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0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 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公 司股份比例从13.10%减少至12.00%。(距前次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 披露的《关于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比例已超过1%)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及其一致行动人Light Zone Limited发 来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 务人基本信 息 名称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地址 Suites 2516-2520, Two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K 权益变动时间 2020年9月28日-2020年12月21日 权益变动明 细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大宗交易 2020年9月 28日-2020 人民币普通 股 3,529,500 0.78 年12月21日 集中竞价交易 2020年9月 28日-2020 年12月21日 人民币普通 股 1,306,462 0.29 合计 — — 4,835,962 1.07 注:1、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一致行动人Light Zone Limited 持股数量不变。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 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4、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 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合计持有股 份 59,168,245 13.10 54,332,283 12.00 其中:无限 售条件流通 股股份 59,168,245 13.10 54,332,283 12.00 Light Zone Limited 合计持有股 份 2,362,500 0.52 2,362,500 0.52 其中:无限 售条件流通 股股份 2,362,500 0.52 2,362,500 0.52 注:1、2020年11月27日公司股本由451,554,411股变更为452,756,901股。 本公告中减持前持有的股份比例以公司截止2020年7月24日的总股本 451,554,411股为依据计算,减持后持有的股份比例以公司截止2020年12月21 日的总股本 452,756,901股为依据计算。本公告中出现的减持比例差额存在差异, 主要系股本变更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 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按照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披露《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和Light Zone Limited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243,588股、787,500股, 减持比例分别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83%、0.17%。截至2020年12月21日,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Light Zone Limited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本次减持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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