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沪港深龙头混合 : 广发沪港深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0年12月16日 10:26:20 中财网
原标题:广发沪港深龙头混合 : 广发沪港深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广发沪港深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更新

编制日期:
2020

12

11




送出日期:
2020

12

16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广发沪港深龙头混合


基金代码


005644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
03
-
21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余昊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金经理的日期


2018
-
03
-
21


证券从业日期


2010
-
06
-
07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上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
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内市场和香港市场的股票,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精选各
行业的龙头股票进行投资,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境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
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央行票据、中期票
据、短期融资券以及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债券类金融工
具)、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
投资范围。


未来,如内地和香港期货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开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政策规定,本基金也可通过该机制买卖规定范围内的期货合约以达到
套期保值的目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
行业龙头主题相关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得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
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具体策略包括:(1)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6)金融衍
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所指的行业龙头主题相关股票,主要是指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筛选出
的各行业中市场份额大、盈利能力强的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


业绩比较基准


人民币计价的恒生指数收益率×6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中证全债指数
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
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
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
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等。




注:详见《广发沪港深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中“基金的投资”。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
2020
-
09
-
30


0.09%
其他资产


2.08%
固定收益投资


5.82%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92.00%
权益投资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2018


2019


净值增长率


-15.61%


15.07%


业绩基准收益率


-14.59%


12.26%


-20.00%


-15.00%


-10.00%


-5.00%


0.00%


5.00%


10.00%


15.00%


20.00%


数据截止日期:
2019
-
12
-
31


注:
1
、本基金成立当年(
2018
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自然年度折算。



2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持有期限(
N



收费方式
/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 100
万元


1.50%



100
万元

M < 200
万元


1.00%



200
万元

M < 500
万元


0.30%




M

500
万元


1000元/笔



赎回费



N < 7



1.50%



7


N < 30



0.75%



30


N < 365



0.50%



365


N < 730



0.25%




N

730



-





注: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
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
师费、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等费用,和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的其他费用。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
)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风险


1
)港股交易失败风险: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限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开市前
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
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如果未来港股通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化,
以新的业务规则为准。另外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
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
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
)汇率风险:本基金以人民币募集和计价,但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香港证券市场。港币相对于人
民币的汇率变化将会影响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的基金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人民币
对港币的汇率的波动也可能加大基金净值的波动,从而对基金业绩产生影响。此外,由于基金运作中的汇
率取自汇率发布机构,如果汇率发布机构出现汇率发布时间延迟或是汇率数据错误等情况,可能会对基金
运作或者投资者的决策产生不利影响。



3
)境外
市场的风险: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投资将受到香港市场宏观经济运行情
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交易规则、结算、托管以及其他运作风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述
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会使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另外还面临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
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2
)本基金可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特定品种,将面临投资上述品种所产
生特定的风险,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2
、投资科创板股票
的风险


3
、开放式基金的共有风险



1
)市场风险;(
2
)管理风险;(
3
)职业道德风险;(
4
)流动性风险;(
5
)合规性风险;(
6
)投资
管理风险等。



4
、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等。



如投资者对基金合同有争议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详见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部分或
相关章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广发基金官方网站[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
95105828
(免长途费)或
020
-
83936999




1
)《广发沪港深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
)《广发沪港深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
)《广发沪港深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
)基金份额净值



6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
)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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