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摩基础 :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间:2020年12月25日 18:15:37 中财网

原标题:大摩基础 :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摩根士丹利华鑫
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04

2

3
日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
[2004]11
号文《关于同意
巨田
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
批复》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4

3

26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

基金




本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通过《修改基础行业
定义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中投资比例和业绩比较基准及分红条款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

2012

3

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2

277
号文核准
。本基
金基金合同修改自
2012

3

5
日起生效。基金合同全文已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基金


)是一
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
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当基金在开放
期发生巨额赎回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也可能面临基金份额
净值大幅波动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
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获得
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
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
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本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
的基金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基金分为股票

基金、混合

基金、债券

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
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
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
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长期平均风险收益
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

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
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相适应
,同时,
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
出独立、谨慎决策。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
销售
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
内按
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
1.00
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



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00
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
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
,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
中国证监会
相关派出机构备案,本基金对基金
合同中的释义、申购赎回、基金的投资、估值和信息披露等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上述修订

2018

3

24
日起生效,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
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已履行适当程序。

有关
详细信息参见本公司于
2018

3

24

发布的《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
旗下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条款
的公告》
及本公司网站最
新披露的本基金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0

12

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
2020

9

3
0

(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一、绪言
................................
................................
.....
1
二、释义
................................
................................
.....
1
三、基金管理人
................................
...............................
4
四、基金托管人
................................
..............................
13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16
六、基金的
募集
................................
..............................
39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39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
39
九、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与冻结解冻
................................
..
44
十、基金的投资
................................
..............................
45
十一、基金的业绩
................................
............................
53
十二、基金的财产
................................
............................
55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
........................
56
十四、基金的收益分配
................................
........................
61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62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65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
65
十八、风险揭示
................................
..............................
68
十九、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
75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76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84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89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
90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91
二十五、备查文件
................................
............................
91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等有关
法律
法规以及《
摩根士丹利华鑫
基础行业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
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
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基金或本基金



摩根士丹利华鑫
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
摩根士丹利华鑫
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指《
摩根士丹利华鑫
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
对该协议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
摩根士丹利华鑫
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及其更新


发售公告



《巨田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中国证
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立法机关对其作
出的修订


《流动性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指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
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人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人
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摩根士丹利
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
务的机构


销售代理人


指依据有关销售代理协议办
理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
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销售代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法或依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籍的
中国公民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
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
组织,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如
QFII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

3

26



基金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
定的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


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认购截止日的时间段,
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限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证券交易





场所的正常交易日


T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申请的日期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通过销售人向基金管理人购买
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
人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
该注册登记人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
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人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人买卖
本基金基金份额引起的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指人民币元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的申购
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基础行业


本基金定义的基础行业包括:基础工业行业、基础设施业
和基础服务行业等国民经济中承担基本经济职能的行业
和产业



定媒介


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
性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
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并无法避免的事件或因素,包
括: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的变更;国际、国内金融市场
风险事故的发生;自然或人为破坏造成的交易系统或交易
场所无法正常工作;战争或动乱等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
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
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





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
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摩根士丹利华鑫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
深圳市福田区
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01-04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

二座

17



法定代表人:
周熙


成立日期:
2003

3

14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33



注册资本:
2
5
,
00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755

88318883


股权结构:
摩根士丹利国际控股公司(
4
9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6
%
)、深圳市基
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5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周熙先生,上海交通大学理学学士,美国密西根大学安娜堡分校电子工程硕士及工商管
理硕士。曾任职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爱立信(中国)通信有限公
司上海分公司、Ericsson Wireless Communications Inc.、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8 年加入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历任副总裁、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北 京
代表处首席代表等职务,2011 年起至今任职于摩根士丹利(中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历任执行董事,目前担任摩根士丹利(中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摩根士丹利投资 管
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考利咨询(广州)有限公司等摩根士丹利 国际控
股公司关联方所管理基金的投资标的企业(或标的企业的关联方)的董事。现任基金 管理
人董事长。


俞洋先生,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常州市证券
公司延陵东路营业部总经理、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无锡营业部总经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常州地区中心营业部总经理兼延陵中路营业部总经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
理、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华
鑫证券 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华鑫期货有限公司董事。目前担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长、法定代表人,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长、法定代表人。现任基金管理人副董事长。


