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智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太空智造 公告编号:2020-197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预披 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0-066)(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告”)。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李争朝先生计划自其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2020年12月11日,李争朝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期限已届满,公司收到李 争朝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李争朝先生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李争朝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未来减持股份计划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争朝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持有本公司股份1,391,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28%)的高级管理人员李争朝先 生计划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4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其中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于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 不减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 (1)李争朝,公司副总经理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李争朝持股总数为1,391,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8%,其 中高管锁定股1,043,700股,无限售流通股347,900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 (1)李争朝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4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 若计划减持期间内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减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6. 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争朝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情况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 份。 (2)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 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 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 截至本公告之日,李争朝先生已严格履行了相关股份减持的承诺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 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李争朝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股份减持计划告知 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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