关规定为准。 (4)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 额将在 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 T+2工 作日。为使您及时掌握定投申请的确认结果,请投资者在 T+2工作日起到各销售机构查询确认结果。 投资者在本基金开放赎回后,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本业务已申购 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赎回时遵循“先进先出”规则。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直销机构 直销柜台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上交易平台 www.taipingfund.com.cn 7.2场外代销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具体情况详见本 公司网站公示信息。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 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太平睿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太平睿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对位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人,敬请通过本基 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28-8699/021-61560999)或网站(www.taipingfund.com.cn)查询相关事 宜。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 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2月 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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