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丰华债券A : 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时间:2020年12月23日 10:21:05 中财网

原标题:易方达丰华债券A : 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1
、本基金由易方达保本
一号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自
2019

2

19
日起,
由《易方达保本
一号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易方达丰华
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2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变
更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
期货
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
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
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
到的特有风险包括:主要
投资于债券资产

少量投资于权益类资产

产生的资产配置风险、
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
持证券
、存托凭证
等品种,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等
;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特定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差风险、巨额赎回风险、启用摆动定价
或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带来的风险等)

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
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管理风险等其他一般风险


本基金
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
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4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
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5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6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
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7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相关信息进行更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0

12

18
日。

除非另有说明,
本招募说
明书
其他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0

7

16


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20

6

30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0

6

30

。(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绪

................................
.........................
1
二、释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6
四、基金托管人
................................
....................
21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6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
................................
................
76
七、基金的历史沿革与存续
................................
..........
77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
78
九、基金转换、份额转让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
88
十、基金的转托管、质押、非交易过户、冻结
与解冻
....................
94
十一、基金的投资
................................
..................
95
十二、基金的业绩
................................
.................
107
十三、基金的财产
................................
.................
109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
.............
110
十五、基金的收益分配
................................
.............
115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117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120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
121
十九、侧袋机制
................................
...................
127
二十、风险揭示
................................
...................
129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
清算
.....................
134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内
容摘要
................................
.......
136
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58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75
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75
二十六、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78
二十七、备查文件
................................
.................
179

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
》、《
易方达丰华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等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变更
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
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
更新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12

12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
会议通过,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1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颁布、同年
9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3
、《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
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
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
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
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3
、销售机构: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
业务的机构


2
4
、直销机构: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2
5
、非直销销售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
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6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
7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
接受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8
、基金账户:指登
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起始日,原
《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3
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2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至终止日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3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


3
4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
5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n
为自然数


3
6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7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8
、《业务规则》: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
9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
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0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1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
2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
3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
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4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5
、元:指人民币元


4
6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
7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
8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
9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
1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
2
、基金份额折算: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的需要,在基
金资产净值不变的前提下,
按照一定比例调整基金份额总额及基金份额净值


5
3
、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
4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
5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6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
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
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57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三、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
42891
(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
-
43



设立日期:
2001

4

17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联系电话:
400 881 8088


联系人:
李红枫


注册资本:
13,244.2
万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及文号:
中国
证券
监督管理
委员会
,证监基金字
[2001]4



经营范围: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2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22.65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6514



盈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2.6514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5.1010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7.5505



珠海祺荣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87



珠海祺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205



珠海祺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309



珠海聚莱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558



珠海聚宁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396



珠海聚弘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388







100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詹余引先生,工商管理博士,董事长。曾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证券部研究咨询室总经理
助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咨询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国债部副总经理(主持工
作)、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
总经理(主持工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部资产配置处处长、投资部副主任、境
外投资部主任、投资部主任、证券投资部主任。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方
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晓艳女士,经济学博士,副董事长、总裁。曾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理财部副
经理、基金经理、基金投资理财部副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员、监察部总经
理、市场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常务副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易方
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易方
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周泽群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EMBA
),董事。曾任珠海粤财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粤财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办公室
主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广东粤财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秦力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投资理财部总
经理、资金营运部总经理、规划管理部总经理、投资自营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董事长。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总经
理,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志辉先生,
管理学硕士,董事。曾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高级审计员,美的集
团税务总监,宁波盈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联席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盈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财中心副总监,深圳市盈峰环保产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监事,广东顺德盈峰互联网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东神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董
事,西安高新盈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潘文皓先生,经济学硕士,董事。曾任劲牌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综合分析员,云南锡业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业务主管、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主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事,
云南华
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云锡(深圳)融资
租赁公司董事长,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
部长(主持工作),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忻榕女士,工商行政管理博士,独立董事。曾任中科院研究生院讲师,美国加州高温橡
胶公司市场部经理,美国加州大学讲师,美国南加州大学助理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副教授,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瑞士洛桑管理学院教授。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复星旅游文化集团(开曼)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汇招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卡恩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谭劲松先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独立董事。曾任邵阳市财会学校教师,中山大学
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教授,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南方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
部董事,玉山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新广州知识城投资开发有限公
司监事,美的置业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庄伟燕女士,法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干部,广东鸿鼎律师事务所
主任,广东广悦鸿鼎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农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发宏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监事会主席。曾任天津商学院团总
支书记兼政治辅导员、
人事处干部,海南省三亚国际奥林匹克射击娱乐中心会计主管,三英(珠海)纺织有限公司
财务主管,珠海市饼业食品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审计部长,珠海市国弘财务顾问有限公司项
目经理,珠海市迪威有限公司会计师,珠海市卡都九洲食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珠海格力集
团(派驻下属企业)财务总监,珠海市国资委(派驻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珠海港置业开发
有限公司总经理,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广东
粤财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党委办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董事。



