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基金(LOF)C :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原标题:医疗基金(LOF)C :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更 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由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 2020 年 6 月 17 日至 2020 年 7 月 20 日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 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运作方式、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投资比例、收益分配原则、费率水平以及修订基金合同等,并同意将基金更名为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 生效。自 202 0 年 8 月 26 日起,《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生效, 原《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终止。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 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开放式基金的巨额赎回 风险,本基金的特定 风险(包括指数投资风险、投资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等带来的特有 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完全复制指数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 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以跟踪标的指数为投资目标,具有与标的指数, 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 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 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 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部分。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对存托凭证投资事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财务数据等 信息进行更新,更新内容截止日为 2020 年 12 月 8 日,有 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20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15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18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和存续 ................................ ....... 70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 71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73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转托管及其他业务 ........................... 83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85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98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99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105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107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110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111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118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26 第十九部分 基金 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28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 42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61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64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 式 ............................... 169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170 第一部分 绪言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 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以及《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 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 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 2 、基金管理人: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及 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LOF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上市交易公告书:指《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 A 类基金份额上市交 易公告书》 8 、法律法规:指中国(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现行 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 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 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 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标的指数:指中证医疗指数 1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 、销售机构:指广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机构,以及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5 、直销机构: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 、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7 、场外:指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自身的柜台或者其他交易系统办理 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和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也称为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28 、场内: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和上市交易业务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场内申购、 场内赎回 29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30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C 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 、中国结算 TA 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通 过场外销售机构申购的 A 类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结算 TA 系统 32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 统,通过场内证券经营机构申购、买入所得的 A 类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33 、上市交易所: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34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用于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5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申购、 赎回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6 、上海证券账户:指投资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上海 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37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原《广发中证医疗分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终止 38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9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0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1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2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43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4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 他交易的时间段 45 、《业务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 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 金上市规则》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相 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则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46 、申 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7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8 、会员单位: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49 、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基金 份额的行为 50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1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52 、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中国结算 TA 系统内不同销售 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53 、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中国结算 TA 系统和证券登记 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54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 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5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56 、元:指人民币元 57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8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9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0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1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62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出借期限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转融通出借证券、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 