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新兴产业混合 : 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1期

时间:2020年12月18日 10:51:15 中财网

原标题:诺安新兴产业混合 : 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1期


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2020年第
1期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0年第
1期


重要提示

(一)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

2019年
10月
29日证监许可【
2019】2063号文《关于准予诺安新兴产业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20年
3月
10日
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
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风险说明书》、
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说明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
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
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系统性风险、上市
公司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
与货币市场基金。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不保本,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
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存在无法获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五)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
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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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0年第
1期


(六)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投资者进行分类。投资者
应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负责。投资者应知晓并确认当个人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投
资者分类和适当性匹配的,应及时主动进行更新。


(七)本基金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
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
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
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
(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
)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可能不同,因
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
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
之间的匹配检验。


本次招募说明书
(更新
)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关于实施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有关问题的规定》,本招
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
2020年
12月
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为
2020年
9月
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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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0年第
1期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
..........................................................................................................4
第二部分释义
............................................................................................................5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10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26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29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47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48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9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65
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78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
..........................................................................................79
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80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87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89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92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93
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
............................................................................................100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04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107
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协议摘要
............................................................................123
第二十一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42
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144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49
第二十四部分备查文件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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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涵盖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
基金
”)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风险以及申购和赎回的程序及费率
等与投资本基金有关的所有相关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
募说明书,并注意基金管理人对本招募说明书披露的更新信息。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
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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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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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释义
在《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诺安新兴产业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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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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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
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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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诺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6、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
(不包含
T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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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元:指人民币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简称
“指定报刊
”)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
“指定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
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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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本基金合同所述流动性受限资产,是指本基金依基金合同可投资
的符合前述条件的资产


55、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6、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事件。


以上释义中涉及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内容,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修订后,
如适用本基金,相关内容以修订后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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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
19—20层
法定代表人:秦维舟
设立日期:
2003年
12月
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13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电话:
0755-83026688
传真:
0755-83026677
股权结构:

股东单位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6000
40%
深圳市捷隆投资有限公司
6000
40%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
20%
合计
15000
100%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20年
12月
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六十二只开放式基金:诺安平
衡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货币市场基金、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诺安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
安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沪深
300指
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多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LOF)、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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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双利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势行
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理财宝货币市
场基金、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低碳经济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
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创新驱动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利鑫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益鑫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精选
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和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
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诺安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诺安改革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瑞鑫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鑫
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联创顺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
安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
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浙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精
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鼎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恒鑫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诺安恒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秦维舟先生,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北京中联新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香港昌维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先锋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新纪元有限
公司副总裁、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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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一冰女士,副董事长,硕士。历任中国华大理工技术公司计财部职员,中
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综合业务部副科长、投资银行
部总经理、稽核法律部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副总经理
等职务。


赵忆波先生,董事,硕士。历任南方航空公司规划发展部项目经理,泰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翰伦投资咨询公司(马丁可利基金)投资经理,纽银西
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现任大恒科技副董事长。


刘洪波先生,董事,硕士。历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
职员、资产管理四部职员、金融产品一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信业
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任董事总经理,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北京业
务总部
/北京业务一部业务总监
/部门总经理,现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
司投资管理事业部副总经理。


孙晓刚先生,董事,本科。历任北京诺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
摩士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副总经理,上海钟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
海钟表有限公司董事长。


齐斌先生,董事,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干部学院团委书记、中
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职员、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计划财务司股份制处主任科
员、中国驻新加坡使馆商务参赞处一等秘书、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等,现任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汤小青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国家计委财政金融司处长,中国工商银
行市场开发部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司副
司长,中国银监会合作金融监管部副主任,内蒙古银监局、山西银监局局长,中
国银监会监管一部主任,招商银行副行长。


史其禄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外汇业务管理处处长,中
国工商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总经理,中国工商银
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机构金融业务部资深专家。


钱学宁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福建省华侨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部总
经理、福建联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部首席代表、上海富成证券公司助理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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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渣打银行私人银行北京分行筹备组成员、《银行家》杂志社副社长、中国社
科院金融所助理研究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分析组主笔、中国社科院
陆家嘴研究基地副秘书长、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社科院上市
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



2.监事会成员
秦江卫先生,监事,硕士。历任太原双喜轮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质量管
理处干部。