田明先生,上海交通大学学士、香港中文大学专业会计学硕士。曾任上海广电(集团)
有限公司财务经济部主管、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经理、上海广电信息产业
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副总
监、总监、财务负责人。目前担任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上海全创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基金管理人董事。


孙辰健先生,西安交通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学士、西安交通大学经济金融学院产业经济
学博士研究生。曾先后担任兰州炼油化工总厂自动化研究所职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电脑工程
部业务主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运行部副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西北中心主任、深圳证券
通信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管理部总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数据技术分公司副总经理和中证信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华鑫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华鑫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目前担任华鑫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华鑫宽众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现任基金管理人
董事。


高杰文(Todd Coltman)先生, 于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获得本科和研究生学位,并在乔
治敦大学取得法律学位。曾在年利达律师事务所( Linklaters )伦敦、香港和东京办公室
以及众达律师事务所(Jones Day)的东京办公室担任律师。2004 年加入摩根士丹利,负责
亚洲地区不动产投资(REI)业务的不动产收购融资。2007 年至 2009 年担任日本 REI 业
务运营总监,自 2016 年起至今担任摩根士丹利亚洲所有投资管理业务运营总监。目前担任
摩根士丹利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摩根士丹利资产服务咨询(中国)有限公司董
事、Morgan Stanley Properties Advisory Corp. Limited(成立于开曼群岛)董事、MSP China
Holdings Limited(成立于开曼群岛)董事。现任基金管理人董事。


侯杰明(Jeremy Alton Huff)先生,杜克大学文学学士,哈佛大学法学博士。曾任美
国世达律师事务所律师、NBA 中国法律副总监、NBA 中国品牌娱乐的副总裁。2017 年 3 月
至今任摩根士丹利董事总经理并担任中国首席运营官。目前担任摩根士丹利国际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董事、摩根士丹利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监事,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普通代表。现任基金管理人董事。


王鸿嫔女士,台湾国立清华大学法学学士。曾任怡富证券投资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怡富证券投资顾问公司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富汇财富投资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现任基金管理人总经理及董事。


贾丽娜女士,东北财经大学商业经济系学士、东北财经大学商业经济系硕士。曾于金陵
科技学院任教,1994 年 8 月至今 2017 年 11 月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高级合


伙人,2017 年 11 月起至今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目前兼任倍
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现任基金管理人独立董事。


彭章键先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曾任职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信达律师事
务所。2008 年至今担任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华南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和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入库专家。现任基金管理人独立董事。


苗复春先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内蒙古商业局、计委科长,中国社科院技
术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国务院技术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务院办公厅副局长,外经贸
部办公厅主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长,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副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
裁,退休后曾任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公司顾问,兼任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现任基金管理人
独立董事。


Paul M. Theil 先生,耶鲁大学东亚研究学士、硕士,哈佛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MBA)、法学院法律博士(JD)。曾任摩根士丹利亚洲私募股权部门主管、美国驻华大使
馆一秘。目前担任深圳市中安信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创始人,亚太健康集团联合创
始人和董事长,同时担任兴业银行独立董事,深圳市龙岗国安村镇银行董事,恒安国际集团
董事,亲亲食品集团独立董事,润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以及平安集团投资委员会委员。

兼任深圳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会长、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副会长、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
会副会长、深圳市商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现任基金管理人独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赵恒先生,西安大学计划统计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
西安分行干部、西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监、摩根士丹利华
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目前担任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兼任华鑫思佰益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基金管理人监事长。


莫壮伟(Tuangwei Mok)先生,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学士、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
学院硕士。曾经在瓦乔维亚证券负责发行结构化和证券化产品,并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提供
企业融资咨询服务。2010 年 9 月加入摩根士丹利亚太区的市场风险团队。2014 年加入摩
根士丹利投资风险管理团队,目前担任摩根士丹利投资风险管理的执行董事。现任基金管理
人监事。


周苑洁女士,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法学学士,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
任大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关系管理经理。2004 年加入基金管理人,历任客户服务
中心负责人、上海理财中心负责人、营销策划经理、市场发展部总监助理、销售服务部总监,