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 或交易的债券等 63 、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 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 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64 、摆动定价机 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5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本基金以一定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 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证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 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 66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 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7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68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概况 1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 - 49848 (集中办公区) 3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 - 33 楼 4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5 、设立时间: 2003 年 8 月 5 日 6 、电话: 020 - 83936666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 95105828 7 、联系人:程才良 8 、注册资本: 1.2688 亿元人民币 9 、股权结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香江金 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基金管理人 60.593% 、 15.763 %、 15.763 %和 7.881 %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孙树明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 委书记、董事 长兼总经理、执行董事,兼任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 第六届理事会兼职副会长、会员代表,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届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 会委员、政策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第二届理事会兼职副会长、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道德准则委 员会委员,中国证券博物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广东金融学会理事会副会长、理事,广东省 金融发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预防腐败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财政金融运行规范组成员, 广东上市公司协会第 五届理事会副会长和会员代表。曾任中国财政部条法司副处长、处长, 河北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 助理,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监事会工作部副部长,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主任、主任。 林传辉先生:副董事长,学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广发国际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专业 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第一届创 业板股票发行规范委员 会委员。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瑞元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孙晓燕女士:董事,硕士,现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兼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会计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党外知识分子联 谊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曾任广东广发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 务部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自营部副总经理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 席。 戈俊先生: 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总裁,兼任烽火超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董 事长。曾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裁。 翟美卿女士:董事,硕士,现任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南方香江集团董事长、总经理,香江集团有限 公司总裁、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女企业家协会 副会长,广东 省妇联副主席,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广东省女企业家协会会长,香江社会救 助基金会主席,深圳市侨商国际联合会会长,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香港 各界文化促进会主席。 匡丽军女士:董事,硕士,现任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 席。曾任广州科技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广州市科达实业发展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 理,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 罗海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首 席风险官、集团机关党委书记,兼任保监会行业风险评估专家。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荆襄 支公司经理、湖北省分公司国际保险部党组书记、总经理、汉口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湖北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阳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华联合财 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 董茂云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复 旦大学 兼职教授,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曾任复旦大学教授、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 长,海尔施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姚海鑫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教授、辽宁大学商学院博 士生导师,兼任东北地区高校财务与会计教师联合会常务理事、辽宁省会计与珠算心算学会 会长、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兴 - 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东软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辽宁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工商管理硕士( MBA ) 教育中心副主任、计财处处长、学 科建设处处长、发展规划处处长、新华国际商学院党总支 书记,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2 、监事会成员 符兵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经济师。曾任广东物资集团公司计划处副科长,广东发 展银行广州分行世贸支行行长、总行资金部处长,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理、 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市场拓展部总经理、营销服务部总经理、营销总监、市场总监。 吴晓辉先生:职工监事,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兼任广 发基金分工会主席。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脑中心副经理、经理。 孔伟英女士:职工监事 ,学士,经济师。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曾任职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张成柱先生:职工监事,学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央交易部交易员。曾任广 州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 息技术部工程师。 刘敏女士:职工监事,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副总经理。曾任广 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总经理助理,营销服务部总经理助理,产品营销管理部总经 理助理。 3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林传辉先生:总经理,学士,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基金业协会 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上 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第一届创业板股票发行规范委员会委员。曾任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易阳方先生:常务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广发国际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广发证券投资自营部副经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 审核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 总经理,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制造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广发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稳裕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广发聚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广发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创新驱动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朱平先生: 副总经理,硕士 , 经济师。曾任上海荣臣集团市场部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银行部华南业务部副总经理,基金科汇基金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 研究负责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六届创业板发 行审核委员会兼职委员。 