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产业升级混合A : 泰康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产业升级混合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0年12月12日 01:20:55 中财网
原标题:泰康产业升级混合A : 泰康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产业升级混合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泰康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康产业升级混合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年12月11日

送出日期:2020年12月1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泰康产业升级混合


基金代码

006904


下属分级基金简称

泰康产业升级混合
A


下属分级基金代码

006904


基金管理人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
05
-
17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薛小波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2019
-
05
-
17


证券从业日期


2006
-
07
-
13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
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
”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产业升级主题相关行业和企业,通过精选股票和严格的风险控制,
力争实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回报。



投资
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
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
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
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债券资产(包括国债、
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分离交
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中期票据、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
市场工具、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比例为
50%
-
95%
,其中投资于产业升级
主题相关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
票资产的
50%




主要投资策略

1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产业升级为主线,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方式筛
选优质股
票构建投资组合。一方面,基金管理人基于国内外宏观经济与产业政策研究,选取制





造业与消费服务业作为重点投资方向,并在其各细分行业间进行相对均衡的配置;另
一方面,基金管理人通过综合考察行业景气度、企业的技术或产品实力、品牌竞争力、
盈利能力、估值水平、公司治理等多方面因素,精选能够充分把握产业升级机遇、具
备良好发展潜力的企业个股。本基金将主要从申万一级行业分类的通信、电子、计算
机、机械设备、医药生物、电气设备和化工等行业中选取符合“制造业升级”条件的
上市公司;从申万一级行业分类的食品饮料、传媒、家用电器等行
业中选取符合“消
费服务业升级”条件的上市公司。在行业配置的基础上,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
自下而上地精选具有业绩支撑、估值合理、符合产业升级主题的相关上市公司股票进
行投资。



本基金在港股通投资标的的筛选上,注重对基本面良好、相对
A
股市场估值合理的股
票进行长期投资。



2
、债券投资策略


根据基金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本基金将进行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固
定收益类证券以及可转换债券的投资。债券投资策略包括利率策略、信用策略等。



3
、其他品种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精选那些经风险调整后收益率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本基金以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谨慎适当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50%+
恒生指数收益率
*25%+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25%


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
场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区域配置图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
70,960,625.02
元,占期末资产净值
比例为
7.90%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
最近十年
(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成立于
2019

05

17
日,
2019
年度相关数据的计算期间为
2019

05

17
日至
2019

12

31
日。

图示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2019

12

31
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持有期限(
N



收费方式
/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1,000,000


1.50%


非养老金客户


1,000,000≤M<5,000,000


1.00%


非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

/



非养老金客户


M<1,000,000


0.45%


养老金客户


1,000,000≤M<5,000,000


0.30%


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

/



养老金客户


赎回费


N<7



1.50%


-


7

≤N<30



0.75%


-


30

≤N<365



0.50%


-


365

≤N<730



0.25%


-


N≥730



0.0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其他费用


具体参见《招募说明书》

基金费用与税收


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市场风险即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
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使本基金资产面临潜在的风险,本基金的市场风险来源于基金
股票资产
与债券资产市场价格的波动。信用风险即债券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债券发行人
信用质量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信用风险也包括证券交易对手因违约而产生的证券交割风险。

流动性风险即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
风险。



本基金还面临特有的投资风险,包括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证券公司短
期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流通受限证券、参与股票申购、投资存托凭证等带来的风险。



本基金港股通投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带来的特有风险,本基金根
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
环境的变化,存在不投资港股的可能性。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
的特有风险。



此外,本基金可能还面临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tkfunds.com.cn
,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为
4001895522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
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
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销售机构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
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销售机构的适当性匹
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
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
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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