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石化:原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高科石化 编号:2020-096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原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公告 原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内 容一致。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披露了 《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2020-088),持 本公司股份1,591,774股,占总股本的1.7863%的股东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计划自本预披露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 集中竞价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91,774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1.786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即从2020年12月29日起至2021年6月28 日止,且任意连续三十个自然日(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符合创业 投资基金条件)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三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公告编号2020-088)。 2020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关于 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告知函》,获悉其 于2020年12月22日和2020年12月24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800,0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 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止披露日,原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金融发展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披露的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现就相关减持计划实施 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元)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上海金 融发展 投资基 金(有限 合伙) 大宗交易 2020年12月22日 25.29 400,000 0.4489% 2020年12月24日 25.48 400,000 0.4489% 合计 - - 25.385 800,000 0.8978%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上海金融发 展投资基金 (有限合 伙) 限售股份 0 0 0 0 无限售股份 1,591,774 1.7863% 791,774 0.8885% 合计 1,591,774 1.7863% 791,774 0.888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的股份全部为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 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严格遵守预披 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实际减持股份数量 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海 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关于股份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 函》。 特此公告。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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