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阳泉: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 临2020—120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赵志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4,237,0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38%)。本次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赵志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中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39,228,0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 2020年12月9日,公司收到股东赵志华先生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1、2018年1月10日,赵志华先生将持有的本公司2,26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质押给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公司公告刊登于 2018年1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2019年1月4日,公司接到股东赵志华先生通知,鉴于原《质押合同》约 定,出质股票价格下跌,按合同约定,以其持有的本公司1,700万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股票追加质押(公司公告刊登于2019年1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 3、2020年11月18日,赵志华先生所持公司股份37,118,547股解除限售 并流通(公司公告刊登于2020年11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4、2020年12月8日,赵志华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7,151,978股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以下简称“本次解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赵志华 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股) 74,237,094 持股比例 10.38% 原被质押股份情 况 原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46,380,000 质押起始日 2018年1月9日 到期回购日 2020年12月24日 质权人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原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总数比例 62.48% 原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6.48% 本次解质股份情 况 本次解质股份(股) 7,151,978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63%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 解质时间 2020年12月8日 剩余被质押股份 情况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39,228,02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2.84%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48% 5、本次解质后,赵志华先生将根据个人资金需求确定后续是否继续质押或 解质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赵志华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9日,赵志华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74,237,094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10.38%。本次解质后,赵志华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9,228,0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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