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策略回报混合 : 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时间:2020年12月26日 02:26:09 中财网

原标题:大成策略回报混合 : 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大成策略回报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
二〇





















重 要 提 示




大成策略回报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
200
8

9

5

证监
许可

200
8

1103
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
8

11

26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审核
同意,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
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
退市风险、投资集中度风险、市场风险、系统性风险、股价波动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
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
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
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
制相关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
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
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
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基金管理
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
申购基金时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
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0

1
2

2
6

(其中人员变动信息以公告日
为准),有关财务数据和基金净值表现截止
日为
2020

9

30
日,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
................................
................................
............
1


................................
................................
................................
................................
..................
2
一、绪

................................
................................
................................
................................
..............
3
二、释

................................
................................
................................
................................
..............
3
三、基金管理人
................................
................................
................................
................................
......
7
四、基金托管人
................................
................................
................................
................................
....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2
六、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68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
69
八、基金转换
................................
................................
................................
................................
........
77
九、基金的投资
................................
................................
................................
................................
....
80
十一、基金业绩
................................
................................
................................
................................
....
90
十二、基金的财产
................................
................................
................................
................................
92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
................................
................................
................................
............................
92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98
十五、基金收益与分配
................................
................................
................................
......................
100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101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101
十八、侧袋机制
................................
................................
................................
................................
..
105
十九、风险揭示
................................
................................
................................
................................
..
108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
................................
..............
112
二十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
114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
......
128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
142
二十四、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
................................
..............
143
二十五、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44
二十六、
备查文件
................................
................................
................................
..............................
144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
管理
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
管理
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
管理
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大成策略回报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
下简称
基金合同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编写。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
募说明书根据《
大成策略回报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取得依基金合同所
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
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
大成策略回报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大成策略回报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大成策略回报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本合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大成策略回报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更新;

发售公告:

指《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

指《大成策略回报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其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
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保监会:

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或证券交易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
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基金法》:


20
12

12

28
日经第十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
三十
次会议通过的自
20
13

6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管理办法》:

指《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管理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20

8

28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元: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指人民币元;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
人;

基金管理人:

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
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
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
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
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证券投资
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指经主管部门批准,运用在境外募集的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
证券投资业务的相关主体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
表决的会议;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
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期满,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和募集金额超过
核准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及最低募集金额,并且基金份额持
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
,基金管理人依
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
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本基金合同
规定的程序终止本基金合同的日期;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
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卖
出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
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该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所持有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同一
个基金账户下的一个交易账户指定到另一交易账户进行交易
的行为;

投资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
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
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
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
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的基金份额的变动
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

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申购款以
及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基金份额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侧袋机制:







特定资产: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
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
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
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
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设立日期:
1999

4

12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
50
%
)、中国银河
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持股比例
2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5%
)三家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庆斌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
0755
-
83199588


联系人:肖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吴庆斌先生,董事长,清华大学法学及工学双学士。先后任职于西南证券飞虎网、北京
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广联(南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

2012

7
月至今,任广
联(南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2
年任职于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3

6

至今,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19

11

3
日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



谭晓冈先生,董事、总经理,哈佛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曾在财政部、世界银行、全国社
保基金理事会任职。

2016

7
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12
月至
2019

8

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7

2
月至
2019

6
月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
2019

7
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9

8
月起任大成国际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超女士,董事,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学士。

2007

6
月至
2008

5
月,任职于深圳
晨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08

7
月至
2011

8
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
2011

8
月至
2018

5
月,任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稽核监察部模型团队团队经理;
2018

5
月至今,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稽核审计部总经理。



郭向东先生,董事,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在职研究生。

1996
年至
1998
年在中国新技术
创业投资公司负责法律事务;
1998
年至
2000
年在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负责法律事务;
2000
年至
2006
年任职于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
2007

1
月加入中国银河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任职于负债处置部;
2007

7


2013

2
月,历任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风险
控制部总经理、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审计部负责人,曾兼任北京银河吉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监事;
2013

