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睿达定开A : 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时间:2020年12月22日 09:55:26 中财网

原标题:中欧睿达定开A : 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本基金经2014年11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下发的《关于准予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4]1175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12
月1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
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
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
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
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因市场交
易量不足而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债券的发行人出
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的信用风险,可能影响基金资产变现能力,造成基金
资产损失。本基金管理人将秉承稳健投资的原则,审慎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
投资,严格控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
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
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但并不能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
证券。投资于存托凭证可能会面临由于境内外市场上市交易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结构、股东权利等差异带来的相关成本和投资风险。在交易和持有存托凭证过程


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12月)

中需要承担的义务及可能受到的限制,应当关注证券交易普遍具有的宏观经济风
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
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收益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运用其固有资金认购本基
金份额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但基金
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
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资金
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认购的本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
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的对应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规
模低于2亿元,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
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
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
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
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
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发起式基金自动终止的风险、
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
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
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
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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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0年6月5日起对本基金增
加C类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


本基金本次更新了《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管理人信息、托管人信息、相关服
务机构信息、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基金的业绩等章节内
容,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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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6
第二部分 释义 .............................................................................................................................. 7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13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24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30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38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39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1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54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67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69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70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77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78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81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82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88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合并、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1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4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5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96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97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01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102
附件一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103
附件二 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120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或“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
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欧睿达定期
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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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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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或接受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
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3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定期开放:指本基金采取的以运作周期和到期开放期相结合的运作方式,
在每个运作周期内,本基金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的期间开
放期定期开放

34、运作周期:本基金以36个月为一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为自基金
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到期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
日)至3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

35、封闭期:指本基金在每个运作周期内,除期间开放期以外的期间。在每
个封闭期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期间基金份额总额保持不变,基金份额持
有人不得申请申购、赎回本基金,期间基金份额也不上市交易

36、开放期: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本基金的开放期分为期
间开放期与到期开放期

37、到期开放期:在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到期开放期。

第一个到期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36个月以后的月度对日,第二个及
以后的到期开放期的首日为上一个到期开放期结束次日的3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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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每个到期开放期为5至20个工作日

38、期间开放期:在每个运作周期中,本基金设立5个期间开放期,第一个
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第二个期间开放期
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12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第三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
该运作周期首日的18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第四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
期首日的24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第五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
30个月后的月度对日。本基金的每个期间开放期为1至5个工作日

39、月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月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
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
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40、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41、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42、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3、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4、《业务规则》: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5、发起式基金:指按照《运作办法》中相关条件募集,由基金管理人、基
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指基金管理人员工中依法
具有基金经理资格者,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下同)承诺认购一定金
额并持有一定期限的证券投资基金

46、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发起式基金且来源于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
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发起资金
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
于三年

47、发起资金提供方:指包括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
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
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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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5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
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51、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2、基金份额的分类:指本基金根据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
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
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5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开放期内的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
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
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20%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7、元:指人民币元

5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6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64、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65、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5层

3、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5层、上海
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7层

4、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5、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6、设立日期:2006年7月19日

7、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8、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6]102号

9、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10、电话:021-68609600

11、传真:021-33830351

12、联系人:马云歌

13、客户服务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14、注册资本: 22000万元人民币

15、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人民币万元)

出资比例

1

Unione di Banche Italiane S.p.A.

5,500

25.0000%

2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400

20.0000%

3

北京百骏投资有限公司

4,400

20.0000%

4

上海睦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400

20.0000%

5

窦玉明

1,100

5.00000%

6

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26

3.3000%

7

周玉雄

328.35

1.4925%

8

卢纯青

163.8340

0.7447%




9

于洁

163.8340

0.7447%

10

赵国英

163.8340

0.7447%

11

方伊

117.0180

0.5319%

12

关子阳

117.0180

0.5319%

13

卞玺云

92.4660

0.4203%

14

魏博

87.7580

0.3989%

15

郑苏丹

87.7580

0.3989%

16

曲径

87.7580

0.3989%

17

黎忆海

64.3720

0.2926%

合计

22,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窦玉明先生,中国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硕士,美国杜兰大学
MBA。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盛立基金会理事会理事,国寿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
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助
理、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Rossella Leidi女士,意大利籍。毕业于意大利贝加莫大学经济学系。现
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意大利意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
席财务与福利官,UBI Pramerica SGR S.p.A.董事,Lombarda Vita董事,UBI
Academy董事。历任意大利意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务总监、首席商务官。