魏恒江先生:副总经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在水利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张敬晗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农业科 学院助理研究员,中国证监会培训中 心、监察局科员,基金监管部副处长及处长,私募基金 监管部处长。 张芊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 管理总部总经理、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广发鑫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广发汇优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汇利一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招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荣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曾在施 耐德电气公司、中国银河证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长盛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广发聚盛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 安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源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凡先生:副总经理 ,博士。曾在财政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工作。 程才良先生:督察长,博士,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创新业务专家委员会副主席。 曾在辽河石油勘探局研究院、重庆商学院、广东民族学院、广东证监局、厦门证监局、珠海 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 窦刚先生:首席信息官,硕士。曾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中央交易部总经理、运营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 4 、基金经理 罗国庆先生,经济学硕士,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曾任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研究员,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 设计研究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经理及量 化研究员、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5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0 年 5 月 25 日 )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5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0 年 8 月 25 日 ) 、广发中证 8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20 年 4 月 13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 ) 。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中证全指汽车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7 年 7 月 31 日起任职 ) 、广发中证全指建筑材料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 自 2017 年 8 月 2 日起任职 ) 、广发中证全指家用电器指 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7 年 9 月 13 日起任职 ) 、广发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7 年 12 月 27 日起任职 ) 、广发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8 年 1 月 2 日起任职 ) 、广发中证 1000 指数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8 年 11 月 2 日起任职 ) 、广发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9 年 5 月 27 日起任职 ) 、广发中证 100 交 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9 年 5 月 27 日起任职 ) 、广发国证半导体芯片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20 年 1 月 20 日起任职 ) 、广发深证 10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 ( 自 2020 年 5 月 26 日起任职 )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LOF )基金经理 ( 自 2020 年 8 月 26 日起任职 ) 、广发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20 年 12 月 3 日起任职 ) 。 5 、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基金管理人权益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总经理助理王海 涛先生、总经理助理陈少平女士、价值投资 部总经理傅友兴先生、成长投资部总经理刘格菘 先生和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李巍先生等成员组成,王海涛先生担任权益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 席。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中期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经理的 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 1 )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 4 )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 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 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 划等信息; (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 计划等信息; (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 内部控制大纲 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 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部控制目标和原则、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 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措施等。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基金 绩效评估考核制度、集中交易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员 工保密制度、危机处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 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工作要求、业务流程等的具体说明。 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公司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 的四道内控防线: 1 、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 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 内承担各自职责。 2 、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关岗 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 监督的责任。 3 、建立以合规风控部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 道监控防线。合规风控部门属于内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对内 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 4 、建立以合规审核委员会及督察长为核心,对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的第四道 监控防线。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 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北京银行 )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成立时间: 1996 年 01 月 29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 2114298.4272 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08]776 号 联系人: 盖君 联系电话: 010 - 66223583 传真: 010 - 66226045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 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 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 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同业外 汇拆借;国际结算;结 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买卖和代理买 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证券结算业务;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 销业务;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短期融资券主承销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 其它业务。 发展概况: 北京银行成立于 1996 年,抢抓时代机遇,相继实现引资、上市、跨区域等发展突破,在 北京、天津、上海、西安、深圳、杭州、长沙、南京、济南、南昌、石家庄、乌鲁木齐等十 余个中心城市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荷兰拥有 680 多家分支机构,探索了中小银行创新发展 的经典模式。新时期,北京银行紧密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 三项任务,强化党建引领,依法合规经营,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强全方位风险管控,扎 实推动全行各项业务高质量发展。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北京银行资产总额达到 2.87 万亿元, 2020 年前三季度实 现净利润 167.02 亿元。成本收入比 18.90% ,不良贷款率 1.52% ,拨备覆盖率为 223.85% ,资本充足率 11.33% ,各项经营指标均达到国际银行业先进水平,品牌价值达 597 亿元,一级资本排名全 球千家大银行 62 位,连续七年跻身全球银行业百强。 北京银行凭借优秀的经营业绩和优质的金融服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先后荣 获“全国文明单位”、“亚洲十大最佳上市银行”、“中国最佳城市商业零售银行”、“最佳区域 性银行”、“最佳支持中小企业贡献奖”、“最佳便民服务银行”、“中国上市公司百强企业”、“中 国社会责任优 秀企业”、“最具持续投资价值上市公司”、“中国最受尊敬企业”、“最受尊敬银 行”、“最值得百姓信赖的银行机构”及“中国优秀企业公民”、“最佳互联网金融银行奖”等 称号。 2 、资产管理与托管部主要人员情况 琚泽钧先生,北京交通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 2003 年加入北京银 行,曾在支行、总行国际业务部、总行资金交易部工作; 2011 年 6 月至 2012 年 2 月,历任 总行资金交易部总经理助理, 2012 年 2 月至 2014 年 1 月,分别任总行同业票据部总经理助 理和副总经理; 2014 年 1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总行资产管 理部副总经理; 2020 年 5 月至今, 任总行资产管理与托管部总经理。曾牵头开发的理财综合管理系统获得人民银行 2014 年科技 发展三等奖。 