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健聚申一年持有混合A : 关于安信稳健聚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
关于安信稳健聚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类份额并 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安信稳健聚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将自 2020年 12月 11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安信稳健聚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本基金”)增加 C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作相应修改。本 次增加 C类份额及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性不利影响。 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安信稳健聚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 C类基金份额的情况 本基金增加 C类基金份额后,将与 A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 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 A类或 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本基金 C类份额可与本公司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进行转换,并适用已公告的基金转 换费用及转换份额计算规则。 A类和 C类份额的收费模式如下: 1、本基金 A类份额收费模式(基金代码: 009849) (1)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在 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 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 的申购费率。 (a)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表 申购金额 M(含申购费用)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10% 100万元≤ M<500万元 0.05% 500万元≤ M 1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 充养老基金,包括: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3)企 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5)企 业年金养老金产品;6)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7)养老目标基金;8)职业 年金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 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b)本基金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结构表 申购金额 M(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00% 100万元≤ M<500万元 0.50% M≥1000万元 1000元/笔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 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 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登记和销售。 (2)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对于本基金每份 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设置 1年锁定期限,1年后方可赎回,投资人选择 红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 A类基金份额自份额确认之日起至少持有一年,赎回时不收取赎回 费。 2、本基金 C类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10661) (1)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50%。 (3)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对于本基金每份 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设置 1年锁定期限,1年后方可赎回,投资人选择 红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 C类基金份额自份额确认之日起至少持有一年,赎回时不收取赎回 费。 二、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的数额限制和适用的销售网点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渠道包括: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渠道暂仅包括本公司直销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申 购 C类基金份额,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万元(含申购费),追 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万元(含申购费)。 如有其他销售渠道新增办理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 公告为准。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 C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对《安信稳 健聚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属于 《基金合同》中约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 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 容如下: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章节原文修订后内容 第二部 分释义 42、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 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 金份额 43、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 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 第三部 分基金 的基本 情况 八、基金份额类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 前提下,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 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 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 者调低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 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调整实施前 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 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 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类基金份 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 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称为 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分 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 份额总数。 本基金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 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根据 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有基金 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 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调低现有基 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 人需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及时公告。 第六部 分基金 份额的 申购与 赎回 七、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 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当法律法规发 生变更时,从其规定。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 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 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 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 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 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 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 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 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 金财产。 七、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的计算, 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各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 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 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当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时, 从其规定。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 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 A类基金 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 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 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 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 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 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 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 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 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 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 C类基金 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第六部 分基金 份额的 申购与 赎回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延期的赎回申 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 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 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 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 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 低份额的限制。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选择 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 续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个开放日 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个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 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 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 制。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 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但少 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时,基金管理人将提前一个工作日,在指 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 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 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基 金管理人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 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 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 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 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 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 低份额的限制。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 ……选择延期赎回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延期的赎 回申请与下一个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 先权并以下一个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 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 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 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但少于两周, 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 人将提前一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基金管理 人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各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 分基金 合同当 事人及 权利义 务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 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 益。 第八部 分基金 份额持 有人大 会 一、召开事由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 酬标准;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 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和提高销售服务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该 等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的除外);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 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销售服务费; 第十四 部分基 金资产 估值 五、估值程序 1、……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 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 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 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 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 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 对外公布。 五、估值程序 1、……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 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 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 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 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第十四 部分基 金费用 与税收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 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 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 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 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 金净值按约定予以公布。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 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 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 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 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按约定予以公布。 第十五 部分基 金费用 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 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 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 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 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本基金从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 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 用; 4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 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 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 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 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支付 给基金相关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4-11项费 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 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 中支付。 第十五 部分基 金费用 与税收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 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 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 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 缴。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 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定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 C类基金份 额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低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无须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 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 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 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 扣代缴。 第十六 部分基 金的收 益与分 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 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 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投资人选择红利 再投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收益的计算以 除权日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准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投资人选 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自份额 确认之日起至少持有一年;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下,本基 金每年分红 2次,分别以 6月末和 12月末最 后一个交易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分配比 例不高于该次可分配利润的 50%。基金收 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 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 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 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 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 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 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 《业务规则》执行。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 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 动转为该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 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 投资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 A类和 C类 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选择采 取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收益的计 算以除权日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投 资人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自份额 确认之日起至少持有一年;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下,本基金每年分红 2 次,分别以 6月末和 12月末最后一个交易日为收益 分配基准日。分配比例不高于该次可分配利润的 50%。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 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基金份 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 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 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 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 金红利自动转为该类别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 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八 部分基 金的信 息披露 (四)基金净值信息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 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 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 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 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 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四)基金净值信息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 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 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 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 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 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 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本基金基金合同摘要涉及以上修改之处也进行了相应修改 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更新的 《安信稳健聚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 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essence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8-088088 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 12月 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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