韩本毅先生,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拥有律师从业资格、基金从业
资格及高级经济师职称,中国籍。现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重庆三
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干部室、办公厅主任科
员,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副处级、正处级调研员,长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中国
证监会西安证券监管办公室稽查处副处长,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
司常务副总经理兼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通用技术(集团)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航空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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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世界华夏(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建平先生,中国籍。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
学凯瑞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北
京大学教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副处长,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督察长。


David Youngson先生,英国籍。现任IFM Ventures Limited创办者及合伙
人,The Red Flag Group非执行董事,英国公认会计师特许公会-资深会员及香
港会计师公会会员,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安永(中国香港特别
行政区及英国伯明翰,伦敦)审计经理、副总监,赛贝斯股份有限公司亚洲区域
财务总监。


郭雳先生,中国籍。毕业于北京大学、美国南美以美大学、哈佛大学法学院,
法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德国洪堡学者,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现
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汉口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美国康奈尔大学
法学院客座教授等。


戴国强先生,中国籍。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世界
经济专业博士。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荣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绿地博大绿泽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交
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袅之文学艺术创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利群
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院长、
党委书记,上海财经大学MBA学院院长兼书记,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书记兼副院
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唐步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籍。历任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
交易所会员部总监、监察部总监,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都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廖海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
籍。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博士后。历任深圳市深华工贸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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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律顾问,广东钧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美国纽约州Schulte Roth & Zabel LLP
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


陆正芳女士,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
总监,中国籍,上海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系学士。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路营业部经纪人。


李琛女士,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理财规
划总监,中国籍,同济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学士。历任大连证券上海番禺路营业
部系统管理员,大通证券上海番禺路营业部客户服务部主管。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窦玉明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籍。简历同上。

刘建平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籍。简历同上。

顾伟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管投资副总经理、固收投决会主席,中
国籍。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19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平安集
团投资管理中心债券部研究员、研究主管,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
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卢纯青女士,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管投资副总经理、权益投决会委员、
投资总监、基金经理,中国籍。加拿大圣玛丽大学金融学硕士,15年以上基金
从业经验。历任北京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员,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行业主管、研究总监助理、研究副总监。


许欣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管市场副总经理,中国籍。中国人民大
学金融学硕士,19年以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
司销售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总监,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


卞玺云女士,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中国籍。中国人民大学注册会
计师专业学士,13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助理
审计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监,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
控总监。


4.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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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蒋雯文

性别



国籍

中国

毕业院校及专业

香港中文大学财务


其他公司历任

新际香港有限公司销售交易员(2009.06-2011.07),平安资
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交易员(2013.09-2016.05),前海
开源基金投资经理助理(2016.09-2016.10)