2004年加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历任中国对外经济贸
易信托有限公司风险法规部总经理、副总法律顾问。现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
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风控官,兼任风控合规总部总经理。


赵星明先生,监事,金融学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证券
管理处副处长,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秘书长,君安证券香港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戴宏明先生,监事,本科。历任浙江证券深圳营业部交易主管、国泰君安证
券公司部门主管、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中心总监,现任诺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首席交易师(总助级)兼交易中心总监。


梅律吾先生,监事,硕士。历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研究员,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研究部副总监、指数投资组副总监,现任指数组负责人。



3.经理层成员
齐斌先生,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干部学院
团委书记、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职员、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计划财务司股
份制处主任科员、中国驻新加坡使馆商务参赞处一等秘书、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投
资部副总经理、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

2019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


杨谷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
CFA。曾任平安证券公司综合研究所研
究员、西北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

2003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权益投资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田冲先生,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硕士。曾任深圳市邮电局红荔储汇证券
营业部工程师、光大证券信息技术部高级经理。

2004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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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总监,运营保障部总监,网络金融部总监,公司总裁助理。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马宏先生,督察长,硕士。曾任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职员、中化财务公
司证券部职员、中化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
信托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总监、资产管理二部副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

2016
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杨琨先生,硕士,曾先后任职于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行业研究、投
资工作。

2014年
6月至
2015年
7月任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17年
5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助理。

2019年
1月至
2020年
4月任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
8月
任诺安改革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
2月起任诺安
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年
3月起任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分股票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固定收益类基金投资
决策委员会、指数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及
QDII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具体
如下:

股票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总经理齐斌先生担任,委员包括:
杨谷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基金经理;韩冬燕女士,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事业
部总经理、基金经理;王创练先生,首席策略师(总助级)兼研究部总监、基金
经理。


固定收益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总经理齐斌先生担任,委员包
括:杨谷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基金经理;谢志华先生,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
事业部总经理、基金经理;王创练先生,首席策略师(总助级)兼研究部总监、
基金经理。


指数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总经理齐斌先生担任,委员包括:
杨谷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基金经理;梅律吾先生,指数投资组负责人、基金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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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王创练先生,首席策略师(总助级)兼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QDII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总经理齐斌先生担任,委员包括:
韩冬燕女士,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事业部总经理、基金经理;宋青先生,国际
业务部总监、基金经理;王创练先生,首席策略师(总助级)兼研究部总监、基
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
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申
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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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机构
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转托管、收益分配和非交易过户等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
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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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但向监管机构、司法机关及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
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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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税后)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流
动性风险规定》、《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禁止性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及
基金合同禁止的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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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是公司为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和基金资产运
作风险,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稳健运作,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的良好声誉及股东合法利益,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
因素的基础上,通过构建科学的组织机制、运用有效的管理方法、实施严格的操
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控制风险的管理系统。


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在于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
理高效、持续健康发展的资产管理实体,在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基础
上,维护公司的良好声誉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风险管理制度
(1)风险管理的具体目标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大纲的具体要求,公司风险管理的总
体目标为:


1)确保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
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3)不断提高基金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努力实现
基金份额持有人经风险调整后的利益最大化;
4)通过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和管理措施,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和
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5)建立高效运行、控制严密、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及时
查错防弊、堵塞漏洞
,保证各项业务稳健运行;
6)借鉴和引用国际上成熟、先进的风险控制理念和技术,不断提升公司国
际化经营水准和核心竞争能力,巩固公司的声誉和市场份额。

(2)风险管理的原则
公司的风险管理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首要性原则:公司经营管理层将始终把风险管理置于公司经营中的战略
层面并作为首要任务;
2)全面性原则:风险管理制度应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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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3)审慎性原则: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
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4)独立性原则: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合规风控委员会、督察长和
监察稽核部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5)有效性原则:风险管理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
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并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
6)适时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同时,随时对各项
制度进行适时的更新、补充和调整,使其适应基金业的发展趋势和最新法律法规
的要求;
7)防火墙原则: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当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分离,以达
到风险防范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

(3)风险管理的具体内容
1)确立加强风险控制的指导思想,以及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2)建立层次分明、权责明确、涵盖全面的风险控制体系;
3)建立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风险控制方法;
4)建立严格合理的风险控制程序和措施;
5)制定持续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的评价和检查机制。