目前担任基金管理人市场发展部总监。现任职工监事。


谢先斌先生,浙江大学计算科学与工程学专业学士,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工商
管理专业硕士。曾任中国移动(深圳)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
技术部业务经理,基金事务部业务经理、高级经理、首席注册登记师。2011 年 5 月加入基
金管理人,曾任基金运营部副总监,目前担任基金运营部总监。现任职工监事。


3
、高级管理人员


周熙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王鸿嫔女士,总经理、董事,简历同上。


李锦女士,哥伦比亚大学、伦敦商学院和香港大学联合授予工商管理学硕士、吉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硕士,23年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历。曾就职于巨田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历任交易管理总部综合管理部经理助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助理,资产管理部理财部
副经理、经理,研究所研究员;2003年起就职于本公司,曾任基金运营部副总监、总监,总
经理助理,督察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许菲菲女士,中南财经大学国际会计专业学士,18年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历。曾任深圳
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会计。2005年6月加入本公司,历任
基金运营部基金会计,监察稽核部高级监察稽核员、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现任本公司
督察长。


ZHOU HAN(周涵)先生,塔夫茨大学电气工程和计算机工程系博士,5年证券从业经历。

曾任中国邮电部北京电信局工程师;美国富达投资集团网络技术总监;Codent Networks, Inc.
副总裁;InfoGlyph USA, Inc.中国区经理;Loci Software Inc.总经理;Fidelity(大连)
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交付副总裁;FIL(大连)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技术部负责人等。2020
年7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基金管理人首席信息官。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大鹏先生,中山大学金融学博士,
注册会计师(
CPA
),
1
2
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长
春工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金融学专业教师,宝盈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医药行业研究员。

2010

12
月加入本公司,历任研究管理部研究员、总监助理、副总监,现任研究管理部总监、
基金经理。

2015

1
月至
2017

6
月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
2016

2
月至
2017

4
月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沪港深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6
月起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7

5
月起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6


2018

12
月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品质生活
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6
月起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12
月起担任摩根



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睿先生,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8
年证券行业从业经历。曾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化工行业研究员,
2014

10
月加入本公司,历任
研究管理部
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

权益投资
部基金经理。

2019

4
月起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进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经理和本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
历任基金经理:
管卫泽,
2004

3
月至
2005

3
月管理本基金;
陈守红,
2005

4
月至
2007

10
月管理本基金
;廖京胜,
2007

11
月至
2009

8
月管理本基金


君,
2009

8


2012

1
月管理本基金
;盛军锋,
2012

1
月至
2013

10
月管理本基

;王
增财,
2
013

10


2017

1

管理本
基金

孙海波,
2017

1


2017

5

管理本基金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何晓春,助理总经理、权益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副主任委员:李轶,助理总经理

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

基金经理


委员:王大鹏,研究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
余斌
,数量化投资部总监

基金经理;李
功舜,交易管理部
总监;张雪,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秘书:王大鹏,研究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


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
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
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
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本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
策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
》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禁止基金财产用于下列投资或活动: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
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
)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
及基金合同
禁止的其他活动。



上述禁止行为为引用当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有关禁止性规定,如法律、
行政法规或监管机构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
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
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4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止发生下列行为: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5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
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故意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
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6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
其他
第三人
牟取
不当
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
划等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1)保证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运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
的安全完整,实现基金管理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基金管理人应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确保基金管理人成为一个决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高效、运作安全的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的基金管理公司。


2、内部控制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
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序,维护内控
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财产、基
金管理人固有财产、其他财产的运作必须相互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体系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组织结构,具体包括:

(1) 董事会负责决定基金管理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定基金管理人基本管理制度,
对确保基金管理人建立及维持适当而有效的内部控制负有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
和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检查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等事
项,并向董事会汇报。


(2)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设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制定
公司的部门业务规章,并确保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活动合法合规。


(3)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管理人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并依据相关规定可独立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4)经营管理层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协助经营管理层实施对各类业务和风险的总体
控制以及解决公司内部控制中出现的问题。


(5)风险管理部负责跟踪和报告投资管理中的市场风险,评价基金投资业绩,并根据
风险收益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为投资业务的稳健发展提供支持。


