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正藏药: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0年12月14日 16:05:32 中财网
原标题:奇正藏药: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0-127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肖剑琴女士、姚晓梅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80,440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0.0529%)的股东肖剑琴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0,1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0.0132%)。


持公司股份93,4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76%)的股东姚晓梅女士计
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23,3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44%)。




公司近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肖剑琴女士、姚晓梅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
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肖剑琴女士、姚晓梅女士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任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肖剑琴

运营副总裁

280,440

0.0529%

2

姚晓梅

财务总监

93,480

0.017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相关情况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肖剑琴女士、姚晓梅女士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2019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前述股份因送股增加的股份)已解除
限售的股份。


3、拟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具体减持
时间将遵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要求及窗口期、内幕信息
管理等相关规定。


4、拟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

拟减持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占其持有公司

股份的比例

1

肖剑琴

不超过70,110股

0.0132%

25.0000%

2

姚晓梅

不超过23,370股

0.0044%

25.0000%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
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肖剑琴女士、姚晓梅女士承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即在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其
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截至本
公告日,肖剑琴女士、姚晓梅女士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
况。


2、肖剑琴女士、姚晓梅女士承诺在下列期间不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等相关承诺
的情形。


2、上述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肖剑琴女士、姚晓梅女士将综
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上述减持股份
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
及时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3、公司将督促肖剑琴女士、姚晓梅女士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与否或部分实施,均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肖剑琴女士、姚晓梅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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