本公司历任

交易员、基金经理助理

本公司现任

基金经理

本基金经理所
管理基金具体
情况

产品名称

起任日期

离任日期

1

中欧瑾泰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01月30日



2

中欧双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01月30日



3

中欧骏泰货币市
场基金

2018年01月30日

2019年08月23日

4

中欧康裕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01月30日



5

中欧可转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01月30日

2019年02月19日

6

中欧滚钱宝发起
式货币市场基金

2018年01月30日

2019年02月19日

7

中欧骏益货币市
场基金

2018年01月30日

2018年09月05日

8

中欧货币市场基


2018年01月30日

2019年08月23日

9

中欧短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01月30日

2019年02月19日




10

中欧弘涛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8年01月30日

2019年02月19日

11

中欧弘安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8年01月30日

2019年02月19日

12

中欧聚信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02月13日

2018年11月02日

13

中欧安财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05月29日



14

中欧睿达定期开
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07月12日



15

中欧睿泓定期开
放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07月12日

2020年04月30日

16

中欧睿尚定期开
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07月12日

2020年04月30日

17

中欧鼎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09月21日

2019年12月19日

18

中欧睿诚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2018年09月21日

2020年04月30日

19

中欧达安一年定
期开放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8年09月21日



20

中欧强裕债券型

2018年09月21日

2018年11月02日




证券投资基金

21

中欧琪和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2019年01月16日



22

中欧睿选定期开
放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01月16日

2019年10月17日

23

中欧信用增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2019年02月12日

2020年03月11日

24

中欧聚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02月26日



25

中欧达益稳健一
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10月30日







(2)历任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

起任日期

离任日期

孙倩倩

2016年12月29日

2018年07月12日

周晶

2015年10月15日

2018年07月13日

孙甜

2014年12月01日

2018年03月21日

苟开红

2014年12月01日

2015年05月29日

郭睿

2018年07月12日

2019年07月23日

黄华

2018年12月25日

2019年12月30日





5.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刘建平、周蔚文、王培、曹名长、卢纯青、卞玺云、周应波担任权益投资决
策委员会委员,负责权益投研领导工作。周蔚文为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刘建平、顾伟、刁羽、黄华、李彤、卞玺云担任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


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12月)

员,负责固收投研领导工作。顾伟为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
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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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6、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
交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
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
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体系结构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各个业务
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
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
的责任。


(2)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董事会和管理层履行职责
的情况进行监督。


(3)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制度和
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进行
定期、不定期报告。


(4)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对基金投资的所有重大
问题进行决策。


(5)风险控制委员会:协助确立公司风险控制的原则、目标和策略,并就
风险控制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


(6)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
况进行全面及专项的检查和反馈,使公司在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7)业务部门:具体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及政策,确保各项业务活
动合法、合规进行。


3、内部控制的措施

(1)部门及岗位设置体现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原则。


各部门及岗位均设立明确的授权分工及工作职责,并编制详细的岗位说明书
和业务流程;建立重要凭据传递及信息沟通制度,实现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
的监督制衡。


(2)严格授权控制。


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公司建立了合理的授权标准和流程,
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重大业务的授权应采取书面形式,明确授权内容和实
效,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


(3)实行恰当的岗位分离。



建立科学的岗位分离制度,各业务部门在适当授权的基础上实行恰当的岗位
分离。重要业务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投资与交易、交易与清算、基金会计与公
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重叠。


(4)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


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
托资产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5)建立严密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


风险管理系统包括两方面:一是公司主要业务的风险评估和检测办法、重要
部门风险指标考核体系以及业务人员道德风险防范体系等;二是公司灵活有效的
应急、应变措施和危机处理机制。通过严密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对公司内外部
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6)建立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


真实、全面、及时、准确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及时准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和业
务记录,完整妥善地保管好会计、统计和各项业务资料档案,确保原始记录、合
同契约、各种信息资料数据真实完整。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
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基金管理人特
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
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人民币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
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
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
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
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
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20年6月30日,招商银行
集团总资产80,318.26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4.90%,权重法下资
本充足率12.49%。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
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管理团队、产品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团队、
稽核监察团队、基金外包业务团队、养老金团队、系统与数据团队7个职能团队,
现有员工96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
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


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12月)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合
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
年金基金托管、存托凭证试点存托人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