2
月起任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行政负责人。



杨晓帆先生,独立董事,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学士。

2006
年至
2011
年,任惠理集团
有限公司高级投资分析师兼投资组合经理;
2012
年至
2016
年,任
FALCON EDGE CAPITAL
LP
合伙人和大中华区负责人;
2016
年至今,任晨曦投资管理公司
(ANATOLE INVESTMENT
MANAGEMENT)
主要创始人。



胡维翊先生,独立董事,波士顿大学国际银行与金融法硕士。

1991

7
月至
1994

4



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政治组主任科员;
1994

5
月至
1998

8
月,任北京
乾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00

2
月至
2001

4
月任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1

5
月至今,历任北京市天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主任,现任北京市天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金李先生,独立董事,美国麻省理工学院金融学博士。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
长,九三学社中央常委,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委员。曾在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任教十
多年,并兼任哈佛
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执行理事。



黄隽女士,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教授、
副院长。研究方向为货币政策、商议银行理论与政策、艺术品金融,出版多本专著,在经济、
金融类学术核心期刊上发票多篇学术论文,具有丰富的教学和科研经验。



2.
监事会成员


许国平先生,监事会主席,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学博士。

1987
年至
2004
年先后任中
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处长,东京代表处代表,研究局调研员,金融稳定局体改处处长;
2005

6
月至
2008

1
月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行股权管理部主任;
2
005

8
月至
2016

11
月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07

2
月至
2016

11
月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
2010

6
月至
2014

3
月兼任北京银河吉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07

1
月至
2015

6
月任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4

1
月至
2017

6
月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2014

3
月至
2018

1
月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至
2017

11
月)及法定代表人;
2018

3
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监事会主席




邓金煌先生,职工监事,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

2001

9
月至
2003

9
月任职于
株洲电力局;
2003

9
月至
2006

1
月攻读硕士学位;
2006

4
月至
2010

5
月任华为
三康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专员;
2010

5
月至
2011

9
月任招商证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
理;
2011

9
月至
2016

8
月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助理;
2016

8
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监;现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
部总监。



陈焓女士,职工监事,吉林大学法学硕士。

2005

8
月至
2008

3
月任
金杜律师事务
所深圳分所公司证券部律师;
2008

3
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律
师、总监助理;现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



3.
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吴庆斌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谭晓冈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肖剑先生,副总经理,哈佛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曾任深圳市南山区委(政府)办公室副
主任,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广聚投资控股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处长、处长。

2014

11
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2015

1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
理,
2019

8
月起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温智敏先生,副总经理,哈佛大学法学博士。曾任职于美国
Hunton & Williams
国际律
师事务所纽约州执业律师。中银国际投行业务副总裁,香港三山投资公司董事总经理,标准
银行亚洲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中国投行业务主管。

2015

4
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任首席战略官,
2015

8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周立新先生,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中央党校经济管理本科。曾任新疆精河县党委办
公室机要员、新疆精河县团委副书记、新疆精河县人民政府体改委副主任、新疆精河
县八家
户农场党委书记、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团委副书记及少工委主任、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企业及江苏省铁路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控股企业负责人、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燃气战略管理部项目经理。

2005

1
月加
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客户服务中心总监助理、市场部副总经理、上海分公司副总
经理、客户服务部总监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公司助理总经理,
2015

8
月起任公司副总
经理,
2019

5
月起兼任首席信息官。



姚余栋先生,副总经理,英国剑桥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职于原国家经
贸委企业司、美
国花旗银行伦敦分行。曾任世界银行咨询顾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资本市场部和非洲部
经济学家,原黑龙江省招商局副局长,黑龙江省商务厅副厅长,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二司
副巡视员,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

2016

9

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首席经济学家,
2017

2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赵冰女士,督察长,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供职于中国证券业协会资格管理部、专
业联络部、基金公司会员部,曾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分析师委员会委员、基金销售专业委员会
委员。曾参与基金业协会筹
备组的筹备工作。曾先后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投教与媒体
公关部负责人、理财及服务机构部负责人。

2017

7
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8
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4

