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
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8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 年1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 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03,604,7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8932%)的控股股东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博宏投资”“恒诚投资”“博发投资”)计划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18,210,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 2.2020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博宏投资、恒诚投资、博发投资《关于股份减 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上述减持计划已于近日完成,博宏投资、恒诚投资、博发投资以大 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18,210,0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9998%),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数量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减持金额(元) 博宏 投资 大宗交易 2020/12/8 15.07 1,821,386 1.0002% 27,448,287.02 协议转让 2020/12/17 14.52 6,587,863 3.6176% 95,655,770.76 恒诚 投资 大宗交易 2020/12/8 15.07 1,820,693 0.9998% 27,437,843.51 协议转让 2020/12/17 14.52 7,282,585 3.9991% 105,743,134.20 博发 投资 协议转让 2020/12/17 14.52 697,494 0.3830% 10,127,612.88 合计 18,210,021 9.9998% 266,412,648.37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减持计划实施前 减持计划实施后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博宏投资 无限售条件股 54,594,735 29.98% 46,185,486 25.3621% 恒诚投资 无限售条件股 44,481,731 24.43% 35,378,453 19.4276% 博发投资 无限售条件股 4,528,290 2.49% 3,830,796 2.103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已进行了预先披露。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于2020 年12月17日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 计划一致。 3.上述股东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也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根据《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控股股东博宏投资、恒诚投资和博发投资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 要减持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承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由发行人公告减 持计划。控股股东自锁定期满之日起2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1)减持 数量:承诺人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10%;锁定期满后2年内若拟进行股份减持,将在减持前按照证券交 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承诺人若预计未来6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可能达到或超过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5%的,应当在首次出售3个交易日前刊登股份减持计划公告,在减持计划实施 完成或者6个月期限届满后拟继续出售股份的,应当予以重新计算。承诺人如未按 前述规定刊登股份减持计划公告的,则任意连续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发 行人股份不得达到或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承诺人预计 未来3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 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3)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 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4)减持期限: 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内,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 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一文、季征南、王劲军、宋发兴、钱有武、卓秀者、陈强、 卢庆议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承诺在减持 前 3 个交易日由发行人公告减持计划。实际控制人自锁定期满之日起2年内减持 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1)减持数量:实际控制人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拟进行股 份减持,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3%;锁定期满后2年内若拟进 行股份减持,将在减持前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 通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实际控制人预计未来3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 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 所持股份;(3)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6个月;(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减 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博宏投资、恒诚投资、博发投资和公司实际控制 人林一文、季征南、王劲军、宋发兴、钱有武、卓秀者、陈强、卢庆议均严格履行 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及承诺不一致的情 形。 三、备查文件 1.博宏投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2.恒诚投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3.博发投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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