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连技术: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证券代码:300679 证券简称:电连技术 公告编号:2020-084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任俊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26,597,51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47%)的股东、董 事任俊江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2021年1月 12日至2021年7月1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6,649,37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7%,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 股本比例的2.40%。其中,窗口期不减持,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以及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 各项仍在履行期限内的减持承诺。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任俊江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任俊江 (二)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80,800,000股,扣除 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为276,930,808股,任俊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597,5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47%,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为9.6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的数量及比例: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6,649,37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7%,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 股本比例为2.40%。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 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7月11日,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价格:具体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任俊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减持事宜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承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 24个月内,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40%。截至本公 告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在本人作为公司股东的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6个月内如本人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 之间本人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截至本公告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任俊江先生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 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任俊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任俊江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 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任俊江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各项仍在履行期限 内的减持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任俊江先生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