基金经理



1
)现任基金经理


徐彦:管理学硕士。证券从业年限
14
年。

2006

9
月至
2007

7
月任职于中国东方



资产管理公司。

2007

7
月至
2018

9
月任职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研究员、
研究主管,
2012

10
月起历任大成策略回报、大成竞争优势、大成高新技术和大成景阳领
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10
月至
2019

7
月任正心谷创新资本研究团队
负责人。

2019

8
月任大成基金股票投资部总监。

2019

12

30
日起任大成睿享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阳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2020

3

20
日起任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

7

16
日起任大成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
中国


(2)历任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姓名

管理本基金时间

周建春


2008年11月26日—2012年12月31日

徐彦


2012年10月31日—2018年9月11日

侯春燕


2018年9月7日—2020年3月23日



5.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股票投资)


公司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9
名成员组成,设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1
名,其他委员
8
名,名单如下:


温智敏,公司副总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徐彦,股票投资部总监,股票投资
决策委员会委员;
石国武,基金经理,社保及养老投资管理部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
员;苏秉毅,基金经理,数量与指数投资部副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戴军,基金
经理,研究部副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李博,基金经理,股票投
资部副总监,股
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刘旭,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副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于雷,交易管理部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郑刚,风险管理部总监,股票投资决策
委员会委员。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按照《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

依法募集
资金
,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
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

基金
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禁止的行为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除按本公司制度
、法律法规
进行基金

投资外,
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11
)故意损害基金投资者及其他同业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



12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
)信息披露不真实,有误导、欺诈成分;



15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本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
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
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
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
制,本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基金经理的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
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
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八)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为加强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
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大
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



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在充分
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
形成的系统。公司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科学完善的内
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
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管理层对内部
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1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
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
)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
制涵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包
括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的设置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财产、
自有资产与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成本控制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




1
)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



白或漏洞。




3
)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
)适时性原则。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
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4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




1
)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
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
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
)公司管理层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
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3
)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禁止不正当关
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4
)公司的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操
作相互独立。公司建立
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
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5
)依据公司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
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
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④风险管理部主要负责对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等进行风险测
量,并提出风险调整的建议;对投资业绩进行评价,包括整体表现分析、业绩构成分析以及
业绩短期和长期持续性检验;对将要展开的新业务和创新性产品的投资做全面的风险评估,
提出风险预警等工作。




6
)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各级人员具备与其
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7
)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
防范和化解风险。





8
)建立严谨、有效的授权管理制度,授权控制
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




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
授权标准和程序,保证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公司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各级人员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采取书面形式,明确授权书的授权内容和时效。




公司适当授权,建立授权评价和反馈机制,包括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的反馈和评
价,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9
)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公司资产与基金财产、不同基金的资产之间和其他委
托资产,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10
)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
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11
)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12
)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




13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公司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并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适时改进




5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
)公司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投资管理业务的性质和特点严格制定管理
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采取控制措施。




2
)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研究工作保持独立、客观。




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




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根据基金合同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
选库。




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通畅的交流渠道。




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3
)投资决策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
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




健全投资决策授权制度,明确界定投资权限,严格遵守投资限制,防止越权决策。





投资决策有充分的投资依据,重要投资有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并有决
策记录。




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在设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




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包括投资组合情况、是否符合基金产品特征和
决策程序、基金绩效归属分析等内容。




4
)基金交易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基金交易实行
集中交易制度,基金经理不得直接向交易员下达投资指令或者直接进
行交易。




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




交易管理部门审核投资指令,确认其合法、合规与完整后方可执行,如出现指令违
法违规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应部门与人员。




公司执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不同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及时核对并存档保管每日投资组合列表等。




建立科学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根据内部控制的原则,制定场外交易、网下申购等特殊交易的流程和规则。




5
)建立严格有效的制度,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投资
涉及关联交易的,在相关投资研究报告中特别说明,并报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批准。




6
)公司在审慎经营和合法规范的基础上力求金融创新。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周密考
虑金融创新品种或业务的法律性质、操作程序、经济后果等,严格控制金融新品种、新业务
的法律风险和运行风险。