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
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
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
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推出国内首个托管大数据平台,
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
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
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
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
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
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
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
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
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2017年6月招商银行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
托管银行奖”;“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2.0”荣获《银行家》2017中国金融创新“十
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
银行奖”。2018年1月招商银行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
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
2016-2017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
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3月荣膺公募基金20年“最佳
基金托管银行”奖;5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
银行奖”;12月荣膺2018东方财富风云榜“2018年度最佳托管银行”、“20年最
值得信赖托管银行”奖。2019年3月招商银行荣获《中国基金报》“2018年度最
佳基金托管银行”奖;6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机构”“中国最佳养老金
托管机构”“中国最佳零售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12月荣获2019东方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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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12月)

风云榜“2019年度最佳托管银行”奖。2020年6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

机构”“最佳公募基金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行政外包机构”三项大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缪建民先生,招商银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20年9月起担任招商银行董
事、董事长。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招
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中
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董事长,曾兼任中国人民财产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健康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人保资本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田惠宇先生,招商银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起担任招商银行行长、
招商银行执行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年7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
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汪建中先生,招商银行副行长。1991年加入招商银行;2002年10月至2013
年12月历任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行长,总行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佛山分行筹备
组组长,佛山分行行长,武汉分行行长;2013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招商银
行业务总监兼公司金融总部总裁,期间先后兼任公司金融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战
略客户部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任招商银行业务总监兼北京分行
行长;2017年4月起任招商银行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行长。2019年4月起任招
商银行副行长。


刘波先生,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经济师,具
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1999年7月加入本行,历任本行重庆分行
干部、总行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高级经理、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助
理、深圳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副行长等职务,具有20余年银行从业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721只证券投资基
金。


第26页共141页


(四)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银行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制度,坚持守
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建立有利于
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
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
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体系:一级内部控制及
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风险管控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二级内部控制
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团队,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
控制;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
内控制衡原则,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监督制衡机制。


3、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团队
和岗位,并由全部人员参与。


(2)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
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团队、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
不同托管资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
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有效性包含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内部控制
执行的有效性。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的设计覆盖了所有应关注的
重要风险,且设计的风险应对措施适当。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能
够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有效执行。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
够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
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办公场地与招商银行其他业务场地
隔离,办公网和业务网物理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防火墙策略分离,以
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7)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
事项和高风险环节。


(8)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
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内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产
品受理、会计核算、资金清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
列规章制度,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2)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
格的加密和备份措施,采用加密、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实时备份,
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方能进行访问。


(3)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
户资料,视同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调用资料,须经总经理室成员审批,并做好调用登记。


(4)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
双责、机房24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
办公网、托管业务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
对信息技术系统采取两地三中心的应急备份管理措施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
全。


(5)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
培训、激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
的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等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
督和核查。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
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
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
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允许的调整期限。基金管
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基
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
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一)A类份额

1.直销机构(A类)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联系人:马云歌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A类)

1

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

缪建民

客服热线

95555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2

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

张金良

客服热线

95580

网址

www.psbc.com

3

名称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

翁振杰

客服热线

400-818-8118

网址

www.guodu.com

4

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12月)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热线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5
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
22-25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
22-25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服热线95511-8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

6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热线95558
网址www.citics.com
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7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服热线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名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
层1301-1305室、14层
8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
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户热线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

9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热线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0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至6层

第31页共141页


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12月)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至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热线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
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热线95538
网址www.zts.com.cn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
A02单元
12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
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服热线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s.com.cn
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
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13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
四层12-13室
14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
四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热线4006-788-887
众禄基金销售

基金买卖网:
www.zlfund.cnwww.jjmmw.com
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15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热线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16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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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12月)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热线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7
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4层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热线952555
网址www.5ifund.com
名称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户热线400-821-9031
网址e.lufunds.com
名称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333号201室A区056单元
19
办公地址
上海市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期C5栋汇付天下总
部大楼2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客户热线400-821-3999
网址www.wincaifu.com
名称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20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热线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名称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 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2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 座17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热线4001599288
网址danjuanapp.com
名称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22办公地址
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京东集团总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客服热线95118

第33页共141页


网址

http://fund.jd.com/

23

名称

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502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B301-305

