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特: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
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0-113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股东浙江华睿泰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尚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股东持有股份基本情况:截至2020年12月8日,浙江华睿泰信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睿泰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04,520股,占公司总 股本1.88%;浙江尚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尚志投资”)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456,9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 2、因基金存续时间较长,需要对各项投资项目的退出做相应安排,以及自 身资金需求等因素,股东华睿泰信、尚志投资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 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6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减持股份。华睿泰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04,520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8%)。尚志投资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456,996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6%)。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公司股东华睿泰信计划在该公告发布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12月8日期间),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169,000股,即不 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5.68%;公司股东尚志投资计划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12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666,514股,即不超过当时 公司总股本的5.93%。 公司已于2020年9月2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截至2020年9月2日,华睿泰信持有公司股份 9,875,8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4.9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持 股比例首次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8)。 截至2020年9月10日,尚志投资持有公司股份9,875,77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4.99998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公司于今日收到华睿泰信、尚志投资分别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 况的告知函》,告知原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以及减持计划期间的减持股份情况; 同时收到华睿泰信、尚志投资分别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告知未来的 减持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 区间(元/ 股) 股份变动数 量(股) 股份变动 比例 华睿泰信 集中竞价交易 2020年7月2日至 2020年7月15日 13.70-15.01 -447,400 -0.2273% 因激励对象离 职,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 限制性股票授 予登记完成, 2020年7月22日 - - -0.0200% 公司总股本由 196,791,203 股增加为 197,516,136 股(公告编号 2020-074)。 被动减持。 集中竞价交易 2020年7月23日至 2020年12月8日 14.30-25.07 -4,017,080 -2.0338% 大宗交易 2020年11月25日至 2020年12月8日 21.96-23.47 -3,000,000 -1.5189% 合计 -7,464,480 -3.8000% 尚志投资 因激励对象离 职,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 限制性股票授 予登记完成, 公司总股本由 196,791,203 股增加为 197,516,136 股(公告编号 2020-074)。被 动减持。 2020年7月22日 - - -0.0218% 集中竞价 2020年8月31日至 2020年9月1日 16.84-16.96 -1,000,036 -0.5063% 大宗交易 2020年9月8日至 2020年11月23日 14.29-27.95 -6,209,482 -3.1438% 合计 -7,209,518 -3.6719%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 (股) 占减持计划 发布当时总 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 (股) 占当前总股 本比例 华睿 泰信 合计持有股份 11,169,000 5.68% 3,704,520 1.8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169,000 5.68% 3,704,520 1.8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尚志 投资 合计持有股份 11,666,514 5.93% 4,456,996 2.2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666,514 5.93% 4,456,996 2.2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1、减持计划发布当时公司总股本为197,931,800股,扣除公司当时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 为196,791,203股,表格所列当时总股本按196,791,203股计算。 2、公司当前总股本为197,931,800股,扣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为197,516,136 股,表格所列当前总股本按197,516,136股计算。 3、本公告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华睿泰信、尚志投资本次减持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华睿泰信、 尚志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华睿泰信、尚志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 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华睿泰信、尚志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 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 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股东未来减持股份计划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股) 股份来源 华睿泰信 3,704,520 1.88% 3,704,520 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 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取得的股份 尚志投资 4,456,996 2.26% 4,456,99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华睿泰信(前身为“杭州上城泰信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尚志投资为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分别在2009年、2011年已投资英 飞特,基金已存续较长时间,需要对各项投资项目的退出做相应安排,以及出于 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但股东对公司发展前景持续看好。 (2)股份来源: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 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华睿泰信本次减持股份不超过3,704,520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1.88%;尚志投资本次减持股份不超过4,456,996股,即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2.26%。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 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华睿泰信、尚志投资减持期间: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6 月14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 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 (2020年修订)》,华睿泰信、尚志投资于2020年4月11日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申请通过了适用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华睿泰信通过证券交 易所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不受比例限制。尚志投资通过 证券交易所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适用下列比例限制: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三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三十个自然日 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2、减持事项的相关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华睿泰信、尚志投资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所作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 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上述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 将督促华睿泰信、尚志投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2、华睿泰信、尚志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 施上述减持股份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华睿泰信、尚志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 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华睿泰信、尚志投资分别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华睿泰信、尚志投资分别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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