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暨减持计划完成

时间:2020年12月28日 12:06:22 中财网
原标题:扬子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11月 6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0-10-09)。公司股东谭钦先生因个人资金需要计划于上述公
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2月26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120,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于2020年12月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数量过半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2-02),截止上述公告日,谭钦先生减持数量已过半。


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后持股比
例到达5%的提示性公告》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12月5日至2020
年12月24日期间,谭钦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公司股份1,226,5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2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谭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60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收到谭钦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
告知函》,截止2020年12月25日谭钦先生本次计划减持5,120,64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实际减持5,12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计划实
施完毕。本次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告知如下:(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为四舍五
入)。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减持
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元)

减持股数
(股)

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谭钦



集中
竞价

2020年12月4日

5.201

2,560,300

0.5%

2020年12月8日

3.98

26,500

0.005%

2020年12月24日

3.26

1200,000

0.235%

2020年12月25日

3.30

1,333,800

0.26%

合计



5,120,600

1%



本次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协议转让。


2.股份变动到达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谭钦

住所

重庆市南岸区金山支路*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25日

股票简称

扬子新材

股票
代码

002652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
行动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

5,120,600

1%

合 计

5,120,600

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合计持有股份

29,390,000

5.74%

24,269,400

4.7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29,390,000

5.74%

24,269,400

4.74%

有限售条件股


/

/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计划

是■ 否□

公司于 2020年11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
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9)。本次减持
与预披露公告保持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及相
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的股份

是□ 否■

6.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为四舍五入。




二、相关风险提示

1、谭钦先生本次减持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股份减持与预披
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并按照相应的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
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谭钦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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