(6)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对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检查和及时反馈,并向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和
经营管理层定期或不定期报告。


(7)各业务部门及员工对风险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在权限范围内,
执行公司的各项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业务风险的识别、监控,对本部门的风险管理负
全部责任。每一位员工均负有一线风险控制职责,负责把公司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控制措施落
实到每一个业务环节当中,并在发现风险隐患和问题时负有报告、反馈和改进的义务。


4、内部控制措施

(1)建立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
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所管理的层次可以分为四个级别:第一级别是公司章
程;第二级别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第三级别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级别是公司各委员
会、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基金管理人根据业务需要持续修订
和更新各项制度,使其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日趋完善。


(2)建立浓厚的风险管理文化。经营管理层牢固树立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注重
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制度约束、学习培训使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
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管理意识深入人心,并贯穿到各个业务环节。


(3)建立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依据自身经营特点,基金管理人建立起各岗位的自控
与互控、相关部门之间的监督制衡、监察稽核部和督察长的独立监督等内控防线。



(4)建立并持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
告及监督等程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并通过清晰的汇报路径,使相关
部门及经营管理层即时把握风险状况,及时、快速地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5)强化风险管理措施。随着业务发展及技术进步,基金管理人开始更多地采取系统
化监控措施,增强风险管理的全面性、实时性和有效性。同时,采用数量化分析方法,提高
风险管理的科学性。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本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责任;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成立日期:
1992

6

18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函
[1992]7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66.79095
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2002

75



资产托管部总经理:李守靖


电话:(
010

63636363


传真:(
010

63639132


网址:
www.cebbank.com





(二)资产托管部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先生
,
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党组成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
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党
委委员、副总裁,中国
工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兼北京市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党委
委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执行董事;中国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招商局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兼任工银国际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
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招商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中国光大集
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光
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农村金融学
会副会长。武汉大学金融学博士研究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行长刘金先生,现任本行党委副书记,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曾
任中国工商银行伦敦代表处代表,山东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党委委员、副行长,工银欧
洲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兼中国工商银行法兰克福分行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投
资银行部总经理,江苏分行
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毕业于山东
大学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获文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李守靖
先生,曾任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分行部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中国光大银
行南宁分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现任中国光大银行
资产托管
部总经理。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
20

9

3
0
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共199
只,托管基金资产规模
4173.63
亿元。同时,开展了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专户理财、企
业年金基金、
QDII
、银行理财、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
资产的托管及信托公司资金信托计划、
产业投资基金、股权基金等产品的保管业务。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确保基金托管人有关基
金托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确保基
金财产安全;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托管
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渗透到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岗



位,不留任何死角。




2
)预防性原则。

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从风险发生的源头加强内部控制,
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3
)及时性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控制。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4
)独立性原则。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机构独立于基金托管业务执行机构,业务操
作人员和内控人员分开,以保证内控机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3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委员由相
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工作重点是对总行各部门、各类业务的风险和内控进行监督、管理和
协调,建立横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各部门负责分管系统内的内部控制的组织实施,建立
纵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

资产托管
部建立了严密的内控督察体系,设立了投资监督与内控
管理处,负责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
内控
管理。



4
、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托管
部自成立以来严格遵照《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商业银行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完善了《中国光大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规定》、《中
国光大银行
资产托管
部保密规定》等十余项规章
制度和实施细则,将风险控制落实到每一个
工作环节。中国光大银行
资产托管
部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在重要岗位(基
金清算、基金核算、
投资监督
)还建立了安全保密区,安装了录像监视系统和录音监听系统,
以保障基金信息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的要求,基金托管人主要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事前监
督和事后控制相结合、技术与人工监督相结合等方式方法,对基金投资品种、投资组合比例
每日进行监督;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就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报

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费用支付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规定的行为,及时以
邮件、
电话或书面等
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
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基金



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摩根士丹利华鑫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01-04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

二座

17

01
-
04



联系人:
时亚蒙


电话:(
0755

88318898


传真:(
0755

82990631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
400

8888

668



2

摩根士丹利华鑫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院1号楼12层1205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208
号院
1
号楼
12

