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ST北能:下属公司股权质押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ST北能 公告编号:2020-190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质押情况概述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北清环能”) 于2020年11月17日完成了全资子公司北清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 清热力”)与合作方对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热力”)93%股权 收购。至此北清热力持有新城热力72.98%的股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 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完 成过户的公告》。 根据北清热力与新城热力原股东北京润华国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润华国泰” 或“交易对方”)、镇江昊天泰瑞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昊天泰瑞”或“交易对方”)、北京泰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京泰欣”或“交易对方”)、北京景瑞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景 瑞兴” 或“交易对方”)签订的《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新城热力有 限公司股东之股权转让协议》及《关于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多数股权之股权转 让协议》之约定:为保证公司如期、足额支付股权收购价款,公司同意在标的公 司股权交割的同时,公司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36%的股权质押给交易对方,向交 易对方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提供质押担保事项已分别经公司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2020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0 年11月6召开的2020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 2020年9月14日、2020年10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预案)》、《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北清环能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股权质押进展情况 北清热力与新城热力原股东润华国泰、昊天泰瑞、北京泰欣、北京景瑞兴分 别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前述股权质押于2020年12月14日办理了股权出质登记手 续,并取得了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三、质押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769947113C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存厚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1日 营业期限:2004年12月01日至2040年11月30日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通州园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政府路8 号 经营范围:供暖服务;供热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特种设备除外);技术咨询 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节能工程项目技术推广服务;从事 节能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热力相关设 备、通用设备、仪器仪表、制冷专用设备;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清热力持有新城热力72.98%的股权。 四、股权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质押合同各方: 债务人/出质人:指北清热力 债权人/质权人:指润华国泰、昊天泰瑞、北京泰欣、北京景瑞兴 2、担保方式:股权质押担保。 3、担保范围:合同约定为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向质权人应付的全部款项、 债务人因违反约定的义务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以及质权人为实现上 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发生的所有费用是指债权人依据主合同或相应的从合同 行使任何权益、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公 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用、评估费、拍卖费等。 4、担保期限:以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为准。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北清热力本次向润华国泰、昊天泰瑞、北京泰欣、北京景瑞兴提供质押担保 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 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 备查文件 1、股权质押合同; 2、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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