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先锋混合 : 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年11月30日 送出日期:2020年12月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诺安先锋混合基金代码 320003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 效日 2005年 12月 19日 上市交易所及 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证券从业日期 杨谷2006年 02月 22日1998年 01月 01日 张堃2020年 04月 30日2007年 09月 0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七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以中国企业的比较优势和全球化发展为视角 ,发掘最具投资价值的企 业 ,获得稳定的中长期资本投资收益。在主动投资的理念下 ,本基金的投资 目标是取得超额利润 ,也就是在承担和控制市场风险的情况下 ,取得稳定 的、优于业绩基准的中长期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方向界定为股票、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投资 品种。股票投资范围为所有在国内依法发行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 A股。债 券投资的主要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回购、短期票据和可转换 债。现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各类银行存款。 组合投资比例是:股票资产 60-95%;债券的比例为 0-35%,持有现金 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实施积极的投资策略。在资产类别配置层面 ,本基金关注市场 资金在各个资本市场间的流动 ,动态调整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 ;在此基础上 本基金注重有中国比较优势和有国际化发展基础的优势行业的研究和投 资 ;在个股选择层面 ,本基金通过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和持续性的 定量分析 ,挖掘具有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股票 ;在债券投资方面 ,本基金将运 用多种投资策略 ,力求获取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 ×8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 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自2018年1月22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80%×富时中国A600指数+20%×富时中 国国债全价指数"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 S)或金额( M) /持有期限( N)收费方式 /费率 M<50万 1.50% 申购费(前50万 ≤M<500万 1.20% 收费)500万 ≤M<1000万 0.60% 1000万 ≤M1000.00元 /笔 N<7天 1.50% 赎回费 7天 ≤N<730天 0.50% 2年 ≤N<3年 0.25% 3年 ≤N 0.00% 注:1年指365天。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 /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费用、银行汇划费用、信 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及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需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系 统性风险、上市公司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产品特有风险、 其他风险等。 本产品特有风险:由于本基金依据每股经营现金流量、PEG等指标进行数量化初选股票, 由于上市公司会计制度变更、财务数据的真实性等因素可能给基金选股带来不确定性,从而 影响基金投资收益。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 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 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 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北 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lion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8-8998] 1、《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 议》《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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