(4)风险管理的体系
1)依据风险管理的具体目标与原则,公司设立了以下风险管理机构及职能
部门:
a.董事会下设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
管理中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重点的检查分析评价,对公司经营和基金投资
管理中的风险进行合规检查和风险控制评估。并出具相应的工作报告和专业意见
提交董事会。

b.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督察长的
职责进行工作。

c.公司设合规风控委员会,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制定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和政
策,每月定期对公司风险控制部提交的风险评估报告作出全面的讨论和决定,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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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使风险政策得到有力的执行。



d.公司设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在各部门自我监察的基础上依照所规定的
职责权限、工作程序进行独立的再监督工作,对公司经营的法律法规风险进行管
理和监察,与公司各部门保持相对独立的关系;定期向管理层提交监察稽核报告。

e.公司设风险控制部,负责根据公司各类业务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各个风险
领域(投资、运作、信用等)的风险管理和绩效评估方法,并监督其执行;定期
向管理层提交风险评估报告。

2)为最大限度地实现风险管理的目标,公司以各机构及职能部门为依托,
自上而下,建立了包括公司治理结构层、公司经营管理层、职能机构层、具体操
作层在内的四级合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第一层治理结构层:由董事会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进行宏观领导,负
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管理中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重点的检查分析
评价,对公司经营和基金投资管理中的风险进行合规检查和风险控制评估。


第二层经营管理层:由管理层下设的公司合规风控委员会进行中观管理,公
司合规风控委员会每月召开例会,公司经营管理层制定合规风险管理制度和政
策,对风险控制部提交的《风险评估报告》、监察稽核部提交的《合规月报》作
出相应反馈和指示,从而使公司的风险控制措施得到有力的执行。


第三层职能机构层:公司在专职合规风险控制运作模式上采用双线独立运作
模式,监察稽核部和风险控制部作为职能部门,对公司核心风险要素进行具体的
识别与管理。公司设立了风险控制部,对产品投资风险进行监控,制定并提交各
种形式的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公司设立了监察稽核部,在各部门自我监察的基础
上依照所规定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进行独立的再监督工作,对公司经营与产品
运作的法律法规风险、员工行为、子公司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层具体操作层:各业务相关部门对各自部门的风险控制负责,各业务部
门各设一名合规管理人员,落实本部门风险管理工作。



3)数量化的投资风险控制体系
公司针对投资过程中的事前风险、事中风险和事后风险建立了一整套的数量
化风险控制体系,从而做到在每个环节有效控制风险点。

投资前的风险控制主要是通过严谨、细致的研究工作,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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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来实现。研究员通过实地调研对上市公司作出定性的判断,同时公司还通过
量化的指标体系,如:风险指标体系(包括标准差、跟踪误差、下方风险、组合
VaR等)、流动性指标体系等,挑选价值相对被低估的股票,运用数量化模型进
行价值评估。


事中的风险控制通过两个手段来实现,一是在交易系统中设置风险控制条
目,当基金经理下达与公司风险管理规定不符的指令时,指令将不能被执行,从
技术上防止了不当投资行为的发生。第二是高频率的投资情况报告,可随时掌握
投资过程中的股票仓位、集中度、流动性多方面的状况。


事后风险控制包括业绩评价和业绩归因,主要是把业绩逐层分解为资产策略
配置效应、行业选择效应和个股选择效应,同时为优化投资策略提供参考。



3.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为在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基础上
,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经营目标
,公
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为:


1)使公司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为投资者服务,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不受侵犯;
2)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实现公司经营方针和目标,维护股东权益;
3)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维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
-声誉;
4)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
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5)建立切实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查错防弊,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
行;
6)规范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避免股东干涉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
动。

(2)内部控制的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
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一方面,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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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另一方面,强化内部管理制度的高度权威性,任
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内部
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执行部门,公司基金资产、自有
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约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成本效益原则: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
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
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和业务控制。

1)环境控制:指与内部控制相关的环境因素相互作用的综合效果及其对业
务、员工的影响力,环境控制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公司致力于从治理结构、
组织机构、企业文化、员工素质控制等方面实现良好的环境控制。

