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建股份: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929证券简称:润建股份公告编号:2020-089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李建国先生 的通知,获悉李建国先生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是否为 控股股 东或第 一大股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本次解除 质押数量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质押起 始日 解除质 押日 质权人 李建国是230,0000.16%0.10% 2019-10-222020-12- 18 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合计(股)230,000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李建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 况如下: 股东名 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比例 累计质押 股份数量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已质押股份 情况 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股 份中的限 售股份数 量 占已 质押 股份 比例 未质押股 份中的限 售股份数 量 占未 质押 股份 比例 李建国78,415,66635.52%47,039,20059.99%21.31%47,039,200100%31,376,4661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929证券简称:润建股份公告编号:2020-089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李建国先生 的通知,获悉李建国先生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是否为 控股股 东或第 一大股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本次解除 质押数量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质押起 始日 解除质 押日 质权人 李建国是230,0000.16%0.10% 2019-10-222020-12- 18 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合计(股)230,000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李建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 况如下: 股东名 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比例 累计质押 股份数量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已质押股份 情况 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股 份中的限 售股份数 量 占已 质押 股份 比例 未质押股 份中的限 售股份数 量 占未 质押 股份 比例 李建国78,415,66635.52%47,039,20059.99%21.31%47,039,200100%31,376,466100% 珠海弘 泽熙元 投资管 理中心 (有限 合伙) 52,103,82923.60%29,590,00056.79%13.40%29,590,000100%49,893,829100% 广西威 克德力 投资管 理中心 (有限合 伙) 13,625,4796.17%8,100,00059.45%3.67%8,100,000100%5,525,479100% 合计144,144,97465.29%84,729,20058.78%38.38%84,729,200100%86,795,774100% 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处于 被质押状态的情况。 3、公司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 其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52,103,82923.60%29,590,00056.79%13.40%29,590,000100%49,893,829100% 广西威 克德力 投资管 理中心 (有限合 伙) 13,625,4796.17%8,100,00059.45%3.67%8,100,000100%5,525,479100% 合计144,144,97465.29%84,729,20058.78%38.38%84,729,200100%86,795,774100% 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处于 被质押状态的情况。 3、公司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 其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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