董志钢先生,法学学士,监事。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法律事务部科员、脱钩办
法律事务室副经理、中农信托管办任经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处置办处置业
务部经理,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省粤科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
事长,广州广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广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



廖智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主管,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互联网金融部总经
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总裁助理、行政管理部总经理,
广东粤财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邓志盛先生,经济学研究生,监事。曾任广东证监会信息部部长,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
办机构二处处长,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行政总监、党群工作部总经理。



刘炜先生,工商管理硕士(
EMBA
)、法学硕士,监事。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
察部监察员、上海分公司销售经
理、市场部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综合管理部
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马骏先生,工商管理硕士(
EMBA
),常务副总裁。曾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营业部职员,
深圳众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金管理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
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首席投资官,易方达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易方达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
限公
司董事长、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
RQFII
)业务负责人、证券交易负责人员(
RO
)、就证券
提供意见负责人员(
RO
)、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
RO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产
品审批委员会委员。



吴欣荣先生,工学硕士,常务副总裁。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投资管理
部经理、基金经理、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基金投资部总
经理、公募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权益投资总部总经理、总裁
助理、权益投资总监,易方达国
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陈彤先生,经济学博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成
都营业部研发部副经理、交易部经理、研发部经理、证券总部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主管、基金经理、市场部华东区大区销售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助



理、南京分公司总经理、成都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
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
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张南女士,经济学博士,督察长。曾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易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监察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
察长。



范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国际
业务部科员,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公室经理、国际部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中心助
理主任、上市部副总监、基金债券部副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
限公司董事。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指数投资决策委员会

员。



高松凡先生,工商管理硕士(
EMBA
),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招商银行总行人
事部高级经理、
企业年金中心副主任,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企业年金部总经理,长江养老保险
公司首席市场总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养老金业务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



关秀霞女士,工商管理硕士、金融学硕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中国银行(香
港)有限公司分析员,
Daniel Dennis
高级审计师,美国道富银行公司内部审计部高级审计
师、美国共同基金业务风险经理、亚洲区(除日本外)机构服务主管、亚洲区
(除日本外)
副总裁、大中华地区董事总经理、大中华地区高级副总裁、中国区行长。现任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



陈荣女士,经济学博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统计研
究处科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支持部经理、核算部总经理助理、核算部副总经理、
核算部总经理、投资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公司财务中心主任。现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易方达海外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张坤先生,理学硕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
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研究部总经理助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
理人员、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陈丽园女士,管理学硕士、法律硕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监察部监察员、监察部总经理助理、监察部副总经理、监察部总经理,监察与合规



管理总部总经理兼合规内审部总经理,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胡剑
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
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固定收益研究部负责人、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研究
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
固定收益投资业务总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张清华先生,物理学硕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晨星资讯(深圳)有限公司
数量分析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固定收益
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混合资产投资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
管理人员、多资产投资业务总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冯波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广东发展银行行员,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研究员、市场拓展部副经理、市场部大区销售经理、北京分公司
副总经理、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研究部总经理助理、研究部副总经理。现任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研究部总经理、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
金经理。



陈皓先生,管理学硕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
研究员、
基金经理助理、投资一部总经理助理、投资一部副总经理、投资经理。现任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投资一部总经理、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基金经理。



2
、基金经理


张清华先生,物理学硕士。曾任晨星资讯(深圳)有限公司数量分析师,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固定收益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易方达
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4

