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院: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时间:2020年12月15日 16:55:58 中财网
原标题:建科院: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东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发展集团”)本次减
持计划期限届满,期间共减持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份1,87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6,859,6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8%)。




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披露了《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股份减持计划
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在该公告日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关村
发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8,729,9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计划以集中竞
价方式,于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12月14日减持公司股份2,933,333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2.00%)。


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7月13日、2020年8月25日及2020年9月15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2020-045、2020-046),对上
述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及中关村发展集团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情况作
相关说明。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关村发展集团《关于减持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12月14日,上述减
持计划期限届满,中关村发展集团以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1,870,3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28%)。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中关村发展集团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中关村

发展集团

集中竞价交易

2020/6/17-2020/9/14

13.61-16.65

1,396,700

0.95%

2020/9/14-2020/12/14

20.00-23.80

473,600

0.32%



合 计

--

--

1,870,300

1.28%



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中关村

发展集团

合计持有股份

8,729,949

5.95%

6,859,649

4.68%

其中:无限售股份

8,729,949

5.95%

6,859,649

4.68%

有限售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上述股东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 上述股东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 公司已于2020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
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和《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上述股东已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4. 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 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实施情况的相关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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