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金额超1亿且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

时间:2020年12月17日 21:21:46 中财网
原标题: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金额超1亿且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10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金额超1亿
且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8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方案的议案》,于2020年1月11日披露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
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0-09),并
于2020年1月17日实施了首次回购。2020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公告编号:
临2020-7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回购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上市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
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1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8,148,806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3%,成交的最高价为7.34元/
股,成交的最低价5.2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9,079,204.15元(不含佣金、
过户费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
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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