北京银行总行资产管理与托管部充分发挥作为新兴托管银行的高起点优势,搭建了由高 素质人才组成的专业团队,内设估值核算岗、资金清算岗、投资监督岗、系统管理岗、内控 稽核岗等岗位,各岗位人员均分别具有相应的会计核算、资产估值、资金清算、投资监督、 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业务经验, 70% 的员工拥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北京银行资产管理与托管部秉持“严谨、专业 、高效”的经营理念,严格履行托管人的 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 发展,北京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专户理财、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保险资金、股权投资基金等 产品在内的托 管产品体系,北京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高度认同 。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 行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管理,确保基金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 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北京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 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管理与托管部设有内控稽核岗,配备了专职内控稽核人员 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北京银行资产管理与托管部具备系统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了业务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均具备 从业资格;业务操作严格实行经办、复核、审批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制约机制严 格有效;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未经授权不得查看;业务 操作区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系 统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操作风险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 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 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 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 告 。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场外直销机构 ( 1 )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 95105828 (免长途费)或 020 - 83936999 客服传真: 020 - 34281105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交易 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 2 )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0 楼 电话: 020 - 83936999 传真: 020 - 34281105 ( 3 )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 号楼 11 层 1101 单元 (电梯楼层 12 层 1201 单元) 电话: 010 - 68083113 传真: 010 - 68083078 ( 4 )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 905 - 10 室 电话: 021 - 68885310 传真: 021 - 68885200 ( 5 )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95105828 (免长途费)或 020 - 83936999 ) 进行本基金销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 、场外非直销销售机构 ( 1 )公司名称 :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办公地址 : 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法人 : 陆向阳 联系人 : 李仙 联系电话 :0519 - 80585939 传真 :0519 - 89995170 客服电话 :0519 - 96005 网址 :www.jnbank.com.cn ( 2 )公司名称 : 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40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6 室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40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6 室 法人 : 齐凌峰 联系人 : 阮志凌 联系电话 :010 - 82050520 传真 :010 - 82086110 客服电话 :400 - 158 - 5050 网址 :www.9ifund.com ( 3 )公司名称 :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704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A 座 6 层 法人 : 洪弘 联系人 : 文雯 联系电话 :010 - 83363101 传真 :010 - 83363072 客服电话 :400 - 166 - 1188 网址 :8.jrj.com.cn ( 4 )公司名称 :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 1002 室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人 : 王莉 联系人 : 陈慧慧 联系电话 :01 0 - 85657353 传真 :010 - 65884788 客服电话 :4009200022 网址 :http://licaike.hexun.com/ ( 5 )公司名称 :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 1501 - 1502 室 办公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 1501 - 1502 室 法人 : 陈洪生 联系人 : 梁云波 联系电话 :0592 - 3122757 传真 :0592 - 3122701 客服电话 :400 - 6533 - 789 网址 :www.xds.com.cn ( 6 )公司名称 :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 办公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 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 室 法人 : 吴言林 联系人 : 张竞妍 联系电话 :025 - 66046166 - 849 传真 :025 - 56878016 客服电话 :025 - 66046166 网址 :www.huilinbd.com ( 7 )公司名称 :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扬高南路 799 号 5 楼 01 、 02 、 03 室 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扬高南路 799 号 5 楼 01 、 02 、 03 室 法人 : 冷飞 联系人 : 曾芸 联系 电话 :021 - 50810673 传真 :021 - 50810687 客服电话 :400 - 711 - 8718 网址 :www.wacaijijin.com ( 8 )公司名称 : 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 888 号 1 幢 1 区 14032 室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广场 2 座 16 楼 法人 : 陈志英 联系人 : 韦巍 客服电话 :400 - 168 - 1235 网址 :www.lupuamc.com ( 9 )公司名称 : 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 6 楼 A31 室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707 号生命人寿大厦 32 楼 法人 : 贲惠琴 联系人 : 钟伟 联系电话 :13826420174 传真 :021 - 50206001 客服电话 :021 - 50206003 网址 :www.msftec.com ( 10 )公司名称 :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1 层 103 室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法人 : 葛新 联系人 : 杨琳 联系电话 :010 - 59403028 传 真 :010 - 59403027 客服电话 :95055 网址 :www.baiyingfund.com ( 11 )公司名称 :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687 号 2 号楼 法人 : 汪静波 联系人 : 李娟 联系电话 :4008215399 传真 :021 - 80358749 客服电话 :4008215399 网址 :www.noah - fund.com ( 12 )公司名称 :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 法人 : 薛峰 联系人 : 童彩平 联系电话 :0755 - 33227950 传真 :0755 - 33227951 客服电话 :4006 - 788 - 887 网址 :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 13 )公司名称 :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7 楼 法人 : 其实 联系人 : 潘世友 联系电话 :021 - 54509998 传真 :021 - 64385308 客服电话 :400181818 8 网址 :http://fund.eastmoney.com/ ( 14 )公司名称 :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 906 室 法人 : 杨文斌 联系人 : 高源 联系电话 :021 - 36696312 传真 :021 - 68596919 客服电话 :400 - 700 - 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 15 )公司名称 :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人 : 陈柏青 联系人 : 张裕 联系电话 :021 - 60897840 传真 :0571 - 26697013 客服电话 :4000 - 766 - 123 网址 :www.fund123.cn ( 16 )公司名称 :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法人 : 张跃伟 联系人 : 党敏 联系电话 :021 - 20691831 传真 :021 - 20691861 客服电话 :400820289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 17 )公司名称 :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 : 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 同花顺大楼 4 层 法人 : 凌顺平 联系人 : 吴强 联系电话 :0571 - 88911818 传真 :0571 - 86800423 客服电话 :952555 网址 :www.5ifund.com ( 18 )公司名称 :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法人 : 闫振杰 联系人 : 翟飞飞 联系电话 :010 - 52703350 - 6006 传真 :010 - 62020355 客服电话 :4008188000 网址 :www.myfund.com ( 19 )公司名称 :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18 层 法人 : 李兴春 联系人 : 陈孜明 联系电话 :18516109631 传真 :021 - 61101630 客服电话 :95733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 20 )公司名称 : 嘉实财富管 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 B 座 46 楼 06 - 10 单元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 B 座 46 楼 06 - 10 单元、北京市朝阳区 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 法人 : 赵学军 联系人 : 景琪 联系电话 :021 - 20289890 传真 :021 - 20280110 客服电话 :400 - 021 - 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 21 )公司名称 :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院 6 号楼 712 室 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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