法定代表人

许欣

客服热线

400-700-9700

网址

www.qiangungun.com/

24

名称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4室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4室

法定代表人

吕柳霞

客服热线

021-50810673

网址

www.wacaijijin.com

25

名称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
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客服热线

400-021-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26

名称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

王锋

客服热线

95177

网址

www.snjijin.com

27

名称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
20层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
20层

法定代表人

胡伏云

客服热线

(020)95396

网址

www.gzs.com.cn





(二)C类份额

1.直销机构(C类)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联系人:马云歌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C类)

1

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平安银行大厦,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客服热线

95511-3

网址

www.bank.pingan.com

2

名称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
22-25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
22-25层

法定代表人

何之江

客服热线

95511-8

网址

www.stock.pingan.com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基金管
理人可以根据情况针对某类份额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
网站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
售城市、网点。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
售机构。




二、登记机构

本基金 A 类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信息如下: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戴文华

联系人:赵亦清

电话:010-50938782

传真:010-50938828



本基金C类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信息如下: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 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栋-嘉昱大厦 7 层

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总经理:刘建平

成立日期:2006 年 7 月 19 日

电话:021-68609600

传真:021-68609601

联系人:杨毅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经办律师:吕红、孙睿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189

联系人:俞伟敏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俞伟敏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2014年11月6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4]1175号文准予募集。募集期为2014年11月20日至2014年11月25日
止。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
值人民币1.00元计算,募集期共募集2,684,766,516.69(含利息)份基金份额,
有效认购户数为14,583户。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
同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
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同类别基金合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相关法规的规定进
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基金管理人应选择同一类别的基金进行合并。基金合并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本基金吸收合并其他基金、本基金被其他基金吸收合并等方式。本基金吸收合并
其他基金时,其他基金终止,本基金存续;本基金被其他基金吸收合并时,其他
基金存续,本基金终止。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
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
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未来在条件成熟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提供本基金不同类


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12月)

别之间的转换服务,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
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对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
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现
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基金份额
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40页共141页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基金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运作周期和到期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以36个月为一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
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到期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36个月
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


在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到期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到期
开放期为5至20个工作日。到期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运作
周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在到期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本基金的每个运作周期以封闭期和期间开放期相交替的方式运作,共包含为
6个封闭期和5个期间开放期。


在每个运作周期中,第一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6个月后
的月度对日,第二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12个月后的月度对
日,第三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18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第四
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24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第五个期间开
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30个月后的月度对日。本基金的每个期间开放
期为1至5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期间开放期前公告说明。在
期间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
他业务。


在每个运作周期内,除期间开放期以外,均为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
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也不上市交易。


如封闭期或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
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
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
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
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前述开放期的具体时间
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运作方式示例:假设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12月8日生效,则本基金的
第一个运作周期为2014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7日,其中期间开放期的首
日分别为2015年6月8日、2015年12月8日、2016年6月8日、2016年12
月8日、2017年6月8日。以上每个期间开放期为1至5个工作日,具体期间
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期间开放期前公告说明。在以上期间开放期间,投资人可办
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本基金的首个运作周期结束后即进入首个到期开放期,为2017年12月8
日起5至20个工作日。若基金首次到期开放期确定为10个工作日,则自2017
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21日的十个工作日为本基金的到期开放期,在此期
间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自2017年12月22日起进入
本基金下一个运作周期,以此类推。


以上示例均未考虑节假日的影响。


二、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针对某类份额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三、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
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
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
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开放期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在每个开放期前,基金管理人应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开放
期的具体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
内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
人在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开放期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
相关公告。


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3日为本基金第一个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开放期;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3日为本基金第二个申购、赎回及转
换业务开放期;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日为本基金第三个申购、赎回
及转换业务开放期;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7日为本基金第四个申购、
赎回及转换业务开放期;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5日为本基金第五个申
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开放期。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为本基金第
一个运作周期的到期开放期,2017年12月8日起进入本基金第二个运作周期。


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
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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