7
)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标准、销售渠道管理、广告宣传行为规范,建立广告宣传、
销售行为法律审查制度,制定销售人员准则,严格奖惩措施。




8
)制定详细的登记过户工作流程,建立登记过户
电脑系统、数据定期核对、备份制
度,建立客户资料的保密保管制度。




9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10
)公司配备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




11
)加强对公司及基金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对
出现的失误提出处理意见,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2
)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13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严格制定信息
系统
的管理制度。



信息技术系统的设计开发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编写完整的技术资
料;在实现业务电子化时,设置保密系统和相应控制机制,并保证计算机系统的可稽性,信
息技术系统投入运行前,经过业务、运营、监察稽核等部门的联合验收。




14
)通过严格的授权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等管理措施,
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15
)计算机机房、设备、网络等硬件要求符合有关标准,设备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实
施明确的责任管理,严格划分业务操作、技术维护等方面的职责。




16
)公司软件的使用充分考虑到软件的安
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具备身
份验证、访问控制、故障恢复、安全保护、分权制约等功能。信息技术系统设计、软件开发
等技术人员不得介入实际的业务操作。用户使用的密码口令定期更换,不得向他人透露。数
据库和操作系统的密码口令分别由不同人员保管。




17
)对信息数据实行严格的管理,保证信息数据的安全、真实和完整,并能及时、准
确地传递到会计等各职能部门;严格计算机交易数据的授权修改程序,并坚持电子信息数据
的定期查验制度。



建立电子信息数据的即时保存和备份制度,重要数据异地备份并且长期保存。




18
)信息技术系统定
期稽核检查,完善业务数据保管等安全措施,进行排除故障、灾
难恢复的演习,确保系统可靠、稳定、安全地运行。




1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
办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
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20
)明确职责划分,在岗位分工的基础上明确各会计岗位职责,禁止需要相互监督的
岗位由一人独自操作全过程。




21
)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
间在名册登记、
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与公司会计核算相互独立。




22
)采取适当的会计控制措施,以确保会计核算系统的正常运转。




建立凭证制度,通过凭证设计、登录、传递、归档等一系列凭证管理制度,确保正
确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




建立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正确设置会计账簿,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





建立复核制度,通过会计复核和业务复核防止会计差错的产生。




23
)采取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学的估值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资的有价证券在估值
时点的价值。




24
)规范基金
清算交割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确保基金财
产的安全。




25
)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26
)制订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会部门妥善保管密押、业务用章、
支票等重要凭据和会计档案,严格会计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




27
)严格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运作管理办法,自觉遵守国家财税制度和
财经纪律。




28

公司设立督察长,经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督察长应当经中国证监会相关
派出机构认可后方可任职。根据公司
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
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
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
告进行审议。




29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管理层负责,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公司保证监察
稽核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30
)明确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充足的监察稽核人员,严格监
察稽核人员的专业任职条件,严格监察稽核的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31
)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
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
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32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成立日期:
1992

6

18



批准
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函
[1992]7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66.79095
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2002

75



资产托管部总经理:李守靖


电话:(
010

63636363


传真:(
010

63639132


网址:
www.cebbank.com


(二)资产托管部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先生
,
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党组成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
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华融
资产管理公司党
委委员、副总裁,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兼北京市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党委
委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执行董事;中国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招商局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兼任工银国际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
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招商局联合发展有
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中国光大集
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光
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农村金融学
会副会长。武汉大学金融学博士研究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行长刘金先生,现任本行党委副书记,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曾
任中国工商银行伦敦代表处代表,山东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党委委员、副行长,工银欧
洲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兼中国工商银行法兰克福分行总经理,中国工商
银行总行投
资银行部总经理,江苏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毕业于山东
大学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获文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李守靖先生,曾任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分行部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中国光大银
行南宁分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现任中国光大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20

