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均衡甄选混合A : 海富通均衡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海富通均衡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海富通均衡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0〕2939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 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基金,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 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占股票投资比例的 0-50%。 本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本基金自 2021年 1月 11日起至 2021年 1月 22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本基金销售机构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即符合《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 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设在上海的直销中心,其他销售机构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 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 券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 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 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 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按照相关规定及 时公告。 4.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8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基金管理人根据认 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达到 80亿元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在募集期内,任何一个 交易日(含第一交易日)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认购申请金额超过 8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 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 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 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 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 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80亿元-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有效认购申 请金额 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 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6.在基金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基金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7.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进行多次认购,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本基金单 笔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均为 10元,销售机构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另有约定的, 从其约定;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基金发售机构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 定成功,而仅代表发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8.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时,需开立本基金登记机构提供的基金账户,每个 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已经开立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 账户,则无须再另行开立基金账户,直接以此基金账户办理认购申请即可。发售期内本公 司指定销售网点和本公司直销中心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9.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 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以 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或通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最终认购确认情况。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 情况,请详细阅读于 2020年 12月 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海富通均衡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海富通均衡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投 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融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 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 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 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同时进行 本基金的销售。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 购等具体事项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2.对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 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咨询购买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予以公告。 14.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而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 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 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 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 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 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定风险,本基 金特有的风险等。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 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 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 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 可能表现出比 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 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 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的投 资范围还包括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股指期货的主要风险包括杠杆风险、到期日风险、保 证金结算风险、盯市结算风险、套利策略的风险、无法平仓的风险、强行减仓的风险等, 国债期货的风险主要包括杠杆性风险、到期日风险、强制平仓风险、期现基差风险等。具 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十七、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以 1.00元发售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基金份额净值 跌破 1.00元发售面值的风险。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债券型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 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 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 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 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由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募集,并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0〕2939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本公告及本基金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通过《中国证券报》进 行公开披露,同时本公告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托管协议》、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及 本公司的互联网网站(www.hftfund.com)进行公开披露。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购、申购和赎回基 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以及相关公告。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海富通均衡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均衡甄选混合 A,基金代码: 010790;海富通均衡甄选混合 C,基金代码:010791)。 2.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均衡甄选优质行业及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力求超额 收益与长期资本增值。 6.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7.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 /申购费用及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类基金 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 余额总数 投资者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 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 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变更收费 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的销售等,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提前 公告。 8.投资范围和对象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 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 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 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股指期 货、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股票比例占股票投资比例的 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保证金以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 9.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 10.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认购海富通均衡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销售机构 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融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 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 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 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 销中心。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按照相关规定及 时公告。 11.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37层 联系电话: 021-38650797 传真: 021-38650906 联系人:段卓君 12.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21年 1月 11日起至 2021年 1月 22日止。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 情况对募集期限做适当的调整,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投资者多次认购的,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当需要采取比例配售 方式对有效认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须按照认购申请的确认金额确定认购费率,并据此 计算认购费用,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若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基金管理人将把已 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募集期限届满,若基金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即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 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人,下同),基金管理人依法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 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13.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 1)认购费用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购费用,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 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按照认 购金额逐级递减,登记机构根据单笔认购的实际确认金额确定每笔认购所适用的费率并分 别计算。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 ■ ( 2)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在认购基金时缴纳认购费。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 式。 登记机构根据单笔认购的实际确认金额确定每次认购所适用的费率并分别计算,具体 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 ×认购费率/(1+认购费率) (如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时,认购费用=固定金额认购费)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认购份额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到小数 点后 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如:某投资者投资 10,000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认购费率为 1.20%。假定该笔认购金额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 5.00元。则认购份额为: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 ×认购费率/(1+认购费率)=10,000×1.20%/(1+1.20%)= 118.58元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10,000-118.58=9,881.42元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9,881.42+5.00)/1.00= 9,886.42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 10,000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 5.00元,在基金合同生效时,投资者账户登记有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 9,886.42份。 ( 3)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本基金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0元,销售机构在此最低金额之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4)已开立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 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 理登记基金账号业务。 ( 5)缴款方式 通过销售网点认购的投资者采用 “实时扣款”方式,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投资者采用 “全额缴款”方式。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发售期内本基金销售机构和本公司直销中心将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发售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总金额拟不超过 8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 期利息)。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 金额为人民币 10元(含认购费),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 单笔人民币 50,0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0,000.00元 (含认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 2.投资者在发售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3.募集期限届满如本基金单个投资者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 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 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 人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该等认购申请。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 构的确认为准。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在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 请。 (一)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30-15:00(注: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 1)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 限于: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下同)及经其签字 的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代办人有 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 ◇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开户行名称、账号)及银行账户卡的复印件;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 ◇经本人签字的传真或电话交易协议书(如申请开通传真或电话交易方式);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 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为结算方便快捷,请预留加入银联的银 行卡账号。 ( 2)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 3)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 3.注意事项 ( 1)基金发售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 2)投资者 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或通过本公司客户 服务中心查询开户确认结果。 ( 3)投资者 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应于 T+2日及时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申请 受理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 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二)其他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融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 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 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 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开户和认购程序,以各销售 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以在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基金账户卡开户、认 购申请。 (一)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30-15:00(注: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注册登记证书或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或加盖单 位公章的复印件; ( 2)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有公章的复印件; (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有公章的复印件; ( 5)印鉴卡一式三份; ( 6)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开户行名称、账号)及银行开户证明的复印件 (加盖公章); ( 7)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 8)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传真或电话交易协议书(如申请开通传真或电话 交易方式)。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 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并加盖预留交易 印鉴。 4.认购资金的划拨 使用贷记凭证或电汇等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 5.注意事项 ( 1)基金发售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 2)投资者 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或通过本公司客户 服务中心查询开户确认结果。 ( 3)投资者 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应于 T+2日及时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申请 受理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 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二)其他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融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 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 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 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开户和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 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存放在本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产 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认购资金的利 息以登记机构的计算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聘请法定验资机构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 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 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募集期限届满,若本基金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 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 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37层 法定代表人:杨仓兵 电话: 021-38650999 传真: 021-50479997 联系人:吴晨莺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88-40099(免长话费) 公司网址: www.hftfund.com (二)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成立时间: 1984年 1月 1日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089万元 联系电话: 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三)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37层 法定代表人:杨仓兵 电话: 021-38650797 传真: 021-38650906 联系人:段卓君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88-40099(免长话费) 公司网址: www.hft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588 联系人:陈实 网址: www.icbc.com.cn (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553或 4008888001 联系人:李笑鸣 网址: www.htsec.com (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517 联系人:陈剑虹 网址: www.essence.com.cn ( 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号写字楼 101室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6515988 联系人:王星 网址: www.ewww.com.cn ( 5)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巍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层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6666888 联系人:金夏 网址: www.cgws.com ( 6)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20楼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358 联系人:单晶 网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 7)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360 联系人:安岩岩 网址: www.nesc.cn ( 8)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栋楼 法定代表人:郑立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东方财富大厦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357 联系人:付佳 网址: www.xzsec.com ( 9)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层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531或 4008888588 联系人:王一彦 网址: www.longone.com.cn ( 10)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530 联系人:陆晓 网址: www.dwzq.com.cn ( 1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525 联系人:姚巍 网址: www.ebscn.com ( 1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310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网址: www.gjzq.com.cn ( 13)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 8号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办公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 8号国联金融大厦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570 联系人:祁昊 网址: www.glsc.com.cn ( 14)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 1号四楼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 11层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385 联系人:李岳霖 网址: www.grzq.com ( 15)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号兰州财富中心 21楼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号兰州财富中心 21楼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368 联系人:范坤 网址: www.hlzq.com ( 16)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584 联系人:谢国梅 网址: www.hx168.com.cn ( 17)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王作义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 17层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372 联系人:刘萍 网址: www.jyzq.cn ( 18)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325或 4008608866 联系人:袁伟涛、曹欣 网址: www.kysec.cn ( 19)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68号 B座 2101、2104A室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号民生金融中心 A层 16-20层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376 联系人:韩秀萍 网址: www.mszq.com ( 20)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 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 7楼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8918918 联系人:邵珍珍 网址: www.shzq.com ( 2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523或 4008895523 联系人:黄莹 网址: www.swhysc.com ( 2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8000562 联系人:王怀春 网址: www.hysec.com ( 2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号保利广场 A座 37楼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3391或 4008005000 联系人:岑妹妹 网址: www.tfzq.com ( 2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号 8幢 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号 8幢 10000室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582 联系人:梁承华 网址: www.west95582.com ( 25)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栋 11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办公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栋 11楼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351 联系人:李欣 网址: www.xcsc.com ( 2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23楼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565 联系人:黄婵君 网址: www.newone.com.cn ( 2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551或 4008888888 联系人:辛国政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 28)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 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 21层、 22层 法定代表人:吴小静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 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 21层、 22层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329 联系人:罗艺琳 网址: www.zszq.com ( 29)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538 联系人:许曼华 网址: www.zts.com.cn ( 30)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 23甲 法定代表人:马功勋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 23甲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346 联系人:孙丹华 网址: www.iztzq.com ( 3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587或 4008888108 联系人:许梦园 网址: www.csc108.com ( 32)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号上站大楼平街 11-B,名义层 11-A,8-B4,9 B、C 法定代表人:王广学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号皇冠大厦 11楼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8877780 联系人:刘芸 网址: www.cfc108.com ( 3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548 联系人:王一通 网址: www.cs.ecitic.com ( 34)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 501房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396 联系人:梁微 网址: www.gzs.com.cn ( 3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座 5层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548 联系人:刘晓明 网址: www.zxwt.com.cn ( 3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 1305、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 1305、14层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9908826 联系人:刘宏莹 网址: www.citicsf.com ( 37)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39层 法定代表人:宁敏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39层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6208888 联系人:许慧琳 网址: www.bocichina.com ( 3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 400-820-2899 联系人:孙娅雯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 3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号 1幢 202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号恒生大厦 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联系人:李雁雯 网址:蚂蚁财富 APP ( 4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二层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徐家汇街道宛平南路 88号金座 26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联系人:王超 网址: www.1234567.com.cn ( 4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号 903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 952555 联系人:董一峰 网址: www.5ifund.com ( 42)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号 17号平房 157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座 15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客服电话: 95118 / 400-098-8511 联系人:李丹 网址:京东金融 APP (四)登记机构: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3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37层 法定代表人:杨仓兵 电话: 021-38650975 传真: 021-38650777-975 联系人:李杉 (五)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六)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法人代表: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沈兆杰 电话: (021) 23238888 传真: (021) 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2月 23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