2)业务控制: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术系统控制、
会计系统控制、监察稽核控制及其它方面的内部控制等。

a.投资管理业务控制:涉及到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业务控制、基金交易
业务控制和对关联方交易的监控:
I)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包括:
公司的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为公司基金投资运作以及公司业务的全
局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建立科学的研究工作管理流程和投资对象备选库制
度;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II)投资决策业务控制主要包括: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
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健全投资决策授权制度,实行投资决策委
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应当有充分的投资依据,重要投资要有
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并保留决策记录;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
度;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风险控制部对投
资决策和投资执行的过程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相关业务人员应遵循良好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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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规范,严禁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事件的发生。

III)基金交易业务控制主要包括: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实行严格的人员和空间分离制度,

建立交易执行的权限控制体系和交易操作规则;建立完善的交易监测、预警和反
馈系统;执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不同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及时核对并存档保管每日投资组合列表等文件;制定
相应的特殊交易的流程和规则;建立科学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关联方交易
的监控制度。



b.信息披露控制: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
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按照程序进行
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公司掌握内幕信息的人
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c.信息技术系统控制: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
可操作性原则,制定了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硬件及软件的设
计、开发均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并实现了全面的业务电子化;
公司实行严格的授权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信息数
据的保存和备份制度、信息技术系统的稽核检查制度等管理措施,确保系统安全
运行。

d.会计系统控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
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制定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
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明确职责划分与岗位分工;对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
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
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采取适当的会计控制措施;
建立凭证制度,确保正确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建立账务组织和账务处
理体系,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建立复核制度;采取合理的计价方法和科学的
计价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资的有价证券在计价时点的价值;规范基金清算交
割工作,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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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制定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物交接制度,严格会计
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自觉遵守国家财税制度和
财经纪律。



e.监察稽核控制:公司设立督察长,督察长直接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
任,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对公司经营层负责,开展监察
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
的有效运行。

f.其他内部控制机制:其他内部控制包括对销售和客户服务的控制、对基金
托管人和基金代销机构等合作方的控制、授权控制、危机处理控制、持续的控制
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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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农业银行
”)

设立日期:
2009年
1月
15日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注册资本:
34,998,303.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3号

电话:
010-66060069

联系人:贺倩


2、发展概况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
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并于
2009年
1月
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
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
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
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
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强企业之列。

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
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
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
“伴你成长
”服务品
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
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
服务优质,业绩突出,
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
“最佳托管银
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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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的
SAS70审计报告。自
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
内控标准(
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
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
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年首届
“‘金牌理财
’TOP10
颁奖盛典
”中成绩突出,获
“最佳托管银行
”奖。

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
官》杂志颁发的
“最佳资产托管奖
”。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
“最
佳资产托管银行
”称号;
2013年至
2017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
“托管
银行优秀奖
”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
“优秀托管机构奖
”称
号;
2015年、
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
“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


称号;
2018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
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
”奖;
2019年荣获证券时报授予的
“2019年度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
”称号。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
民银行批准成立,目前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
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
运二部、市场营销部、内控监管部、账户管理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
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31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60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

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20年9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550只。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
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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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
1期


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农业银行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
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
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
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中国农业银行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
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
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
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
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
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
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
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
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
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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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
本公司在深圳、上海、广州、成都开设四个直销网点对投资者办理开户、申
(认)购和赎回等业务:

(1)深圳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
19-20层
邮政编码:
518048
电话:
0755-83026603或
0755-83026620
传真:
0755-83026630
联系人:祁冬灵
(2)上海直销网点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10号
21世纪中心大厦
903室
邮政编码:
200120
电话:
021-68824617
传真:
021-68362099
联系人:王惠如
(3)广州直销网点
办公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
10号富力中心
2908
邮政编码:
510623
电话:
020-38393680
传真:
020-38393680
联系人:黄怡珊
(4)西部营销中心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
399号天府新谷
9栋
1单元
1802
邮政编码:
610021
电话:
028-86050157
联系人:裴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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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
的开户、申(认)购和赎回等手续,具体交易细节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
告。

