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医药健康混合A : 广发医药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医药健康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广发医药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医药健康混合A)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 2020 年 12 月 22 日 送出日期: 2020 年 12 月 25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广发医药健康混合 基金代码 010110 下属基金简称 广发医药健康混合 A 下属基金代码 010110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 10 - 21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吴兴武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金经理的日期 2020 - 10 - 21 证券从业日期 2009 - 07 - 20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上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 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内市场和香港市场的股票,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精选医 药健康主题相关的优质企业进行投资,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 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境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 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 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 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 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医药健康 主题相关证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得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具体包括:1、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4、资产 支持证券投资策略;5、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界定的医药健康主题企业指的是从事医药健康相关产品或服务研发、生 产或销售的公司,行业范畴包括但不限于医药研发和生产(化学制药行业、中 药行业、生物制品行业)、医药商业行业、医疗器械行业和医疗服务行业。 医药健康主题企业具体包括以下两类公司:1)主营业务从事医药健康领域的上 市公司;2)当前非主营业务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隶属于医药健康领域,且未来这 些产品或服务有望成为新的增长点,或者主要收入或重要利润来源的公司。本 基金将对医药健康企业的发展进行密切跟踪,随着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相关 主题的上市公司的范围也会相应改变。本基金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主题概 念和投资范围的认定。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55%+恒生医疗保健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 ×2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 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等。 注:详见《广发医药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中“基金的投资”。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无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 持有期限( N ) 收费方式 / 费 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 100 万元 1.50% 非特定客户 100 万元 ≤ M < 300 万元 0.90% 非特定客户 300 万元 ≤ M < 500 万元 0.30% 非特定客户 M ≥ 500 万元 1000 元 / 笔 非特定客户 M < 100 万元 0.15% 特定客户 100 万元 ≤ M < 300 万元 0.09% 特定客户 300 万元 ≤ M < 500 万元 0.03% 特定客户 M ≥ 500 万元 100 元 / 笔 特定客户 赎回费 N < 7 日 1.50% 7 日 ≤ N < 30 日 0.75% 30 日 ≤ N < 180 日 0.50% 180 日 ≤ N < 365 日 0.30% N ≥ 365 日 - 注: 1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 产;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对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具体以实际收取为准。 2 、特定客户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时,方适用上述特定客户申购费率。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 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 师费、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证券、期货账户开户 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 理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 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 、本基金特有风险 ( 1 )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风险 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 投资对象、分红派息、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 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 影响。比如港股交易失败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境外市场的风险。 本基金会根据市场环境的 变化以及投资策略的需要进行调整,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因此本基金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 2 )提前终止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 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因此投资人面临因上述事项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 3 )本基金投资于国债期货、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 风险包括基差风险、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标的物风险、衍生品模型风险等;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包 括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2 、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3 、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4 、开放式基金的共有风险 ( 1 )市场风险;( 2 )管理风险;( 3 )职业道德风险;( 4 )流动性风险;( 5 )合规性风险;( 6 )投资 管理风险等。 5 、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等。 如投资者对基金合同有争议的,争 议解决处理方式详见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部分或 相关章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广发基金官方网站[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 95105828 (免长途费)或 020 - 83936999 ] ( 1 )《广发医药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2 )《广发医药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3 )《广发医药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4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5 )基金份额净值 ( 6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7 )其他重要资料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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