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安享量化混合 : 东吴安享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2号
原标题:东吴安享量化混合 : 东吴安享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2号 东吴安享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20 年 2 号 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重要提示 ................................ .............................. 1 一、绪言 ................................ .............................. 3 二、释义 ................................ .............................. 4 三、基金管理人 ................................ ........................ 8 四、基金托管人 ................................ .......................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2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和存续 ................................ ............. 45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46 八 、基金的投资 ................................ ....................... 57 九 、基金的业绩 ................................ ....................... 68 十、基金财产 ................................ ......................... 69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 ................. 71 十二、基金的收益分配 ................................ ................. 76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 ................. 78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80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 81 十六、基金的风险揭示 ................................ ................. 87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1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93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08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20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22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 式 ................................ .... 127 二十三、备查文件 ................................ .................... 128 重要提示 东吴安享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东吴新创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 来。 2017 年 2 月 20 日东吴新创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 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东吴新创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 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东 吴新创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名称、修 改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收益分 配方式和修订基金合同等事项。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生效 并公告之日 次一日 起 ,《东 吴新创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东吴安享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同时生效 。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2 月 22 日正式生效 。 基金管理人保证《 东吴安享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变更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 价 值 、 市场前景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是一只进行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基 金产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 在 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 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 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基金运作风险等等。此外,本基金 以 1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 元初始面 值的风险。 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 《基 金合同》 及《 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 》 。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 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 买者自负 ” 原则,在投资 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 仅涉及基金经理更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其余 所载内容截止 日为 2020 年 7 月 3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 定》”)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 招募说明书的内 容与格式 > 》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 东吴安享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 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 , 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 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 , 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 二、释义 在 本 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合同》 《东吴安享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 法律法规 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 实施 ,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 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 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 19 年 7 月 26 日 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 公 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元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指东吴安享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由东吴 新创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 招募说明书 指《东吴安享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 东吴安享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及其更新(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的编制、 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东吴安享量化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业务规则》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者; 基金代销机构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 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 代为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基金登记、存管、清算 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 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 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基金 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 然人 机构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 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 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 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 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 管理机构 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 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东吴安享 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存续期 《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 / 天 公历日 月 公历月 工作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 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 日 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申购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 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 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 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 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 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 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 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 额的 10% 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 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 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 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 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证券投资收益、证券持 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 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资产估值 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 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 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不可抗力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 、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 117 号 9 楼 901 、 902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17 号瑞明大厦 9F 法定代表人: 邓晖 设立日期: 2004 年 9 月 2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 200 4 】 13 2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 李佳 电话:( 021 ) 50509888 传真:( 021 ) 505098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0588 (免长途话费)、 021 - 50509666 公司网址: www . scfund . com . cn 1 、 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占总股本比例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 海澜集团有限公司 30% 合 计 100% 2 、 简要情况介绍: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总经理下设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 专户投资总部、研究策划部、集中交易室、产品策略部、渠道业务部、机构业务部、战略客 户部、营销管理部、互联网金融部、基金事务部、信息技术部、办公室、财务管理部、合规 风控部、深圳业务总部、苏州分公司等十八个一级部门。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马震亚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审计局科员、 副主任科员;苏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副总裁、财 务负责人,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汤勇先生,董事,工商管理 EMBA ,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江苏悦达时装有限公 司财务会计、新能(张家港)能源有限公司计财处主任,现任海澜集团有限公司海澜资本投 资部投资总监。 邓晖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总裁兼德邦期货有限公司董 事长,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 裁、总裁,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长江成本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副董 事长、监事长,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建国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昆山市信托投资公司第二证 券部副经理,东吴证券昆山前进中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福州湖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昆山分公司副总经理、东吴证券经纪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东吴证券人力资 源部总经理。 叶犇先生,董事,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市分行观前办事处员 工、分行团委、 人事政工处团委副书记、计划财务处股长,中国工商银行平江支行副行长, 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投资银行副总经理,东吴证券固定收益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现任东吴证券资金运营部总经理。 周虹女士,董事,本科学历,现任海澜集团有限公司海澜资本投资部投资经理。 张婉苏女士,独立董事,经济法学博士。历任担任斯洛文尼亚道迈尔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代表处法律顾问、南京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现任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袁勇志先生,独立董事,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苏州大学管理学院教师、苏州大学 人 文社科处处长、苏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现任苏州大学出版社副总编。 方志刚先生,独立董事,大学学历,民建会员。