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20-060 债券代码:123050 证券简称:聚飞转债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2日披 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5),根据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高四清先生、董事会秘书于芳女士(以下简 称“上述股东”)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上述人员计划在该公告披 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 持)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职务 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高四清 董事兼总经理 不超过805,000股 0.0630 于芳 董事会秘书 不超过479,399股 0.0375 合计 不超过1,284,399股 0.10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 计划期限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2020年12月14日,公司收到高四清先生、于芳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 划时间过半进展情况告知函》,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高四清先 生、于芳女士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高四清先生、于芳女士尚未 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姓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高四清 合计持有股份 3,220,000 0.2520% 3,220,000 0.252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05,000 0.0630% 805,000 0.063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15,000 0.1890% 2,415,000 0.1890% 于芳 合计持有股份 1,917,597 0.1500% 1,917,597 0.15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79,399 0.0375% 479,399 0.037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38,198 0.1125% 1,438,198 0.1125%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或任期届满半年内,不 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中。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该承诺,未出现违反该承诺的行为。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四清先生、于芳女士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 实施完毕,最终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跟进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董事兼总经理高四清先生、董事会秘书于芳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 过半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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