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澜股份:特定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0-138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定股东广州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澜股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特定股东广州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投 资”),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3,123,19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72%,计划自本 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8,348,98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00% (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 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收到公司特定股东科创投资出具的《关于广州高 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广州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日,科创投 资持有公司股份13,123,1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7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8,348,984股,即不超过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3.0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 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5、减持价格:根据市场定价,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科创投资已于2020年5月11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符合《上 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 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的关于“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的 相关条件:作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其所投资符合 条件(详见以上规定中具体内容)的企业高澜股份,截至高澜股份首次公开发行 上市日,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投资期限自创业投资基金投资该首次公开发 行企业金额累计达到300万元之日或者投资金额累计达到投资该首次公开发行 企业总投资额50%之日开始计算),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科创投资关于所持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科创投资决定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 以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其所持公司股份在第一年减持数量 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100%,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100%;减持价格 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截至本公告日,科创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东科创投资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公司目前无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科创投资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科创投资出具的《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 函》。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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