1205
单元


联系人:
张宏伟


电话:(
010

87986888



真:(
010

87986889



3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00
号恒生银行大厦
45

011
-
111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
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00
号恒生银行大厦
45

011
-
111
单元



联系人:
朱冰楚



电话:(
021

63343311
-
2100



传真:(
021

50429808


(4)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sfunds.com.cn/etrading

目前已开通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银联通、快付通等支付渠道以及基金汇款
交易业务。支持
银联通渠道、
快付通
渠道
支付的银行卡详见本公司官方网站

www.msfunds.com.cn
)。以上支付渠道支持的银行卡均指银行借记卡,信用卡等贷记
卡不支持购买基金。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888-668

客户服务信箱:[email protected]

深圳、北京或上海的投资人单笔认(申)购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


以上的,可拨打直销中心的上述电话进行预约,本公司将提供上门服务。




2

其他
销售
机构



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客户服务电话:
95595
(全国)


网址:
www.cebbank.com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全国)


网址:
www.icb
c.com.cn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
刘连舸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全国)


网址:
www.boc.cn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
com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中心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www.citicbank.com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联系人:穆婷


联系电话:
010
-
58560666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
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联系电话:
021
-
50979384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3


网址:
www.bank.pingan.com



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公司网站:
www.spdb.com.cn



10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
25



法定代表人:吴明理


联系人:张卓智


联系电
话:
0535
-
669967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311
-
777


网址:
www.yantaibank.net



11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



法定代表人:
乔志强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12
-
9999


网址:
www.hebbank.com



12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客户服务电话:
95537

400
-
60
-
95537



网址:
www.hrbb.com.cn



13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A01

B01

b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虞佳彦


联系电话:
021
-
54967656


客户服务电话:
95323

400
-
109
-
9918

029
-
68918888


网址:
www.cfsc.com.cn



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侯艳红


联系电话:
010

608389
95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9
-
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1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魏明


联系电话:(
010

85130588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888108


网址:
www.csc108.com



1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2
-
6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邓



联系电话:
010
-
66568292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
-
888
-
888

95551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7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
号大成大厦
6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王薇安


联系电话:
010
-
83252170


客户服务电话:
95321


网址:
www.cindasc.com



1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16
-
18



法定代表人:余政


联系人:赵明


联系电话:(
010

8512762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
-
19
-
8888


网址:
http://www.mszq.com



1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10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笑鸣


联系电话:
021
-
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网址:
www.htsec.com



2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办公地址:上海市
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钟伟镇


联系电话:
021
-
38676666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4008888666


网址:
www.gtja.com



2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联系电话:(
021

33389888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2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李芳芳


联系电话:(
021

22169999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网址:
www.ebscn.com



2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联系电话:
021
-
38565547


客户服务电话:
95562


网址:
www.xyzq.com.cn



2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
027

65799999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4008
-
888
-
999


网址:
www.95579.com



25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
021

20328216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20
-
8888


网址:
www.bocichina.com



2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2
号楼
22
层、
23
层、
25

-
29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2
号楼
13
层、
21

-
23
层、
25
-
29
层、
32
层、
36
层、
39
层、
40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孔亚楠


联系电话:
021
-
63325888


客户服务电话:
95503


网址:
www.dfzq.com.cn



27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11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联系人:李欣


联系电话:
021
-
38784580
-
8918


客户服务电话:
95351


网址:
www.xcsc.com



2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
0755

82492193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2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王霖


联系电话:(
0531

68889157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30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孙秋月


联系电话
:(
0532

85022026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
sd.citics.com



31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
0351

8686659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66
-
1618


网址:
www.i618.com.cn



32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联系电话:
0931
-
8784656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89
-
8888


网址:
www.hlzqgs.com



33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
021
-
20333333


客服电话:
95531

400
-
8888
-
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3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商旅大厦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联系电话

0512
-
65581136


客户服务电话:
95330


网址:
www.dwzq.com.cn



3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
2
段华侨国际大厦
22
-
24



法定代表人:何其聪


联系人:高利


联系电话:
0731
-
85832507


客户服务电话:
95571


网址:
www.foundersc.com




36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
18
号川信大厦
10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联系人:刘进海


联系电话:
028
-
8619927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366
-
366


网址:
www.hxzq.cn



3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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