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股份: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0-202 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苏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公司股份6,275,37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32%)的公司董事苏 钢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 不超过1,5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3%)。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其中 2020年不减持),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本公告中涉及的公司总股本均指截至2020年12月17日收市后公司总股 本188,735,844股。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发行人”) 于近日收到董事苏钢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18日,公司董事苏钢先生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份数量(股) 股份来源 苏钢 6,275,376 3.32% 6,266,475 8,90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取得的股份 注:上述如有小数点出入,均为四舍五入的结果。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 4、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 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且2020年不减持),且 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5、减持数量及比例如下: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568,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0.8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 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 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6、拟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的,上述股 东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董事苏钢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将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且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 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5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 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 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董事苏钢先生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如下: “在本次重组期间,本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自上市公司首次召 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方案并作出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 的期间内不会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本人无自上市公司首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重组方案并作出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内减持上市公司 股份的计划。”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钢先生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 诺的行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前期承诺以及已减持的公司股份情况,苏钢先生决 定2020年将不再减持,2021年度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本 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在上 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减持股东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 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 规定的要求。 3、苏钢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苏钢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应法律法规等的规定,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苏钢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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