2
日至
2018

2

1
日)、易
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4

17
日至
2018

2

1
日)、易方达瑞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12

9
日至
2018

2

1
日)、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3

15
日至
2018

2

1
日)、易方达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3

15
日至
2018

2

1
日)、易方达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3

29
日至
2018

2

1
日)、易方达瑞
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8




6
日至
2018

2

1
日)、易方达瑞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12

7
日至
2018

2

1
日)、易方达瑞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12

15
日至
2018

2

1
日)、易方达瑞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17

1

11
日至
2018

2

1
日)、易方达裕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9

5
日至
2019

9

27
日)、易方达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8

1

30


2020

3

6
日)、易方达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
2018

2

7
日至
2020

3

6
日)、易方达鑫转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
2018

8

9
日至
2020

3

6
日)、易方达鑫转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
2018

11

7
日至
2020

3

6
日)、易方达
鑫转招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
2019

1

29
日至
2020

3

6
日)。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
高级管理人员、混合资产投资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易方达安心回报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
2013

12

23
日起任职)、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4

1

9
日起任职)、易方达安心回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15

5

29
日起任职)、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1

22
日起任职)、易方达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
2016

11

23
日起
任职)、易方达安盈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2

16
日起任职)、易方
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12

25
日起任职)、易方达丰
华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2

19
日起任职)。



王成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员、投资经理。现任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年金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11

28
日起任职)。



张雅君女士,经济学硕士。曾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债券交易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交易员、固定收益研究员、固定收益基金
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6

2
日至
2017

7

27
日)、易方达恒益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10

25
日至
2019

7

11
日)、易方达富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8

24
日至
2019

11

26
日)、易方达中债
3
-
5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5

7

8
日至
2020

3

9
日)、易方达中债
7
-
10
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9

27
日至
2020

3

9
日)、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4

7

19
日至
2020

5

26
日)、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投资级信
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安心回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助理、
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恒久添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混合资产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1

10
日起任职)、易方达裕丰回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7

28
日起任职)、易方达富财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10

26
日起任职)、易方达恒兴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10

15
日起任职)、易方达裕富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
2020

3

26
日起任职)、易方达招易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
2020

6

30
日起任职)、易方达磐恒九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20

8

7
日起任职)、易方达磐泰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0

8

14
日起任职)、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鑫
转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鑫转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
理、易方达鑫转招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
理、易方达安盈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丰和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杨康先生,金融硕士。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债券投资部研究员、投资经理助
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鑫转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易方达鑫
转招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易方达
鑫转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11

7
日起任职)、易方达鑫转招利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0

3

7
日起任职)、易方达瑞川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20

4

22
日起任职)、易方达瑞锦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0

7

7
日起任职)、易方达安盈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丰华债券
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
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瑞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瑞兴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易方达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
理、易方达瑞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瑞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
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易方达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易方达瑞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裕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招易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磐恒九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磐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助理。



周琼女士,金融硕士。曾任凯仁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客户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投资支持专员、研究员、易方达恒久添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鑫转添利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易方达鑫转招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裕景添利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
达安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
理、
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中债
3
-
5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
裕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中债
7
-
10
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

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安盈回报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
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富财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助理、易方达鑫转增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新鑫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易方达新益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瑞景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瑞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
方达瑞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瑞祺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裕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易方达瑞川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丰惠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招易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易方达瑞锦
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磐恒九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磐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3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马骏先生、胡剑先生、张清华先生、王晓晨
女士、袁方女士、刘朝阳女士、祁广东先生。



马骏先生,同上。



胡剑先生,同上。



张清华先生,同上。



王晓晨女士,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易方达资
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
RO
)、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
员(
RO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袁方女士,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年金投资部总经理、投资经理。



刘朝阳女士,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金管理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祁广东先生,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境外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国际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
RO
)、
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
RO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4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
报告

中期报告
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漏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
计划等信息;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
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
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
)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
)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5
)保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公司声誉。



2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
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



2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



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

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公司内

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5

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应是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
动指南;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6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
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
修改和完善;



7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
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
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
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
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公司重
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业务的发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
不断检讨和增强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
性。



4
、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

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须充分履行
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各项经济经营业
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
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
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
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

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
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



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
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
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