9

30
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共
199
只,托管基金资产规模
4173.63
亿元。同时,开展了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专户理财、企
业年金基金、
QDII
、银行
理财、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资产的托管及信托公司资金信托计划、
产业投资基金、股权基金等产品的保管业务。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确保基金托管人有关基
金托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确保基
金财产安全;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托管
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渗透到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岗
位,不留任何死角





2
)预防性原则。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从风险发生的源头加强内部控制,
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3
)及时性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控制。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4
)独立性原则。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机构独立于基金托管业务执行机构,业务操
作人员和内控人员分开,以保证内控机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3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委员由相
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工作重点是对总行各部门、各类业务的风险
和内控进行监督、管理和
协调,建立横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各部门负责分管系统内的内部控制的组织实施,建立
纵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资产托管部建立了严密的内控督察体系,设立了投资监督与内控
管理处,负责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内控管理。



4
、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严格遵照《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商业银行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完善了《中国光大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规定》、《中
国光大银行资产托管部
保密规定》等十余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将风险控制落实到每一个
工作环节。中国光大银行资产托管部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在重要岗位(基
金清算、基金核算、投资监督)还建立了安全保密区,安装了录像监视系统和录音监听系统,
以保障基金信息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的要求,基金托管人主要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事前监
督和事后控制相结合、技术与人工监督相结合等方式方法,对基金投资品种、投资组合比例
每日进行监督;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就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报酬
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费用支付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规定的行为,及时以邮件、
电话或书面等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
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基金
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一.
直销机构: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
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电话:
0755
-
83183388


传真:
0755
-
83199588


联系人:教姣


公司网址:
www.dcfund.com.cn


大成基金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88
-
5558
(免长途固话费)



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联系人:吴海灵、关志玲、白小雪


电话:
0755
-
22223556/22223177/22223555


传真:
0755
-
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邮编:
518040




代销机构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客服电话:95595

联系人:石立平

电话:010-63639180

传真:010-68560312

网址:www.cebbank.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服电话:95588

联系人:洪渊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7914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人:贺倩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联系人:许俊

客服电话:95566

电话:010-66594319

传真:010-66594942

网址:www.boc.cn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王嘉朔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王菁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客服电话:95555

传真:0755-83195049

网址:www.cmbchina.com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电话:010-89937369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王晓琳

联系电话:010-89937325

传真:010-65550827

网址:www.citicbank.com

(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联系人:朱瑛

客服热线:95528

电话:021-61616886

传真:021-63604199

网址:www.spdb.com.cn

(1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元洪大厦25层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569070

联系人:刘玲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1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4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服电话:95568

联系人:穆婷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83914283

网址:www.cmbc.com.cn

(1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联系人: 周黎

电话:010-66224815

传真:010-66226045

客服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客服电话:95577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李慧

电话:010-85238441

传真:010-85238680


网址:www.hxb.com.cn

(14)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人代表:金煜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联系人:汤征程

客服电话:95594

网站:www.bankofshanghai.com

(15)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客服电话:95508

电话:020-87310888

网址:www.gdb.com.cn

(1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755-22197701

联系人:张莉

客户服务热线:95511-3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1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电话:021-63586210

传真:021-63586215

客服电话:96528(宁波、杭州、南京、深圳、苏州、温州)、962528(北京、上海)

网址:www.nbcb.com.cn


(18)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70号

法定代表人:冀光恒

客服电话:021-962999、400-696-2999

电话:021-61899999

传真:021-50105124

联系人:施传荣

网址:www.shrcb.com

(19)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联系人:董汇

联系电话:010-85605588

传真:010-66506163

客服电话:96198

网址:www.bjrcb.com

(20)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华普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广鸿

联系人:滕克、李佳程

联系电话:0532-68629926

客服电话:96588(青岛)、400-66-96588(全国)

网址:www.qdccb.com

(2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联系人:唐燕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65


电话:0571-87659056

传真:0571-87659188

网址:www.czbank.com

(22)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联系人:朱杰霞

电话:0769-22865177

传真:0769-23156406

客服电话:956033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23)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庆春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联系人:严峻

联系电话:0571-85108309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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