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住工: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王瑞泉先生、陈巍先生,高级管理人员袁训平先生、胡尔加先生、 石艳阳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 董事、总经理王瑞泉先生,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巍先生分别持有 公司61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1%)、30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0.06%),其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4,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0.03%)、77,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 公司副总经理袁训平先生、胡尔加先生,财务总监石艳阳女士分别持有公司 242,08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215,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169,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其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60,52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53,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0.01%)、42,3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总经理王瑞泉先生,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陈巍先生,副总经理袁训平先生、胡尔加先生,财务总监石艳阳女士出具的《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王瑞泉 董事、总经理 616,000 0.11% 2 陈 巍 副董事长、副总经 308,000 0.06% 理、董事会秘书 3 袁训平 副总经理 242,088 0.04% 4 胡尔加 副总经理 215,600 0.04% 5 石艳阳 财务总监 169,400 0.0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 拟减持股数不超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王瑞泉 154,000 0.03% 2 陈 巍 77,000 0.01% 3 袁训平 60,522 0.01% 4 胡尔加 53,900 0.01% 5 石艳阳 42,350 0.01% 4、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等;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 规规定的窗口期,不得减持);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减持其他说明: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 派发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减 持比例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相关承诺与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即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其所持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 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所涉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 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 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 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