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合理的决
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
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
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
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

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应建立交易监测系统、
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应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

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
存档保管;同时应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

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
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合理的估值
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
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

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公司设立了
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
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
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

监察
与合规管理


公司设立督察长,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监察与合规管理工作的
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合规管理部门开展监察与合规管理工作,并保证监察合规管理部门的独立
性和权威性。公司明确了监察合规管理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严格制订了专业任职
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合规管理部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
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促使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与合规管理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
1987

4

8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
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2]83



电话:
0755
-
83199084


传真:
0755
-
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
、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
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
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
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20
年3月31日,本集团总资产77,661.14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5.52%,权重法
下资本充足率13.05%。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
资产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管理团队、产品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团队、稽核监察团队、基金外
包业务团队、养老金团队、系统与数据团队7个职能团队,现有员工83人。2002年11月,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
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 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


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
(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
业年金基金托管、存托凭证试点存托人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
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
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
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
推出国内首个托管大数据平台,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
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
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
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
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资》“中
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
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
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2017年6月招商银行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 “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
2.0”荣获《银行家》2017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
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2018年1月招商银行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
险管理系统荣获2016-2017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
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3月荣膺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
管银行”奖;5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12月荣
膺2018东方财富风云榜“2018年度最佳托管银行”、“20年最值得信赖托管银行”奖。2019
年3月招商银行荣获《中国基金报》“2018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6月荣获《财资》
“中国最佳托管机构”“中国最佳养老金托管机构”“中国最佳零售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
奖;12月荣获2019东方财富风云榜“2019年度最佳托管银行”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2014

7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



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
公司
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
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
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
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
2013

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
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7
月至
2013

5
月历任上
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
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
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汪建中先生,本行副行长。

1991
年加入本行;
2002

10
月至
2013

12
月历任本行长
沙分行行长,总行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佛山分行筹备组组长,佛山分行行长,武汉分行行
长;
2013

12
月至
2016

10
月任本行业务总监兼公司金融总部总裁,期间先后兼任公司
金融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战略客户部总经理;
2016

10
月至
2017

4
月任本行业务总监
兼北京分行行长;
2017

4
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行长。

2019

4
月起任本行副
行长。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586只证券投资基金。




(

)
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银行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制度,坚持守法经营、规
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
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风险管控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设立
稽核监察团队,负责部门内部风险
预防和控制;



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内控制衡原则,
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监督制衡机制。



3、 内部控制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团队和岗位,并
由全部人员参与。




2
)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险、审慎经
营为出发点,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
)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团队、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
资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
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4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有效性包含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
性。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的设计覆盖了所有应关注的重要风险,且设计的风
险应对措施适当。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能够按照设计要求严
格有效执行。




5
)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够随着托管
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
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6
)防火墙原则。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办公场地与我行其他业务场地隔离,办公网和
业务网物理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防火墙策略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7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事项和高风
险环节。




8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业务流
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 内部控制措施



1
)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产品受理、会
计核算、资金清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资产
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2
)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格的加密和
备份措施,采用加密、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实时备份,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
严格的授权方能进行访问。





3
)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户资料,视
同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理室成员审批,并做好
调用登记。




4
)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责、机房
24
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办公网、托管业务网与
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对信息技术系统采取两地三中心
的应急备份管理措施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5
)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
和员工培训、激励
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等
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发送
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
基金
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
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
时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允许的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
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
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基金份额

售机构


1
、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
42891
(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
-
43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
020
-
85102506


传真:
4008818099


联系人:
王峰


网址:
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的网点信息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



电话:
020
-
85102506


传真:
400 881 8099


联系人:
王峰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2
号泰康国际大厦
18



电话:
010
-
63213377


传真:
400 881 8099


联系人:刘蕾



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46



电话:
021
-
50476668


传真:
400 881 8099


联系人:
王程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
www.efunds.com.cn


客户服务传真:
020
-
38798812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1
-
80882





2
、非直销销售机构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季平伟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2)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渤海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联系电话:
022
-
58316666


客户服务电话:
95541


传真:
022
-
58316569


网址:
www.cbhb.com.cn


(3)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法定代表人:尹兆君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30
-
8003


网址:
www.cgbchina.com.cn


(4)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