企业类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 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上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部门经理,上海长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 理,上海锦江国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上海实业联合集团长城药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瑞合伙)上海分所工 作,权益合伙人,担任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袁维静女士,监事,党校大学,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历 任苏州市财政局工交企财处 办事员、科员,江苏省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苏州分公司副总经理,苏州市营财发展集团总 公司副总经理,苏州市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兼苏州市商业银行董事,江苏 省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苏州分公司副总经理(正科级)、苏州市财政信息中心副主任(聘), 苏州市营财发展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正科级)、总经理,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 会计师兼计划财务部经理、公司董事、总会计师(聘)、公司党委委员,东方水城旅游有限 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东吴证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王 菁女士,监事,本科学士学位,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东吴证券经纪分公司财务经 理、东吴证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沈清韵女士,员工监事,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 审计员,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合规风控部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现任 合规风控部总经理。 3 、高管人员 马震亚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审计局科员、 副主任科员;苏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部总经 理,财务总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副总裁、财 务负责人,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晖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总裁兼德邦期货有限公司董 事长,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总裁,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长江成本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副董 事长、监事长,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军先生,常务副总经理,硕士。历任 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金桥公司项目经理;中信 证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执行总裁,副执 行总裁(分管投研),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徐明先生,副总经理,硕士,中共党员。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会计;苏州华纺 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科会计;中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十全街营业部副总经理;东吴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胥江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路证券营业 部总经理,太仓分公司总经理,常熟分公司总经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兼营销 管理部总经理, 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吕晖先生,督察长,大专,历任苏州商业大厦业务员,苏州证券公司交易员,苏州证券 登记公司总经理助理,东吴证券资产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东吴证券吴江盛泽西环路营业部、 吴江中山北路营业部总经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东吴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 、 基金经理 徐嶒先生,香港中文大学哲学硕士。曾任职埃森哲咨询公司上海分公司行业研究员。 2011 年 1 月起加入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经理。 2015 年 5 月 12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0 日 担任东吴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5 年 5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0 日担任东吴安享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原东吴新创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5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2 月 6 日担任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10 月 12 日至今担任东吴安盈量 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 年 12 月 16 日至今担任东吴安享量化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 年 12 月 16 日至今担任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 金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刘 瑞, 2018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6 日 徐 嶒 , 2015 年 5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0 日 张楷浠, 2014 年 11 月 24 日至 2015 年 06 月 19 日 周 健, 2012 年 10 月 27 日至 2015 年 05 月 29 日 吴广利, 2013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0 日 王少成, 2010 年 09 月 14 日至 2012 年 10 月 27 日 吴圣涛, 2010 年 06 月 29 日至 2012 年 08 月 22 日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陈军、杜毅、余鹏、邬炜、刘浩宇,督察长列席, 陈军任投资决策委 员会主席,邬炜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魏西、王晓彤为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 权益专业委员会:由权益投资总部负责人及权益基金经理组成,权益投资总部负责人任 委员会主任。 固收专业委员会:由固收投资总部负责人及固收基金经理组成,固收投资总部负责人任 委员会主任。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 如认为基金代销机构违反《基金合同》、基金销售与服务代 理协议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 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 投资者的利益; ( 2 )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 3 )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 证券投资; (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 己及任 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 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 10 )编制 季度 报告 、 中期报告 和年度报告; (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收益; (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 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时,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 》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偿; (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为承担责任;但因第三方责任导致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损失,而基金管理人 首先承担了责任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 24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 ( 25 )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定期或不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 人名册 ; ( 26 ) 法律法规 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和《基金合同》 约 定的其他义务。 四、 基金管理人承诺 1 、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理念、策略 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 、 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运作办法》、《销售 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及有关法规禁止的行 为发生: ( 1 )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 利益; ( 4 )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 承销证券; ( 6 ) 违反规定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 7 )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8 )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 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 9 ) 向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 10 )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 11 )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 他重大关联交 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 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 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 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审查。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 或调整 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或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 3 、 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 ,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 1 )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4 )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 7 )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8 )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倒、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 市 场秩序; ( 9 ) 在公开信息披露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0 )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 基金经理承诺 ( 1 )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 2 )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 当利益; ( 3 )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五、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 风险管理的理念 ( 1 ) 风险管理是业务发展的保障; ( 2 ) 最高管理 层负最终责任; ( 3 ) 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是前提; ( 4 ) 制度建设是基础; ( 5 ) 制度执行监督是保障; 2 、 风险管理的原则 ( 1 ) 健全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 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 2 )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 3 )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和 合规风控部 ,各风险控制机构和 人员具有并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监察和稽核; ( 4 ) 相互制约 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同时强化 合规风控部 对各部门的监察稽核职能; ( 5 )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投资业务和公司自有资金投资业务应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 当隔离,投资决策和交易清算应严格分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对其相应 行为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过失处罚措施。 ( 6 ) 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随着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经营管理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而及 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 7 )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 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 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 合规风控部 负责监察公司的 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 1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 2 )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总裁领导下的专门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协助 经营管理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保证公司内控制度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制定公司的业 务风险管理政策,主持重大业务的可行性论证,协助经营管理层处理其他有关内部控制方面 的重大事项。 ( 3 )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独 立的风险管理报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 4 ) 合规风控部 : 合规风控部 负责公司内控机制与制度的建立、监察、评估和建议。 ( 5 )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 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 护,用于识别、监控和 降低风险。 4 、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 1 )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 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 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 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 少和防范风险。 (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 务、职责, 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 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 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 5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 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 量化 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 7 )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 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5 、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 1 ) 基金管理人 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 2 ) 基金管理人 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 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 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089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 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2 人,平均年龄 33 岁, 95% 以上员 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 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 部控制体系、规范 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 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 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 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 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 体系, 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 务。截至 2020 年 6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1094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 十七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73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 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说明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 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 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 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 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 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从 2005 年至今共十三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 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 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 也 证明 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 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 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 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 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 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 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 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 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 4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 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 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 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 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 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 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 网络独立。 (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 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 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 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 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 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 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 、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 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 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 6 )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 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 7 )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 应 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 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 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 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 地发展。 ( 2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 工 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 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 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 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 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 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 披露制度等,覆 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 机制。 (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 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 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 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 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 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 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 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 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 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 通知后应及 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 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 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 销售 机构 1 、直销机构 ( 1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 117 号 9 楼 901 、 902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17 号瑞明大厦 9 F 法定代表人: 邓晖 联系人: 李佳 直销电话:( 021 ) 50509880 传真:( 021 ) 505098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0588 (免长途话费)、( 021 ) 50509666 网站: www.scfund.com.cn ( 2 ) 网上交易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 基金管理人 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 申购 等业务,具体交 易细则请参阅 基金管理人 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 www.scfund.com.cn 2 、 代销 机构: (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100005 )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100005 )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服电话: 95588 公司网址: www.icbc.com.cn (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服电话: 95599 公司网址: www.abchina.com (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 95533 公司网址: www.ccb.com (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客服电话: 95559 公司网址: www.bankcomm.com (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 95555 公司网址: www.cmbchina.com (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 95558 公司网址: http : //bank.ecitic.com (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服电话: 95568 公司网址: www.cmbc.com.cn ( 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服电话: 95580 公司网址: www. psbc.com ( 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100005 )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100005 )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公司网址: www.hxb.com.cn ( 1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服电话: 95511 - 3 公司网址: www.pingan.com ( 1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 东区中山东路 294 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宁波银行大楼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服电话: 96528 ,上海地区 962528 公司网址: www.nbcb.com.cn ( 12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华海广场 1 号楼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 号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客服电话: 0577 - 96699 公司网址: www.wzbank.cn ( 13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 25 号 办公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 25 号 法定代表人:叶文君 客服电话: 400 8 - 311 - 777 公司网址: www.yantaibank.net ( 1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客服热线: 95319 公司网址: www.jsbchina.cn ( 15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客服热线: 96067 公司网址: www.suzhoubank.com ( 16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05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公司网址: http : //www.txsec.com ( 17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 10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热线: 400 - 920 - 0022 公司网址: http : //licaike.hexun.com/ ( 18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 路 105 号中环国际 1413 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服热线: 025 - 56663409 公司网址: www.huilinbd.com ( 19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热线: 400 - 821 - 5399 公司网址: www.noah - fund.com ( 20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 法定代表人:薛 峰 客服热线: 4006 - 788 - 887 公司网址: 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 21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热线: 95021/400 - 1818 - 188 公司网址: http://fund.eastmoney.com ( 22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 厦 903 ~ 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热线: 400 - 700 - 9665 公司网址: www.ehowbuy.com ( 23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热线: 4000766123 公司网址: www.fund123.cn ( 24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 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 400 - 820 - 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 25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热线: 4008 - 773 - 772 公司网址: www.5ifund.com ( 26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4 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 400 - 921 - 7755 公司网址: www.leadfund.com.cn ( 27 )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 1 幢 10 楼 1001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法定代表人:蒋雪琦 客服热线: 400 - 068 - 0058 公司网址: www.jincheng - fund.com ( 28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客服热线: 400 - 6099 - 200 公司网址: www.yixinfund.com ( 29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服热线: 95177 公司网址: www.snjijin.com ( 30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 SOHO 嘉盛中心 30 层 3001 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服热线: 4008980618 公司网址: www.chtfund.com ( 31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E 世界财富中心 A 座 11 层 11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E 世界财富中心 A 座 11 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热线: 400 - 619 - 9059 公司网址: www.hcjijin.com ( 32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万通中心 D 座 21&28 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客服热线: 010 - 58170761 公司网址: http://www.shengshiview.com.cn/ ( 33 )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 1 号院 20 号楼 9 层 101 - 14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奥北科技园 - 国泰大厦 9 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热线: 400 - 001 - 1566 公司网址: http://www.yilucaifu.com/ ( 34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 - 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 - 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客服热线: 400(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