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信: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类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时间:2020年12月21日 18:56:14 中财网
原标题:飞利信: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类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0-11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类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
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在
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类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类高级管理人员的股
份减持进行了预披露,其中,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岳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3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052%,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64%;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许莉女士持有公司股
份2,7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881%,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70%;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华配偶之兄弟股
东罗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299%,拟自公告披
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75%。


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数量过
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于2020年9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于2020年9月1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类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82),截至该公告日,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中岳路先生、许莉
女士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罗伟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获悉罗
伟先生本次减持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003%,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
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罗伟

集中竞价

2020.6.18-2020.12.17

4.26

5,000

0.0003%

岳路

集中竞价

2020.6.18-2020.9.17

4.34

810,000

0.0564%

许莉

集中竞价

2020.6.18-2020.9.17

5.16

675,000

0.0470%

合计

-

-

-

1,490,000

0.1038%



注:小数位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罗伟

持股总数

3,300,000

0.2299%

3,295,000

0.2296%

限售股

2,475,000

0.1724%

2,475,000

0.1724%

无限售流通股

825,000

0.0575%

820,000

0.0571%

岳路

持股总数

4,380,000

0.3052%

3,570,000

0.2487%

限售股

3,285,000

0.2289%

3,285,000

0.2289%

无限售流通股

1,095,000

0.0763%

285,000

0.0199%

许莉

持股总数

2,700,000

0.1881%

2,025,000

0.1411%

限售股

2,025,000

0.1411%

2,025,000

0.1411%

无限售流通股

675,000

0.0470%

0

0%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持续期间,股东岳路先生、许莉女士、罗伟先生严格遵守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
求。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
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
满。


3、股东岳路先生、许莉女士、罗伟先生不属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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