客服电话:
400-888-8998
网址:
www.lionfund.com.cn


(二)基金代销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热线: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客户服务电话:
95541
网址:
www.cbhb.com.cn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户服务热线:
95511-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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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宁南南路
700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宁南南路
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热线:
95574
网址:
www.nbcb.com.cn
(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长宁区仙霞路
1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客户服务热线: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或
95587
网址:
www.csc108.com
(8)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号桐城中央
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1号山西世贸中心
A座
12、13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客户服务电话:
4007-121-212
网址:
www.dtsbc.com.cn
(9)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东新街
232号信托大厦
16-17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东新街
232号信托大厦
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客户服务电话:
95582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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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www.west95582.com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贺青
客户服务热线:
95521、4008888666
网址:
www.gtja.com
(1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客户服务电话:
95321
网址:
www.cindasc.com
(1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
B座第
22-25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
B座第
22-25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8
网址:
http://stock.pingan.com
(13)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
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号国联金融大厦
7-9楼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客户服务电话:
95570
网址:
www.glsc.com.cn
(1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号写字楼
101室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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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
8号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客户服务热线:
400-651-5988
网址:
www.ewww.com.cn

(15)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
41-4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
41-42层
法定代表人:李强
客服电话:
400-832-3000
网站:
www.csco.com.cn
(1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
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客户服务电话:
95517
网址:
www.essence.com.cn
(1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世纪商贸广场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
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8)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太桥大街
19号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0562
网址:
www.swhys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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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户服务热线:
400-818-8118
网址:
www.guodu.com
(20)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28层
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第
28层
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俞洋
客户服务电话:
95323(全国)、
4001099918(全国)、
029-68918888(西
安)
网址:
www.cfsc.com.cn

(2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热线:
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2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楼
2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http://sd.citics.com
(23)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原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
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
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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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
95396
网址:
www.gzs.com.cn

(2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18、95584
网址:
www.hx168.com.cn
(25)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96096、95355
网址:
www.swsc.com.cn
(26)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2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户服务电话:
95358
网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27)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
18、19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
18、19楼全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客户服务电话:
95322
网址:
www.wlzq.cn
(28)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
A座-大连期货
大厦
38、3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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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
A座-大连期货

大厦
38、39层
法定代表人:赵玺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69-169
网址:
www.daton.com.cn

(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户服务热线:
95360
网址:
www.nesc.cn
(30)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号德胜尚城
E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号德胜尚城
E座
法定代表人:毕劲松
客户服务电话:
95381
网址:
www.sczq.com.cn
(3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32)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客户服务热线:
95318
网址:
www.haz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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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
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
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客户服务热线:
400-8918-918
网址:
www.shzq.com
(3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35)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
23甲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
23甲
法定代表人:马功勋
客户服务电话:
024-95346
网址:
www.iztzq.com
(36)江苏天鼎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
389号
1002室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平安里
74号
法定代表人:金婷婷
客户服务电话:
025-962155
网址:
www.tdtz888.com
(3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客户服务热线:
9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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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www.ebscn.com

(3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网址:
www.newone.com.cn
(39)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
A座国元证券
法定代表人:蔡咏
客户服务热线:
95578、4008888777
网址:
www.gyzq.com.cn
(40)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号黄龙世纪广场
A座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客户服务电话:
95345
网址:
www.stocke.com.cn
(4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88或
95551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4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14层
法定代表人:张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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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
400-990-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4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www.jjmmw.com
(4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外大街
22号
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网址:
licaike.hexun.com
(45)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原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号
17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客户服务电话:
400-098-8511(个人业务)、
400-088-8816(企业业务)
网址:
http://kenterui.jd.com/
(4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
e世界
A座
1108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9-9059
公司网址:
www.hcjijin.com
(47)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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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8号金茂大厦办公楼
29层
0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
TEOWEEHOWE
客户服务电话:
400-684-0500
网址:
www.ifastps.com.cn

(48)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号院
1号楼
3层
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号院
1号楼
3层
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3-7010
网址:
www.jianfortune.com
(49)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弄
107号
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3号楼
9楼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客户服务电话:
400-101-9301或
95193转
5
网址:
www.tonghuafund.com
(50)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号
2号楼
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环球财讯中心
A座
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09-998
公司网址:
www.jnlc.com
(5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
020-89629066
公司网址:
www.yingmi.cn
(5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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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
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1003单元;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弄
61号
10号楼
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
95733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5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5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55)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号院
2号楼
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
10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客户服务电话:
4006-802-123
网址:
www.zhixin-inv.com
(56)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3号院
1号楼
13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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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0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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